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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聖經·創世記)
文 | 吳淳
編輯 | 隨手君
「求你將我放在你心上如印記,帶在你臂上如戳記;因為愛如死之堅強,嫉妒如陰間之殘忍;所閃的光是火的閃光,是耶和華的烈焰。這愛,眾水不能熄滅,洪水也不能淹沒。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財寶要換這愛,就全被藐視。」(聖經·雅歌)
幾乎每一個人,都期望擁有幸福美滿的婚姻,都期待遇到的另一半,是那個愛你、懂你、和你有默契的靈魂伴侶。每當我們看到一對白髮蒼蒼的老夫妻,還能十指緊扣牽著手,或者相依相偎在一起的時候,我們內心常常發出讚嘆聲!是啊,我們多麼希望自己的婚姻和愛情能夠持守到白頭,我們多麼期望對方的愛,能從今直到永遠,歷經滄海桑田都不改變……
可是為什麼,現實生活卻是如此殘酷?我們耳中常常聽到離婚和婚外情的消息,我們自己的婚姻也走得跌跌撞撞、痛苦不堪。很多人長期在失敗婚姻的苦痛中指責和抱怨:為什麼我竟然和這樣的人結婚了?我當初真是瞎了眼,蒙了心,怎麼會看上這樣的人?當初的親密無間已經無影無蹤,取而代之的是悲痛、憤恨和敬而遠之。
難道幸福的婚姻是如此的遙不可及,只有童話、電影電視劇或者小說里才會出現?現實的殘酷導致眾多的單身者不敢走進婚姻,對婚姻持恐懼心理,很多女孩大聲的宣告著「寧可高傲的單身,也不要委屈的婚姻」。要麼不結婚,要麼一定要找到對的人結婚,人對了,一切就都對了,他一定會寵著你,縱容著你的習慣,並愛著你的一切!就算在你任性說分手的時候,也不會拋下你,而會緊緊擁抱著你不讓你走,就算身邊出現其他更好的人,也對你始終如一,只愛你一個人……
你希望遇到這樣一個對的人:一個三觀正確的,外型相當不錯的人,一個有生活情趣、有品味、有良好的品格、能給你帶來快樂、能讓你變得更優秀、能對你體貼入微、並對你無限包容和接納的人……
如果真有這樣的人,可是為什麼這個人偏偏只愛你一個?除非你也是這樣的一個人,只有你自己成為了一個對的人,才能遇到這樣一個同樣值得你愛的,也願意愛著你的人。
有句話說:你想吸引蝴蝶,至少要種一片花園,或者成為一朵盛開且芳香四溢的花兒。換句話說,你是什麼人,才能吸引到什麼樣的人,鑽石旁邊至少是黃金,而絕對不會是棵小白菜,小白菜的旁邊極有可能只是蘿蔔西紅柿,同檔次的東西,才有可能在一起,所以會有「物以類聚,人以群分」這樣的俗語。
聖經里說過:「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你希望遇到一個對的人,那麼請你自己先成為一個對的人。這個對的人,有你自己希望對方的那些特質,你要求對方的,都自己能夠先做到,並且持續做到。
很多離異的女士在和我交流的過程中,總是一味的抱怨和指責對方的種種不是,說對方怎樣的不好,如何的不對,而我是如何的好,如何的犧牲和委屈,感到和這樣的人在一起非常的不值……
我們都知道,指責別人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因為聖經告訴了我們一個真理:人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這個世界裡無一不是罪人,所以我們要找出別人的問題簡直是易如反掌,但是,我們卻很難看到自己的不足,對自己沒有一個較清晰的認知,我們把矛頭長期指向對方,卻很少自我剖析和反省:如果我真的足夠好,為什麼對方感覺不到?如果我真的非常好,為什麼影響不了身邊最值得去愛的人?如果我足夠好,他為什麼還是要受不了而離開我?為什麼寧願背負出軌和不忠的罵名也要和別人生活在一起?
那麼,如果我也不好,我就不應該一味的要求對方,而應該先修正自己,成為一個值得對方愛並願意忠誠對待的人。否則我們自己就是在論斷和審判別人,我們自己不意識到自己的問題和不足,就會越權定罪,拿著上帝公義的審判在定別人的罪,但我們應該要知道,審判的權柄不在我們,乃在上帝,我們不能用怒氣和暴戾之氣改變別人,反而溫柔和謙卑才最有力量。
如果我們在指責別人之前就能意識到自己的不好,就會虛己,變得柔和謙遜,也一定會願意憐憫別人,體貼別人的軟弱。想想耶穌是怎樣不定罪當場被抓的那正在行淫的婦人?我們就有智慧去感悟這樣的愛,而不是像法利賽人一樣,總想抓住別人的過失進行定罪,顯明自己有理。
我們知道這太難了,靠著人自義的本性很難做到,也不願意去做。
但是,我們是神的兒女,靠著神加給我們的力量,我們凡事都能做,我們希望別人多包容自己,先自己成為一個願意包容的人,我們希望別人忠誠,我們先成為一個單純而忠心的人;我們希望別人聖潔,自己就不斷渴慕和追求聖潔;我們希望別人有愛,我們就先懂得多多忍耐和恩待對方;同理:我們希望別人紳士和淑女,我們自己先變成紳士或淑女……
我們儘可能的活出聖潔公義有愛的生命,活出美好的生命,成為一道明光,照亮別人,影響別人能自潔,願意自發清潔那顯為污穢之地。用生命影響生命!
如此,婚姻才會更美好!世界才會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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