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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Apr 12, 2026

經銷商配合的三個層面

2017/09/05 來源:小公司管人管事

私企內務管理研究/潘文富

站在廠家的角度,往往是把經銷商看成下級單位的,說句難聽的話,就是把經銷商當成銷售工具。基於這個出發點,廠家對經銷商所下達的各種要求或是指令,是非常希望經銷商能夠聽從配合、認真執行、最終廠商雙贏,攜手進步~~~~

但是,如此這般聽話的經銷商有嗎?大多數經銷商對來自廠家的指令要求配合度著實有限,很多都是敷衍了事、糊弄交差、拖延拖延再拖延,或是執行走樣,尤其是體現在打款、下訂單、報庫存、旺季備貨、鋪貨、終端建設、促銷活動執行、市場資料提供、社會資源動用,等等方面。種種不配合,的確讓廠家的各級銷售管理人員頭疼。按說這廠商合作,可這經銷商不聽話,還合作個「毛線」。

客觀的來說,只要是在當地有一定市場地位的經銷商,不配合廠家是正常的,人家不是你廠家下級單位,沒有必要都聽你的,即便是簽了合同,實際約束力也不大。畢竟,在商業領域,還玩行政命令那一套,誰會理你。

當然了,作為商人,也許會與上游企業過不去,但不會與錢過不去。經銷商配合廠家,要麼是利益層面的交換,要麼是廠家有策略的引導的結果。這個有策略的引導說起來太複雜,這裡我們先談談這個利益交換的問題。

說到利益,廠家也許會強調已經給經銷商留出了多少的利潤空間,各種費用各種支持,以及市場空間多大云云,但別忘了,經銷商的利潤不是廠家給的,而是經銷商自己在當地市場賺來的,反而是廠家直接在經銷商頭上賺走了利潤。並且,廠家對經銷商的利潤核算,往往會習慣性的將經銷商老闆的所得利潤,與經銷商的公司利潤混為一談,反正公司就是老闆的,老闆有利潤不就行了,實際情況可不是這樣,老闆只是進貨的,下屬員工賣貨的,光搞定進貨的人,沒搞定賣貨的人,這還是不行。再有,最終實現對消費者銷售的,則是零售商。總而言之,銷售不是一個單點上的事,而是銷售渠道中,各環節點的組合。

回到經銷商配合這個話題上來,廠家要想經銷商的配合度,得要從三個層面來評估及作用相關工作。

一, 經銷商老闆的層面

經銷商老闆之所以配合廠家,主要是看利益交換,而這個利益又是由多個因素組成的:

1, 與上游廠家合作多年的歷史情感,情感利益也是利益;

2, 產品本身具備一定銷量和利潤貢獻功能,廠家把經銷商當成銷售工具,而經銷商把廠家的產品當成賺錢工具;

3, 產品本身的特定功能,例如能提升經銷商公司的公司品牌形象、能藉助產品拓展渠道、能帶貨、能健全整體產品結構;

4, 廠家給予的增值服務,即是在常規的銷售基礎上,有額外的增值類服務,例如幫助經銷商解決成本控制問題、解決內部管理問題、解決人員培養問題等等。

二, 經銷商的員工層面

在廠家看來,經銷商的員工是隸屬於經銷商公司的,也就是屬於經銷商老闆的,應該是聽從經銷商老闆的指揮,並且由經銷商老闆負責進行利益分配,廠家沒有必要介入的。但是:

1, 在絕大多數私營公司里,勞資關係緊張是普遍性的,員工對老闆指令的服從性並不高;

2, 員工的基礎素質、工作能力、執行力、穩定率等工作效能指標都不確定;

3, 廠家所給予經銷商老闆的高利潤,與其員工並沒有多少直接關係;

4, 員工不敢與老闆對著幹,但會把情緒發泄在廠家的產品銷售工作上。

三、 下遊客戶

即便在經銷商這個層面上沒有問題,但是,經銷商也不能代表其下遊客戶,經銷商想主推的產品,下遊客戶也許不認這個帳。

當然了,這就說到經銷商對下遊客戶的管理問題了,這經銷商不是廠家下級單位,同樣的道理,下遊客戶也不是經銷商的下級單位,經銷商無權指揮命令,只能是利益交換或是有策略的引導而已。

總而言之,經銷商對廠家的配合,至少基於這三個層面,三個層面同時作用,才能有效的梳理渠道,優化各個環節點,最終實現對廠家產品的動銷價值。問題是,當前大多數廠家還是在兩個問題上沒想辦法:第一,習慣性把經銷商當成下級單位,認為我廠家發出的指令,經銷商就應該聽從與配合;第二,認為只要搞定經銷商老闆就行了。其實,廠家搞定經銷商老闆,充其量也就是解決了合同和首批進貨的問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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