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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在議論的是,揪心的《歡樂頌2》臨近第二季收官,還弄一出房產證婚前要不要加女方名字的風波。一向視房子為在大城市立足標準的樊勝美因此和王柏川鬧掰了。
她和王柏川準備買房結婚時,樊勝美遭到哥哥起訴,上法庭打官司,王柏川怕樊勝美的哥哥爭到自己的房子,使用手段沒有讓樊勝美加成,這件事成為樊勝美和王柏川鬧翻的導火索,所以最後樊勝美在傷心絕望的時候選擇了分手。
記得在售房處爭論時,王柏川擺出了不加名是因為父母不同意的藉口,同時也以「婚後再加名」來敷衍樊勝美。那麼,婚後的房產證要加上女方的名字,具體應該怎麼操作呢,科普下分以下幾種情況:
房子為男方婚前個人購買的,結婚後,女方想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需要走房產交易的程序,即通過二手房轉讓或者贈與的方式,這種情況下要交納契稅、個人所得稅、營業稅等稅費。
夫妻婚後購買的房產,現在想把對方的名字加上,需要雙方持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到房管局辦事大廳填寫一份雙方共同擁有該房產的申請,費用包含配圖費、登記費等。
所以,婚後還是能實現加名的。只不過,婚前就這麼計較得失的男人,婚後就能豁然開朗了嗎?對於婚前就發現這樣行為的男人,真的要三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