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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Apr 12, 2026

女性婚姻觀念變遷史

2015/12/15 來源:新週刊

在過去,經濟支持、鞏固家族結盟、生兒育女、對抗寂寞,或者加入其他女人陣營,都可能是結婚的理由。而對今天的人們來說,結婚可能好壞參半。

在《太太的歷史》一書中,美國史丹福大學女性與性別研究所學者瑪麗蓮·亞隆引用了一位單身媽媽寫給《舊金山紀事報》專欄作者「親愛的艾比」的信:

「親愛的艾比:我與一位很棒的男士訂婚逾兩年,卻無法決定結婚日。他愛我與我9歲大的女兒,他一肩挑起所有洗衣、洗碗與打掃工作,並視我女兒如己出。他身兼兩份工作,確保我們不虞匱乏。

「聽起來十分完美,對吧?問題是,我不認為我愛他,我嘴巴上說愛他,卻感覺不到愛。他具有女人渴望的一切丈夫條件。但這是否足以取代愛?還是我讀了太多浪漫小說了?

「他希望及早結婚。我現年29歲,從未結過婚,覺得女兒需要一個爸爸。我也擔心再也找不到一個像他這麼愛我的男人。」

瑪麗蓮·亞隆評論道,此信透露了時下西方女性對婚姻的態度:一個人不一定非結婚不可,即使是單親媽媽也無需被迫結婚;如果要結婚,最好以愛的名義,這已經成為普遍的價值觀。

「從前,女人之所以結婚是因為其他理由:經濟支持、鞏固家族結盟、生兒育女、對抗寂寞,或者加入其他女人陣營。……在一個眾所周知對老處女極不友善的世界,妻子的頭銜代表了正當性與保護。不管一個人婚姻是否幸福,婚戒就其本質而言就是女性價值的評價。」而對今日的女性來說, 「既然你不需要丈夫才能擁有性生活、經濟支持、共享住處,甚至生兒育女,又何必結婚?」

「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

很多人類學家試圖給婚姻下定義。法國人類學家克洛德·列維—施特勞斯提出關於婚姻的「交換理論」:人類在族群中生活,一個群體的男人決定讓出自己族內的女性,從其他族群獲得女性為伴侶,從而建立族群的交換紐帶,形成社會性的結構組織。

英國人類學家E.K.戈夫(E.K.Gough)認為「婚姻是一種慣性的變換制度(customary transaction),用以建立初生嬰兒的合法性,並使其成為社會所接受的一分子」。

美國人類學家沃德·古迪納夫(W. H. Goodenough)則認為「婚姻關係是一種協議和有效契約」。

美國人類學家麥可·霍華德(Michael C.Howard)說「婚姻可以定義為一種男人與女人在社會認可下在性與經濟方面的結合。在某些社會裡,婚姻的定義可擴展到包含同性之間的結合」。

澳大利亞人類學家吉辛(R.M.Keesing)的歸納則比較全面:婚姻的特色在於它並不是個人間的關係,而是群體的契約;婚姻促成權利的轉換或流動,由妻方群體移轉到夫方群體,或由夫方轉到妻方;婚姻不必定是單偶的,有時可以有許多丈夫,或許多妻子;婚姻可以經濟關係或政治聯盟為主要考慮,而以性關係為輔,等等。

在猶太教徒和基督徒看來,亞當和夏娃是人類第一對夫妻。《聖經·創世紀》裡說,上帝先是用地上的塵土創造了亞當,然後,「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於是用亞當的肋骨創造了夏娃。有了亞當夏娃作為榜樣,所以《創世紀》裡說,「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古人注重繁衍後代,因此,無論男女都有義務結婚。早期基督教思想家聖奧古斯丁認為婚姻有三大合理好處:繁衍、維持社會穩定、防止通姦。

羅馬皇帝奧古斯都甚至立法規定,25歲到60歲的男子、25歲到50歲的女子必須結婚,失婚也得再婚;子女眾多者可獲得獎賞——在奧古斯都大帝的時代,有三個孩子以上的家庭才是人生贏家。

鑑於夏娃不過是亞當的一條肋骨,在古代的婚姻關係中,妻子必須順從丈夫,「如同順從主」,夫妻之間是主從關係。16世紀掀起的宗教改革改變了這一觀念,夫妻關係從主從關係逐漸變為伴侶關係。

其中的關鍵人物是奧古斯丁修會的修士馬丁·路德。他提倡夫妻互敬互愛,在42歲這一年,還身體力行了自己的主張——「神職人員與信眾都應結婚」,娶還俗修女凱薩琳為妻。

凱薩琳和那個時代的所有妻子一樣,身兼多個角色:妻子、母親、管家、廚娘,甚至是療者——至少懂得照顧丈夫的健康(1467年的一本日耳曼手冊里有一幅畫,描繪妻子的責任之一是陪丈夫去拔牙)。

每當馬丁·路德陷入憂鬱時(他解釋為魔鬼作怪),凱薩琳得陪在丈夫身邊,直到憂鬱結束。有時,她還得採取激烈手段,把房門整個拆掉,不讓馬丁·路德將自己反鎖在房內。

16世紀之後,愛情才開始成為婚姻的首要條件。

瑪麗蓮·亞隆認為,在夫妻互敬互愛成為風氣之後,愛情才開始成為婚姻的首要條件——尤其是在英格蘭。她的論據是:歷史學者艾瑞克·卡爾森專研都鐸王朝時代的婚俗,他在著作中肯定地表示:「婚姻的第一考量是愛。」她還指出,17世紀這個觀念跟著清教徒漂洋過海來到美國,在18世紀末成為美國中產階級的普遍理想。

1846年,英國詩人白朗寧夫人在寫給友人的信中,抨擊以利益為考量的婚姻是「合法賣淫」,某些人的婚姻「就像生意談判」。不過,當時的社會普遍認為,年輕人身無恆產而結婚,至少是「不夠深思熟慮」。

一方面,婚姻需要以愛情為基礎;另一方面,也不得不考慮到經濟基礎——簡·奧斯汀的《傲慢與偏見》正是這種糾結的反映。小說一上來就說「凡是有錢的單身漢,必定需要娶位太太,這已經成了一條舉世公認的真理」。

簡·奧斯汀筆下的女主角都關心自己的終身大事,也大多如願以償——雖然在19世紀初,有10%到12%的英國女人終身不嫁,包括奧斯汀自己。

比簡·奧斯汀晚一輩的作家夏洛蒂·勃朗特年輕時拒絕過兩個男士的求婚,其中一個是神職人員,她拒絕他的理由是「我沒有願意為他赴死的強烈感情,將來也不會有。如果我要結婚,我對丈夫必須有這種愛慕之情」。

夏洛蒂·勃朗特的愛情際遇卻遠遠不如簡·愛:她終於在39歲時出嫁,丈夫完全不符合她原先的期待——或許她覺得自己再也耗不起了。

女人的故事通常到此為主,婚後的生活,也就是現實中醜陋的部分,沒人感興趣。實情是,直到19世紀,英國和美國多個地方還有不成文的「拇指法」,准許男人以「適度糾正」的名義杖打妻子——只要棍子的粗細不超過丈夫的拇指。

「與其犧牲自由、踏入婚姻只為謀得一張飯票,不如拒絕婚姻所提供的舒適生活。」

在1879年12月於哥本哈根首演的《玩偶之家》中,女主角娜拉有這樣一句台詞:「我相信我和你一樣,身為『人』的角色先於其他……我將盡一切爭取成為一個『人』。」娜拉因此成為女性爭取生存自主權的代名詞,即使代價是要放棄所謂妻職和母職。

而在1874年,美國新女性阿爾芭·古爾德·伍爾森就發表了類似看法:「我存在……不是因為我是妻子、母親、老師,首要的,因為我是個女人。我有為自己而存在的權利。」

越來越多女性質疑婚姻的絕對必要性,有些女人自願選擇獨身,有些女人則實行「波士頓婚姻」。所謂「波士頓婚姻」,指兩個單身女性擁有持久的結合關係,像小說家莎拉·奧恩·朱艾特(Sarah Orne Jewett)就與寡居的安妮·費爾德斯同居近三十年。

1888年8月,莫娜·凱爾德(Mona Caird)在《威斯敏斯特評論》(Westminster Review)上發表了一篇題為「婚姻」的文章,隨即在英國引發關於婚姻制度的大討論:《每日電訊報》呼籲讀者來信討論莫娜·凱爾德的文章,不到兩個月,就收到了27000封來信。

在文章中,莫娜·凱爾德宣稱婚姻制度是束縛女性的「可恥枷鎖」,是「失敗」的,為此,她提出數個激進主張,以改變這種狀況。其中最激進的,是完全拒絕婚姻:「越來越多女人採取此一選擇,與其犧牲自由、踏入婚姻只為謀得一張飯票,不如拒絕婚姻所提供的舒適生活。」

不過,凱爾德的本意並非顛覆婚姻制度。她希望能糾正某些錯誤(比如法律強迫不幸福的夫婦仍得共同生活),讓婚姻制度「重生」。於是,她呼籲通過更自由的離婚法,也呼籲讓女孩接受更好的教育,經濟上達到自給自足,才無需為了錢而被迫結婚。

美國名媛薇奧萊特·布萊爾·詹寧(Violet Blair Janin)就是一個不願意臣服於丈夫的女性。1868年,時年20歲的薇奧萊特在日記中寫道:「沒有任何男人可以做我的主人——我絕不會答應服從。」在拒絕了12個求婚者之後,來自紐奧良的阿爾伯特·詹寧吸引了她。阿爾伯特願意接受她的條件:婚後有權控制自己的財產;夫妻分居兩地,她住華盛頓,阿爾伯特住紐奧良;而且,「愛我的人必須受我駕馭」。

1874年,也就是阿爾芭·古爾德·伍爾森發表女性宣言的那一年,薇奧萊特和阿爾伯特結婚。薇奧萊特是當時絕無僅有的已婚卻「過著形同未婚的生活」的女性,除了以翻譯文件維生,她還積極參與「全美女性投票權協會」、「防止虐待動物協會」、「獨立革命之女」等組織的活動。她的非傳統婚姻,象徵了19世紀女性在追求自主權和傳統妻職之間的緊張感。這種緊張感直至現代仍未消失。

與可預見的婚姻生活相比較,保持單身是一種更明智的選擇?

社會學家說,人的性行為必須有規範,才能避免亂倫以及因多角戀愛(俗稱「劈腿」)帶來的衝突與鬥爭,因此,人類社會的婚姻制度,或者說是維持一份親密關係的制度,是會被維繫下來的。

問題是,如果人們不需要親密關係了呢?

比如在日本,年輕人就不大想要親密關係。2013年《衛報》文章《為什麼日本的年輕人不做愛了?》援引了相關數據:2011年的一項調查表明,在18—34歲的人群中,高達61%的未婚男性和49%的未婚女性沒有任何一種親密關係。而2013年日本生育計劃委員會(JFPA)的一項調查顯示,在16—24歲的女性中有45%「不感興趣或者厭惡性接觸」,超過25%的男性有同樣的感覺。

「面倒臭い」(めんどうくさい),意為「太麻煩」,日本人談到令他們恐懼的關係常常會用這個詞。養家餬口有壓力,發展親密關係有壓力,生兒育女更是想都不敢想。

同樣是在《衛報》那篇文章中,引用了日本人口與社會保障研究所的一份報告數據:高達90%的日本年輕女性認為與可預見的婚姻生活相比較,保持單身是一種更明智的選擇。

而對日本男性來說,從網絡色情、虛擬實境「女朋友」或動漫卡通等方面獲得的樂趣,比見面約會上床多多了——如果可能的話,他們會和《生活大爆炸》中的謝耳朵一樣,是堅定的有絲分裂支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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