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OZH about

URL: https://read01.com/8zD0OM8.html

⇱ 網際網路醫療新規:平靜終結野蠻生長 - 壹讀


Sunday, Apr 12, 2026

網際網路醫療新規:平靜終結野蠻生長

2018/10/16 來源:法治週末
👁 Image
...

2017年1月7日,廣東省中山醫院腫瘤專家通過廣州網際網路醫院的線上平台為廣東英德市九龍鎮太平村一位村民進行診斷。視覺中國

新規的出台被認為是一場及時雨,近幾年網際網路醫療發展如火如荼,但期間缺乏國家層面的頂層設計和規範

法治周末見習記者孟偉

國慶節前夕,北京醫院網際網路醫院已經上線,患者無需出門就可以享受三甲醫院專家的醫療服務。

這是繼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3個關於網際網路醫療管理規定後,第二家開始探索「網際網路+醫療」領域的醫院,此前北京京都兒童醫院也與醫聯聯合建立了首家兒科網際網路醫院。

9月12日,國家衛健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印發了《網際網路診療管理辦法(試行)》《網際網路醫院管理辦法(試行)》和《遠程醫療服務管理規範(試行)》,對網際網路診療、網際網路醫院及遠程診療的准入、管理、監管等方面作出了規範。這是針對網際網路診療、網際網路醫院、遠程醫療服務制定的首批實施細則。

新規的出台意味著,在經過一波「野蠻生長」和「燒錢大戰」後,網際網路醫療行業已逐漸走入正軌。

誰在網絡那端給你看病

對於公眾來說,在網絡上看病既方便,又少花時間少花錢,似乎可稱完美。但實踐中公眾對網際網路遠程醫療方式也有質疑。

在北京一家國際貿易公司工作的劉衫曾經在某平台上就診,與醫生的交流、甚至開處方時都是通過微信,問診時醫生並沒有出示任何相關資格證和簡歷等信息,她對醫生的了解主要是通過醫生的朋友圈。

對醫生資質的質疑、對處方效果的不確定,似乎成了使用網際網路醫療最大的難題。

網際網路觀察家葛甲在接受法治周末記者採訪時提出,在新規出台前,行業對醫師資格審核和診療的規定都不嚴格,「例如,春雨醫生,雖然自稱為諮詢服務但是實際上已經算是診療範圍了;而且對醫師的條件、資質的審核只是在平台中進行,或許在其中會存在資質審核不嚴的情況」。

此次新規中對行業界限劃分和行業准入程序作出了明確的規定,而且對於群眾呼聲最高的醫療問題,在《網際網路診療管理辦法(試行)》中特別對執業資質以及診療作出了規定。按照規定,網際網路診療活動需由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醫療機構提供,醫師、護士應當能夠在國家醫師、護士電子註冊系統中查詢,並進行電子實名認證。同時要求,醫師開展網際網路診療活動應當依法取得相應執業資質,具有3年以上獨立臨床工作經驗,並經其執業註冊的醫療機構同意。

其中特別規定,不得對首診患者開展網際網路診療活動。

國家衛健委醫政醫管局副局長焦雅輝在上個月的新聞發布會中也提到,此次新規的出台也是為加強網際網路醫療服務新業態的准入和監管,營造有利於網際網路醫療服務健康發展的政策環境。

多位業內人士與葛甲的觀點相同,他們認為,新規的出台可遏制網際網路醫療行業的「野蠻生長」。

北京中醫藥大學法律系醫藥衛生法學副教授鄧勇向法治周末記者表示,新規的出台是一場及時雨:「近幾年網際網路醫療發展的如火如荼,但在這期間缺乏國家層面的頂層設計和規範。不僅能夠保證民眾就醫和用藥的安全,還能讓第三方平台能夠明確經營範圍的邊界,知道自己能夠做什麼、不能做什麼,在法律法規和現有政策允許的範圍內規範經營。」

網際網路醫療領域專業人士、杭州卓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總裁尉建鋒也認為,新規的出台,會使網際網路醫院門檻更加嚴格,對遠程醫療的規定甚至能夠助推分級診療的部署,讓優質的醫療資源能夠下沉到醫療資源匱乏地區。

「邊走邊改」這些年

從網際網路醫療領域的興起到實施細則的首次出台雖然僅用了4年時間,但是中間經歷了多次起伏。

2017年應該是分水嶺。在網上流傳的號稱「史上最嚴」網際網路醫療新規《關於徵求網際網路診療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和關於推進網際網路醫療服務發展的意見(徵求意見)意見的函》(以下簡稱《意見函》)在業內引起了不小的波瀾。《意見函》中對網際網路診療活動准入的要求、醫療機構執業規則、網際網路診療活動監管以及相關法律責任明細4個方面,提出了具體的要求。

與2017年網傳的《意見函》相比,新規中對於網際網路醫療的名稱設置、活動範圍、醫師資質的相關內容,均有所調整改動,部分限制有所放開、某些要求更加細化。

在當年爭議最大,讓網際網路醫療企業最為不安的就是《意見函》中「本辦法發布前設置審批的網際網路醫院、雲醫院、網絡醫院等,設置審批的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在本辦法發布後15日內予以撤銷」的規定。新規放寬調整為辦法施行之日起30日內,網際網路診療「按照本辦法要求重新提出執業登記申請」、網際網路醫院「按照本辦法要求重新提出設置和執業登記申請」。

相較於《意見函》此次新規對遠程醫療服務範圍的規定也有所放開。由《意見函》中「允許開展的網際網路診療活動僅限於醫療機構間的遠程醫療服務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的慢性病簽約服務。不得開展其他形式的網際網路診療活動」,擴展至「通過網際網路等信息技術開展部分常見病、慢性病複診和『網際網路+』家庭醫生簽約服務。」

這一變化得益於今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鼓勵醫療機構應用網際網路等信息技術拓展醫療服務空間和內容,構建覆蓋診前、診中、診後的線上線下一體化醫療服務模式。

上述意見的出台,使得去年一度緊繃的網際網路醫療市場得以緩和。

這些年網際網路醫療行業行業也經歷了「幾放幾管」。

2014年至2015年,網際網路醫療行業飛速發展,各種利好政策出台。

2014年8月,國家衛計委發文要求地方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將發展遠程醫療服務作為優化醫療資源配置、實現優質醫療資源下沉、建立分級診療制度和解決群眾看病就醫問題的重要手段積極推進。

2015年,國家發改委和衛計委聯合發文同意在寧夏、貴州、西藏分別與解放軍總醫院,內蒙古與北京協和醫院,雲南與中日友好醫院合作開展遠程醫療政策試點工作。

在網際網路醫院探索的過程中,國家慢慢開始趨緊政策力度。2016年8月,國家食藥總局表示,網際網路第三方平台藥品銷售試點結束後,國家不再批准。2017年,被稱為「史上最嚴」網際網路醫療新規徵求意見。

法律地位仍待明確

尉建鋒認為,新政出台後,對整個醫療行業都是一個挑戰:目前,傳統醫療服務模式正在解構,數據、流程、人才的重構剛剛開始,在這一交叉進程中,網際網路作為工具能加速其過程,倍速提高優質醫療服務的可及性。在他看來,今後以實體醫療機構為主體的網際網路醫療服務會迎來一個高速發展期。醫、藥、檢、險、教等領域交叉進行,更多的創新會湧現出來,定位醫療核心業務的公司將攜優秀的產品和運營率先垂範。

在這樣的背景下,很多業內人士建議出台一套系統的行業法規、管理辦法。

葛甲認為,明確法律地位、出台相應細則,是未來需要考慮的問題:首先,需要確定網際網路醫療的法律地位,新規里只是規定了基本的行業標準,但是網際網路醫療行業是否擁有與實體醫院一樣的法律地位,還需要在立法中加以解決;其次,需要在不打破原有醫療產業規則界限的基礎上,根據行業的發展規律出台配套的細則,這3個文件只是機制性的文件,需要在行業的發展過程中結合實際情況,制定一些管理辦法來增強落地性。

針對新規落地執行問題,尉建鋒建議出台相應的細則:「比如,如何定義慢性病,現在許多癌症存活在5年以上是否還算慢性病;複診時,複診醫生和首診醫生是否需要是同一個人,如果不是,是否需要首診醫生參與等問題,還需要頂層規劃來明確。」

在鄧勇看來,由於最新出台的這3個文件只是政策還不屬於法律,而且很多醫療相關的法律法規並沒有更新或者廢止,在網際網路醫療領域還是需要遵循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執業醫師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所以,他建議,做好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與網際網路醫療新政策的及時有效銜接。

您可能感興趣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來源于法治週末,文章觀點不代表壹讀立場,如若侵犯到您的權益,或涉不實謠言,敬請向我們提出檢舉
最新文章 / 服務條款 / 私隱保護 / DMCA / 聯絡我們

壹讀/READ0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