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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難道所有有趣的女主人公都要一長大就結婚嗎?很小的時候,美國新聞記者麗貝卡·特雷斯特就在思考這個問題。在文學作品裡,無論是《綠山牆的安妮》裡叛逆的安妮·雪莉,還是《簡·愛》裡追求自由和獨立的簡,到最後都逃不過結婚的宿命。而那些終身未婚的女性,不管是出於自身選擇,還是生活不經意的安排,她們或者一輩子守著那件無法穿上的婚紗,或是變成個神經質的老太太,還時常被貼上標籤、遭人唾棄。這似乎和波伏娃的觀點不謀而合——她把現實生活中的女性分為四種:結了婚的、結過婚的、打算結婚的、因結不了婚而痛苦的。
好消息是,世界正悄然發生著變化。到2009年,美國已婚女性的比例已經降至50%以下,初婚的平均年齡也上升到了27歲。在中國,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顯示,這一年度30歲及以上未婚女性比例高達2.47%,比10年前增加近兩倍,主動選擇單身的「單女」顯著增多。職場社交網絡平台領英聯合珍愛網發布的《2017單身職場人調查報告》顯示,有39%的男性不急於改變單身狀態,而女性的這一比例達到了54%。確實,大城市中到35歲依然保持單身的女性比比皆是。在過去,不論擁有什麼樣理想抱負、不論結婚對象是否合適,女性都必須生兒育女,而現在,越來越多的女性感到,她們有無數途徑和方式在這個世界上留下自己的印記,生育孩子只是其中之一。
雖然如此,人們對單身女性依然抱有巨大的成見,認為她們不願意為建立家庭而妥協是自私自利;認為沒生過孩子、沒照顧過嬰兒的女性,稱不上真正的成年人;認為一個女人沒有結婚不是出於自己的選擇,而是沒人珍視……單身女性在家庭和社會中都會強烈地感受到來自他人的異樣眼光,其中大齡單身女性更是時常被冠以貶義色彩十足的「剩女」一詞:被剩下的女人。今年,演員俞飛鴻2016年參加《鏘鏘三人行》的視頻截圖在網絡風靡,她和竇文濤、馮唐關於單身問題的討論堪稱關於女性單身偏見的集大成。俞飛鴻在節目中甚至被問到這樣的問題:「你覺得老一個人呆著精神正常嗎?」
古怪、自私、幼稚、孤單……這些指控到底錯在了哪裡?經出版社授權,界面文化(ID:Booksandfun)節選了《單身女性的時代:我的孤單,我的自我》的部分內容,以期與讀者一同反思單身女性面臨的種種偏見。
文 | [美]麗貝卡·特雷斯特 譯 | 賀夢菲 薛軻
24歲的艾莉森·特庫斯是佛蒙特州的一名公共衛生活動家,她說她保持單身的主要原因是,她只想專注於她的工作和社交生活,對別人的事情沒有興趣。她說,她大部分時間都在辦公室,晚上有活動就會和朋友們外出,很少待在家裡,即使在家,「我也不想聽你說一天的事,討論你一天中發生的事,我只想看看《公園與遊憩》(Parks and Recreation),聽聽潘多拉電台的節目,給我最好的朋友打打電話,開一瓶紅酒喝喝,然後自己待著。」
艾莉森和我說這些的時候停了停,像是聽出她所承認的這些,在這個到處宣揚年輕姑娘都在並且也應該尋找愛情的世界裡,是多麼的突兀。但是她笑了笑又接著說:「在別人看來,這就是我的自私,所以我會一直單身。」
艾莉森做出這樣嚴厲的自我剖析,主要是受我們社會向喜歡獨立生活的單身女性所傳遞的文化信息的影響。
「如果你單身,多半是因為你經常只考慮自己,」在特蕾西·麥克米倫於2012年所著的《為何你遲遲未婚》(Why You’re Not Married Yet)一書里,「你是自私的」這一章的開頭是這樣寫的,「你只關心你的大腿,你的衣服,你的法令紋。你只關心你的事業,如果沒有事業,你就想著要當瑜伽老師……」被麥克米倫診斷為醜陋和不健康的自我關注行為,部分源於人可以不需要伴侶的大膽設想:「有時你會偷偷地想,」她寫道,「是否真的需要伴侶,也許你一個人過也很好……實話說別人都挺討厭的,他們不讓你把麥片當晚飯吃……他們老是躺在沙發上看你不喜歡的電視節目,老是吃你覺得很難聞的東西,除非那東西是你自己在吃。」
在2008年刊登於《大西洋月刊》上的《嫁給他》(Marry Him)一文中,作者羅莉·戈特利布提出了類似的不過略為溫和的控訴,她說:「將近40歲的女人,她有自己的思想,她的朋友比她在中年時期遇到的那些男人,更能貼心地了解她,更能理解她的心情。她的品位和自我意識更加固定,她會說『他要我搬去市區,但我喜歡自己海灘邊的家』或『他太沒好奇心了』,要不就是『我怎麼能和對狗過敏的人一起生活呢?』」這篇轟動一時的文章敦促女性,寧可降低擇偶標準也不要過單身的生活。
麥克米倫和戈特利布的邏輯是錯誤的,她們把在獨立成年女性的生活中被視為基石的一些美好因素——事業心,對朋友的忠誠,對健康、寵物、家居和個人願望的用心——描繪成微不足道的小問題,再像卡通片那樣舉一些女人如何自我的例子,把它們放大到十分可笑的程度。
事實上,女性渴望找一個有好奇心的伴侶,猶豫是否該放棄自己喜歡的居所,這些根本不是什麼大錯,成年人喜歡寵物更是無可厚非,但是自己也沒有結婚的戈特利布卻認為,未婚女性是病態的、有缺陷的。她不動聲色地把她那個自私女性的話題擺出來,和人們心裡根深蒂固的期望對照:一個真心想愛和值得被愛的女人,就應該願意以伴侶為先。
現代人,尤其是女性,可能越來越不願意為建立核心家庭而做出妥協,比麥克米倫和戈特利布更加惱怒的,是從事心理自助手冊寫作以外的一些批評人士。評論家班傑明·史華茲為埃里克·克林伯格所著的關於美國單身獨居人數創最高紀錄的《單身進行時》一書作評,在這篇充滿憤怒的書評中他嘲諷說,是婚姻責任和家庭責任的坍塌,使人們對個人成就的追求變得更有可能。我們的建國之父們,史華茲說:「非常重視一個有機的社會……將社會價值觀內化,是防止自由變成放縱和混亂的主要保障」。然而這裡被忽視的是,那些社會價值觀和構成國家之本的有機社會,是建立在對公民選舉權的剝奪、對黑人種族和全體女性的奴役之上的。按照史華茲的說法,一個充滿不婚者的社會,他最後這樣抱怨道,會縱容「把自私當美德的奇怪思想」。
但是史華茲錯了,單身獨居並不等同於公民不再參與自由社會的建設。首先,有多項研究表明,單身人士在社區中的表現,不像已婚者那樣自私。
追隨著上幾代未婚女性的腳步(結果頗令人沮喪),2011年由現代家庭理事會(Council on Contemporary Families)主持的一項報告顯示,84%從未結婚的女性(以及67%從未結婚的男性)會向其父母提供實際的幫助,相比之下這麼做的已婚女性只占18%(已婚男性是38%)。這個更高比例的人群中也包括了未婚母親。推動這項研究的社會學家之一的內奧米·格斯特爾告訴《紐約時報》:「沒有婚姻的人,有孩子或沒有孩子的,更可能去關心照顧別人……讓人產生疏離的不是孩子,而是婚姻」。
從未結婚的女性更可能參與政治、簽署請願書、做志願者和參加集會。埃里克·克林伯格也說過,單身獨居者更有可能參加講座,參與外面的世界,相比之下已婚成年人會更多地把精力放在自己的家庭中,他們或許會出蓆子女學校的志願活動,卻不一定會參加於自己或家人無益的組織活動。
未婚女性向世界貢獻的這些補償性能量值得讚賞,並且也和單身女性推動社會運動的歷史進程相一致;此外,它一語道破那些中傷女性自私自利的言論產生的原因——千百年來人們對女性預設的期望即為,她們是無私的。
在勢力強大的天主教會鼓勵人們早婚的中世紀歐洲,人們還有唯一可行的一種出路,那就是進修道院。在16世紀宗教改革之前,許多有錢人家把修道院看作是安置未能出嫁或備不起嫁妝的女兒的庇護所(或傾倒場)。然而一如往常,這是場非常明顯的交易:如果女性不能奉獻給婚姻,那就奉獻給基督吧。西歐的有些地方還有更激進的逃避方法,讓未婚女性成為貝居安會士——不避世隱居的半宗教性質的修女。許多女性選擇成為貝居安會士,漸漸地,貝居安會士被視作威脅。在1274年裡昂大公會議提交的一份報告中,奧爾米茨主教布魯諾指出,貝居安會士很麻煩,因為她們「既逃避對神父的服從,又逃避對丈夫的服從」。
主教的反對更明確地強調了女性的生活目的:她們應該,而且從來都應該捨棄自己為他人奉獻,如果不為丈夫和孩子奉獻,那就為神父、為上帝、為父母、為社區奉獻。一旦女性所做的事不是為了服務別人,就立刻會被認為是大逆不道。
歷史學家李·維吉尼亞·錢伯斯–席勒寫道,在19世紀,「和結了婚的姐妹一樣,南北戰爭前的許多大齡未婚女性患有損害健康的疾病,身體脆弱,時常出現倦怠憂鬱情緒,甚至精神失常」。但是,她接著又說:「大家普遍認同的是,女性不幸的根須,是在社會文化這塊貧瘠的土壤中生長起來的,在這樣的社會文化里,女性被要求極大地順從和依賴男人,被鼓勵在抹殺自我的條件下追求自我實現」。
也許正是要求女性進行自我否定的社會預期,培養了當代女性的消費欲和占有欲。
雖然我個人反感《欲望都市》中用大量名貴的鞋子、高檔的美食來顯示女性獨立的做法,但是我們對於應該把錢用於家居裝飾的觀念都已習以為常。看到凱莉·布拉德肖花幾百美元買一雙鞋子,我也許會吃驚地後退,但要是看到卡羅爾·布雷迪寫支票買窗簾我或許眼睛都不會眨一下。
尤其對女性來講,為自己添置東西是得之不易的自由。蘇珊·安東尼26歲開始當小學老師賺錢的時候,她已經兩次拒絕求婚,堅持單身。她給自己買了狐皮手套、白色的絲綢帽子、還有紫色的羊毛連衣裙後,寫信問家裡,要是她的夥伴們知道了會不會「因為自己已經結婚不能有漂亮衣服而感到難過」。
1979年,《基督教科學箴言報》(The Christian Science Monitor)報導稱,有單身女性為自己購買立體聲音響、藝術品、餅乾罐,還有家具,因為「單身女性也應該擁有好東西」,「誰想一直坐在裝橙子的板條箱上等到有人給你的手指套上婚戒呢?」適應這種新常態需要一個過程;因此該報解釋說,如果說這一代的未婚消費者「比她們的母親和祖母略微放縱了一點的話,那是因為她們認為自己『值得這樣』」。
但是,社會對女性自我價值的許多認定,每一小步都走得十分漫長。早在十三年前就聲稱單身女性「自信,有安全感」的《紐約時報》在1987年又改變了自己的論調。它刊登了一個80年代中期的「恐怖」故事,「紐約有個單身的女性,聰明,有才氣,」故事的開頭這樣寫道,「她害怕夜晚降臨,害怕黑夜籠罩城市,害怕各家溫暖的廚房裡亮起燈火」。(顯然,《基督教科學箴言報》上報導的那些單身女性為自己購買的家具里,並不包括燈。)
《泰晤士報》(Times)稱,單身女性看上去「工作充實,好友成群,過完刺激的一天後又是各種文化活動,健身,吃中餐,泡澡」,但實際上她們「痛苦地抱怨她們的感情生活,她們對婚姻的期望」,而且總是有「這樣那樣的不滿」。奇怪的是,很多接受採訪的女性看起來並非有那樣多的怨言或不滿,一名31歲的經理人員肯定地說她「對單身生活越來越滿意」。在文章的倒數第二段,作者援引了顯示「單身女性比已婚女性更快樂」的「幾項研究」,又自信地指出,這些研究得出的結論與一名髮型師的觀點「完全相反」,那名髮型師說她的單身顧客因為找男人非常苦惱。
沒錯,許多追求事業而不是家庭的女性都經歷過孤獨,但是這樣的孤獨是不是能夠通過婚姻來緩解,卻鮮有人關注。另一位女性經理人員在接受採訪時稱,有些人選擇不結婚就是不想經歷上一輩已婚女性的不幸:「當你想到自己母親的無助時,想到她無法選擇自己的生活時,你就會堅決地不想上當受人欺負。」
我們的社會向女性、尤其是成功女性傳遞的信息是,單身是她們自己的錯:一旦她們選擇了健身房和中國菜,就犧牲了溫馨明亮的廚房。言下之意就是說,女人得不到婚姻,是因為她們的生活太好,太充實,太強大了。
當人們說那些為自己而活的單身女性自私時,請別忘了,承認女性擁有獨立於他人、尤其是獨立於丈夫和子女的自由,這本身就是革命性的變化。一個真正的、女性以自我為中心的時代——女性承認自己的需求,並以自己的需求為重,就如她們一直被訓練著去照顧所有其他人的需求一樣——或許真的會讓女性幡然醒悟,糾正幾百年來被形塑的自我犧牲行為。
艾米娜·索烏也同意這樣的觀點,她給予他人的建議是「永遠首先選擇自己。女性是非常社會化的人,她們善於選擇和什麼樣的人打交道。如果把自己放在首位,你就一定可以走出一條非同凡響的人生道路」。艾米娜十分清楚有很多人不贊同這些話。「若是你選擇為自己而活,就會有人說你自私,」她說,「但這不是自私,你有動力,你有夢想。說男人自私也沒那麼簡單。」
單身女性從來沒有享受過美譽。宗教改革時期就有諺語說,至死未嫁的女性註定要「在地獄牽猴子」。約翰·多恩和威廉·莎士比亞都曾以不同的方式引用過此話。
儘管長久不婚或終生不婚已然成為一種新常態,儘管美國的結婚率變得更低、結婚年齡也更大,儘管單身人士幾乎占總人口的30%(超過核心家庭所占的比重),但是對單身人士尤其是單身女性的詆毀——變態,古怪,發育不全,不成熟——依然無法擺脫。
2012年,作家黛博拉·休娜曼發表一篇題為《長不大的女人》(「Woman-Child」)的文章,討論她所認識的單身女性對幼稚的奢華的沉醉,如閃亮的指甲油。同時,保守派專欄作家凱文·威廉姆森痛批了HBO的電視劇《都市女孩》,對於這部電視劇休娜曼也寫過:「(莉娜·杜漢姆)不如把它叫做《啃手指頭的女娃》(Thumbsuckers),」威廉姆森則接著說,「叫它《紙尿布》(Diapers)更合適,不過會嚇到觀眾的。」《都市女孩》裡的女主人公,因為都沒有生過孩子、照顧過嬰兒,所以在威廉姆森看來,她們都還是嬰兒。
在更正式的場合,成年之初的單身時期常被稱為「青春期的延續」或「成年青春期」,二十幾歲的未婚青年有時被稱為「孩童化的成人」。心理學家傑弗里·阿內特建議人們使用「成人初顯期」的說法,承認這是一個新的人生階段,一如那些已獲正式承認的「童年」、「成年」和「中年」。「成人初顯期」是人類生命跨度中界限尚未完全確定的一個時期,常常隨著科學、醫學、工業化和民權運動的發展而變化。「成年青春期」給人的印象通常是已經長大成人,但是尚未就業、依然與父母同住的孩子。記者朱迪斯·舒拉維茨做出了「20多歲的年齡是生命周期中的一個間歇期」的斷言,將單身生活視為成年過程的停頓。
我們可以將已經成年卻尚未結婚成家的這段時期,認為是一個新的人生階段,但是若把這段時期說成是本質上不成熟的一個階段,就有欠妥當了。畢竟,未婚生活不是真實人生的操練或預演或暫停。人生主要靠自己經歷,這一路上沒有什麼是成年青春期專屬的——工作、賺錢、花錢、戀愛、分手、婚前性行為,都不是。
雖說經濟不景氣時期也有成年的孩子與父母共同生活,但是這並不是新的家庭結構,歷來各個階層都經常會有成年子女和父母同住的現象,只是我們並不覺得他們沒有長大。因為他們結了婚,有孩子,只是幾代人共同生活在一個家庭里。
同樣,在按照傳統結婚的成年人中也不乏幼稚的行為:期待成為被關注的中心,要求另一半伺候他們,給他們做飯洗衣,還要逗他們開心。而一直以來,鮮有女人抱怨有個不成熟丈夫的痛苦。
從許多方面來看,在情感和物質方面自給自足的獨身生活,要比(婚後)獲得成熟的生活狀態來得更加困難。一個人的生活意味著凡事都要自己擔當,不像有伴侶可以分憂,所有事情都要自己操心——自己做決定,自己擔責任,自己付帳單,自己清理冰箱,沒有正式的伴侶來幫助你。除此之外,我們還要面對各種頑固不化的觀念,什麼衡量成功女性的標準不是事業有成,不是友誼,也不是令人滿意的兩性關係,而是結婚與否。
而同樣,形成這些觀念的原因,往往是人們潛意識裡認為,如果一個女人沒有結婚,那不是她自己做出的選擇,而是因為她沒有被選中——沒有人選擇她,沒有人想要她,沒有人珍視她。在我和第一位男朋友分手的痛苦過程中,我清楚地記得有一天,一位年長的男性朋友試圖安慰我,跟我說了他向自己妻子求婚的原因:「你不會讓那樣的商品一直放在貨架上。」我傷心地端坐在屬於我的貨架上,無人買無人愛,滿腦子想著他的那句話。
「在我的圈子裡,都是思想非常開通、非常有文化的人,」那位40歲的華盛頓小說家艾略特說,「他們也有這樣的觀念:怎麼回事?你怎麼還在貨架上?沒人買,那你一定是次品。」每次有朋友試圖用「你是人見人愛的!」這句話來安慰她時,她都能聽出這樣的意思。
儘管單身女性是美國增長最快的一個群體,但在自己許多同齡朋友結婚後依然單身的女性,還是經常有孤立的感覺。不僅是距離上疏離,更是因為她們的與眾不同。
在我寫這本書的時候,我曾與我公公的一位朋友一起用餐,公公的這位朋友是一名50多歲的學者,未婚,她生活在美國的中西部地區,那裡,她的大部分同齡人都已結婚。當我大談有多少女性單身未婚的時候,她的眼神讓我惶惑不安。我(一個可以說有著傳統婚姻的女性)所描述的那個大而熱鬧的單身女性世界,對她來說非常陌生。在她的那個世界裡,她總感到自己是個異類,孤獨,受人排斥——就像在一個全是已婚婦人的世界裡,只有她一個人單身。
52歲的南希·吉爾斯是生活在新澤西州的一名電視評論員,她說,雖然她心裡清楚現在未婚女性越來越多,但是她潛意識裡還是有這樣的感覺,認為「單身女性的生活經歷是彼此隔離的,我們就像被放逐在孤島上,每個人都覺得自己是個怪物」。吉爾斯認為這種感覺源於男性對單身獨居女性的不理解,無論她們不婚的選擇是有意還是無意。她記得自己曾給一位搭檔過的電台主持人造成了困惑,她說這位白人男性喜劇演員不知道如何看待她,「他無法將我歸類,」她說:「我既不是羅珊妮式的家庭主婦,也不是他經常取笑的那種老是遇人不淑的女人。那時候,我沒有和任何人約會,我也不是同性戀,他也不會說因為我是黑人的關係,但是他不知道該怎樣對待我,因為我就是這麼一個快快樂樂的普通人。為什麼我找不到男朋友?為什麼我沒有不開心?為什麼我不是那種厭惡男人的人?他的腦子裡始終掛著一個巨大的問號。」
在2011年進行的一項研究中,密蘇里大學的研究人員對中產階級未婚女性面對的壓力做了調查,發現這些女性在家庭和社區中都強烈地感受到來自他人的異樣眼光(尤其是在婚禮之類的場合,在拋捧花的時候更加明顯),在有些場合,人們預設所有成年女性都是妻子或母親,單身女性就會有一種自己是「隱形的」、不重要的感覺。這項研究從而得名「我未婚,我失敗,大家都來看著我吧」。
還有人一直擔心,沒有婚姻的人是否會缺少存在感,尤其對於長久以來都因為與他人關係良好而受人重視讚美的女性來說。《當哈利遇到莎莉》中,哈利對莎莉說了這樣一句台詞,像她這樣的年輕女性只身前往紐約,有可能「死了兩個星期都不會有人注意到,直到臭味飄進樓道」。台詞很逗,但同樣令人心驚,尤其是讓我們這些偶爾感到擔心的人更加害怕——不締結傳統的婚姻,我們會不會就像脫錨的船隻,不光游離於核心家庭之外,更與世界脫節。
當然,單身的人是孤獨的,然而我們所有的人都曾孤獨過,我們有過孤獨的片刻,有過孤獨的日子,有過孤獨、沒有窮盡的寒冷季節。對於一些女性來說,她們孤獨是因為凡事都得依靠自己,或者說,凡事都得依靠自己,加重了她們的孤獨。
但是,孤獨與一個人是否有伴侶並無直接的關係。記者朱迪斯·舒拉維茨指出,近年來的研究顯示,長期孤獨是生物學層面和細胞層面發生的一種身體狀況。這種狀況至少有一部分是遺傳性的,還有一部分與我們還是新生兒和兒童時期的經歷有關,也就是在我們想要尋找伴侶、怯於尋找伴侶之前早已存在的。舒拉維茨說,當代的心理學家「確定孤獨是一種內在的主觀感受,而不是外在的客觀狀態」。總而言之,舒拉維茨認為,孤獨「是一種親密感的缺失」。而親密感的缺失不一定能夠通過婚姻得到緩解。
在45歲以上的成年人中,有超過三分之一的人認為自己孤獨,而這些人並非都是單身。有過失敗的戀愛經歷或性關係的人都知道,親密感不會在你做愛的時候出現並停留,它也不一定會假以時日慢慢地、不知不覺地產生。相反,戀人之間的親密感往往會隨著時間漸漸消退。當你躺在理應是你最親近的人身邊,卻只感覺不被理解、不被重視、沒有心意相通時,那反而是你最孤獨的時候。
那些自我安慰以為結了婚就可以避免將來孤獨老去的人,往往不會考慮可能離婚、被拋棄,或早年喪偶這些非常現實的問題。我們一般不會想到,即使是在兩人彼此深愛、永遠相愛的最好情形下,當論及生命的終點時,我們都是在下一個令人心碎的賭注。因為生命不會碰巧在同一時間到期,即使婚姻再幸福,我們也還是有一半的概率死在伴侶之後。而統計又顯示女性比男性更長壽,且女性更傾向於找比自己年長的伴侶,概率因此就更大了。在美國,寡居女性的平均年齡是59歲,而2009年的數據顯示,70歲以上的女性中,超過一半的人寡居,是喪妻男性比例的兩倍多,這意味著,婚姻再幸福的女人也要經歷喪親的痛苦,接著還要獨自面對這個世界——面對自己的死亡。
是的,也許我們還有孩子,不管我們是單身還是已婚,子女的確也會給我們安慰、聯繫和關懷。但是,任何一個在養老院或痴呆症中心打發時光的人都會告訴你,在你生命最後的日子裡,在經濟或情感上指望子女是不可靠的。這在美國尤其如此,因為在這個國家,階級不平等日益擴大,社會又沒有結構性的支持和福利提供給那些忙於生活、卻要請假照顧年邁的父母或祖父母的人——他們也有自己的工作、伴侶和孩子。
2013年,《紐約時報》刊登了一篇故事,作者是一名喪偶不久的女性,她在故事中講述了自己的孤獨。她有子女,但是據她說,他們不能理解她的悲痛。她沒有朋友,深受孤獨的折磨,以至於有一天在開車的時候,就突然癱瘓不能動了。這個女人結了婚也養了孩子,但是在她垂垂老矣的時候,她發現自己還是孤零零一個人,因為伴侶的離去而變成了廢人。
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解決孤獨問題的方法一定不是重新提倡人人都去追求婚姻。在這個婚慶業極其發達,而女性卻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想放棄婚姻的社會裡,人們很容易明白婚姻雖然可以緩解孤獨,但卻不是解決切身問題的可靠辦法。
的確,當我們和我們的朋友陷入愛河、有人陪伴和支持的時候,我們常常會慶祝,會激動,會充滿感激,但因此就認為所有的婚姻都是幸福的婚姻,掉進迪士尼和莎士比亞設下的陷阱,相信婚禮是故事的完美結局,就大錯特錯了。
我們必須記得,之所以今天有這麼多的女性選擇不結婚,其中有一個原因是,千百年來,婚姻基本上都是強制性的,很多已婚女性過得十分悲慘。
20世紀初,愛瑪·戈德曼寫過婚姻如何強迫女性交出「她的名字,隱私,自尊,以及她全部的生活,『直到死亡將我們分開』」。戈德曼指出,社會對婚姻的期望從一開始就決定了女性的不幸。「幾乎從嬰兒時期開始,」她寫道,「大多數女孩都會被告知婚姻就是她一生的最終目標……就像無聲的動物被養肥是為了被屠宰一樣,她生下來就是為結婚而準備的。」
英國護士的先驅、統計學家弗洛倫斯·南丁格爾疑惑「女性有激情,有智慧,也有道德……為什麼社會沒有給她們可以施展這些長處的空間?」南丁格爾多次拒絕求婚,發誓要不惜任何代價躲避結婚,她認為婚姻「教會我們什麼叫『沒有永遠』……這個無情的詞語,讓我們真實面對生命的終結和死亡的冷酷。」
19世紀作家喬治·桑(本名阿芒迪娜·露西爾·杜賓)寫過這樣的話,「生命中只有一種幸福,那就是愛和被愛」,她與作曲家弗雷德里克·蕭邦的婚姻也成為了美談,但是她卻把婚姻稱作是「野蠻的制度」,並在20多歲的時候帶著兩個孩子退出了婚姻。蘇珊·安東尼還在上寄宿學校的時候,得知幼時的一位朋友剛嫁了一個有六個孩子的中年鰥夫,便在日記中寫道,「我覺得換了任何女人都寧可做個老姑娘到死」。
甚至有些男性也意識到了婚姻制度對女性的不利。一位持上帝—神論立場(Unitarian)的牧師、「女性的天地和職責」系列演講的講者喬治·博納普寫道,「婚姻是女性一生中的一個重大危機……如果她知道未來將是怎樣的生活,她或許會害怕退縮」。他接著又更加悲觀地說:「婚禮的歡聲笑語中隱隱透著悲傷,當那個光彩照人的美麗人兒走來,在所有的目光向她聚集、所有的心為她跳動的時候,我幾乎能想像到,她白色的婚紗變成了素服,臉上的紅暈化作了淚水」。
19世紀的一些不願意或未能結婚的女性,和過去幾百年來的其他女性一樣,轉向教會尋求安慰。1810年到1860年間,主張禁慾獨身的震顫派(Shaker)團體成員數量逐漸增多,參與者大部分為女性。早在19世紀初就允許女性從事神職工作和組織廢奴運動的貴格會(Quaker),更吸引了大批的單身女性加入。24到19世紀中期,在費城,有40%的貴格會女性從未結婚。
1904年,《獨立報》(Independent)刊出一篇署名「單身女學士」寫的《我為什麼不結婚》,稱是為了試圖「說明為何如今會有如此多有知識、有文化的女性宣稱不願意走進婚姻」。文章的作者,據編輯說是一位「漂亮能幹」的年輕大學教師,她在文中說,她之所以不願意結婚,是因為「在我們快要結婚的時候,婚姻擺在我和那個男人面前的巨大鴻溝,讓我驚駭了。那個時刻,不管是我們所接受的教育,還是我們對於未來的理想,本質上都是一樣的」。在她看來,婚姻於男性而言意味著「獲得了家庭生活,對他的工作事業是一種幫助,而非障礙」,但對她來說,「如果我結婚有了家庭,擺在我面前的選擇就是放棄所有寶貴的夢想」。
「單身女學士」舉了一個例子,說一位教授辭去教職、結婚並生了三個孩子,她由此詰問,為什麼要把一個有學問的女性「關在育嬰室里,讓她的精神活動被無窮無盡的家務負擔和身體勞累束縛,而她那位傑出又有魅力的丈夫卻在文學圈和社交圈中廣受追捧」?文章語氣中流露出一種張狂的、對男人幾近冒犯的自信,認為未婚女性的生活不僅是正常的,更是優越的。
現代讀者經常會耳聞一些批評者的回應,說什麼這是一種自私啦,說什麼要求太高終要付出代價啦之類。在1907年發表於《大西洋月刊》上的一篇關於為什麼美國會遭遇婚姻危機的文章中,記者安娜·羅傑斯提前一百年就預見,將女性的挑剔歸於病態會使羅莉·戈特利布和特蕾西·麥克米倫的作品大受歡迎。羅傑斯嘲笑一些女性認定男人「必須有神一樣的體格……必須有財富,有智慧,有文化,有地位,還要脾氣好,跪伏在她的身邊,無限地愛慕著她」。羅傑斯在新女性不願意結婚的現象中看到了「當今個人主義的泛濫,對『自我』這尊金牛犢的崇拜」。
儘管今天的婚姻和19世紀以及20世紀初相比,在形式和感覺上都有了巨大的改善,但要說婚姻是治癒不快樂的良藥,是毫無根據的。
心理學家泰·田代在其2014年出版的著作中說,只有十分之三的已婚者擁有幸福健康的婚姻,而不幸福的伴侶關係會使患病的機率提高35%。另一位研究人員約翰·戈德曼發現,婚姻不幸福會使壽命縮短四年。對於婚姻制度的其他懷疑也滲透到了大眾文化和公共媒體中:耶洗別網(Jezebel)有一個關於婚禮和婚姻的版塊,叫「可怕的你我」(I Thee Dread)。評論家艾力芙·巴圖曼在2014年也指出,暢銷書和同名的賣座電影《消失的愛人》(Gone Girl)之所以引起大眾興趣,是因為大家普遍認同婚姻是一場綁架,「妻子就是那些消失了的人」。《消失的愛人》傳達出一個令人沮喪的寓意,巴圖曼這樣寫道,「那就是在女人一旦到了結婚和生育的年齡,這個真相便會顯現:她們精心打造和修護的自我身份從來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要為丈夫和子女犧牲這所有的一切」。
簡而言之,雖然單身生活有著各式各樣的弊端,但是婚姻的缺點也同樣不一而足。獲得牢固的婚姻,找到一個於自己有益的伴侶,談何容易。我們中的許多人依然遭遇著落入不幸婚姻的可怕命運,可是我們幾乎看不到什麼文章充滿焦慮地討論那些不幸的妻子,儘管這一人群基數眾多。有人做過研究,比較已婚女人性生活獲得幸福或事業獲得滿足的概率,和被恐怖分子殺害的概率哪個更大,卻幾乎沒有人來過問我們。
我們仍舊樂於將婚姻看成是女性故事的(幸福)結局,樂於看到她們追求幸福的決心。我們不會去問一個女性結婚後的命運如何,也不會認為她們婚姻中可能會遭遇的危機(有時只是擔心、不滿或孤獨)是婚姻特有的問題,卻總是輕易地認為如果單身女性出現這樣的情況,就一定是因為她們沒有結婚。
這是非常糟糕的。如凱倫·德賓於1976年在《鄉村之聲》上發表的文章「做一個獨身女人」里所說,「比失去男人更可怕的,是失去你自己。」
書摘部分節選自《單身女性的時代:我的孤單,我的自我》一書,較原文有刪節,標題為編者擬定,經出版社授權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