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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小芳已經是個40歲的大媽了,丈夫跟她也沒有什麼大仇大恨,決定彌補她,送了一套別墅,還給了小芳一筆錢。對此雙方和平分手,小芳有這些資產也基本這輩子不愁吃穿了。40歲的女人好像對於愛情已經沒有什麼憧憬了,小芳也就打算一輩子單身下去了。平時也就上上班,跟朋友出去逛逛街。
但一次偶然的機會小芳在朋友聚會上認識了一個23歲的小伙子,小伙子看小芳很有魅力,有股成熟女人的味道。自從見了她之後就一發不可收拾,猛烈的追求小芳,在1年甜言蜜語的攻擊下,小芳終於招架不住。想想有個人陪伴自己也不錯,畢竟自己也才42歲,但想到對方才24歲,確實有點不合傳統。但愛情的力量無法阻止他們在一起。隨後兩人結婚了。
結婚一年後,男子卻一直要小芳把房子賣了,他要拿去投資股票,想成就一番事業。小芳受不了男子的甜言蜜語,也為了成就男子,就把房子賣了。可是沒幾個月,錢都被他給作沒了。男子萎靡不振,開始回歸浪子的生活,天天到夜店玩到很晚,對妻子也越來越冷漠,這一點讓小芳痛苦不堪,她尋求離婚想要過自己的生活還比較輕鬆一點。
閃婚在如今越發的常見,很多青年男女覺得閃婚是一件很刺激而又浪漫的事情,但是事實果真如此嗎?不得不說閃婚也隱藏著非常大的危害,那麼閃婚的危害有哪些呢?
風險一:家庭背景及文化的衝突
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兩個人在短時間內相愛是相對容易一些的,但若是要讓雙方家庭真正融合起來,那就不是一年半載的問題了。在中國這樣的國度里,再相愛的一對戀人和夫妻,都是無法逃避掉整個家庭對婚姻的影響的。
風險二:婚姻持久力較差
因為從人的一個情感認知規律來說,連起碼的了解都沒有的話,是壓根兒談不上什麼愛的,更何況任何真的東西都是需要經過時間考驗,不說經年累月,十幾年如一日,我謹認為男女之間在婚前為期兩年以上的相互了解是相當有必要的。
其中若是沒有一點點真愛去作支撐,婚後的任何一個細微的事件都有可能在不經意間迅速提前摧毀婚姻的生命。如此婚姻就好比是一個先天性頭重腳輕的畸形兒,後遺症是從娘胎裡帶出來的,其嚴重性一定程度上是與時間成正比的。「閃婚」的婚姻就好比是一顆顆催熟的果實,雖然縮短了果實的成果期,但實際上也降低了其果實的品質,更為重要的是這樣結出來的果實是相當經不起時間保藏的,要遠遠比那些自然成熟的果實早腐爛許多。
風險三:激情過後,責任無處安放
有相當一部分閃婚的男女,他們走進婚姻都是憑著一時的衝動和激情。正如小孩子常說的,他(她)剛剛對我笑了,他(她)肯定喜歡我。其實所有的都只是激情掩蓋下的想當然。更有甚者,還有很多年輕男女,卻是因為一次經不起的誘惑,一次偶然的兩人肉體碰撞和性愛火花而激起了談婚論嫁的蠢見。試想想,這樣的婚姻還能有責任嗎?也許責任二字,他們自始至終都沒有想過一次,更不用說要他們在婚後履行婚姻的責任了。說白了,他們的婚姻是動物交合的成份為主,他們是分不清婚姻和戀愛之間有什麼差別的,只要認為有點好感就結婚。
風險四:夫妻間易形成信任危機
有道是慢工出細活,而對於婚姻和戀愛來說,又何嘗不是如此呢?你既然像打仗一樣趕著時間搶著結婚,那麼就應該事先在心裡作好婚姻粗糙和不幸福的準備。 「閃婚」的婚姻就好比是一顆顆催熟的果實,雖然縮短了果實的成果期,但實際上也降低了其果實的品質,更為重要的是這樣結出來的果實是相當經不起時間保藏的,要遠遠比那些自然成熟的果實早腐爛許多。
風險五:易使婚後摩擦不斷
男女兩個人能否在一起婚姻幸福,最重要的一個指標並非是兩人有多相愛,而是在於他們的性格到底有多少的互補和相融。所以,人們通常意義所說的「先戀愛,後結婚」和「試婚」也大多數是出自這樣一個考慮。我們千萬別小看了結婚前男女之間的那一年半載的接觸,其實是相當有必要的。它可以讓他們之間有一個充分性格的磨合過程,可以讓彼此在耳廝鬢磨的接觸中完成一個「性格婚檢」,若是能真正了解並相互容忍和融合的話,自然能交出滿意的答卷,否則,自然就只有分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