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公也有兩年多的感情了,後來準備婚禮的時候,因為工作的私企老闆不讓請假,所以沒辦法只能辭職。反正想著對於這個工作不是太滿意,也想正好結婚之後重新找工作。婚禮是大事自己不可能不上心,不過我為了準備婚禮辭職的事情,婆婆到是挺有意見的。
結婚之後又去度了蜜月,等到婚禮兩個月後準備重新開始找工作的時候,卻發現自己懷孕了。老公讓我別折騰了,懷孕用人單位也不可能要我的,讓我安心在家待產吧,把孩子生下來再安心找工作。
老公月薪一萬,家裡房子是公婆給的,也沒有什麼經濟上的壓力,我沒工作,家裡的所有開銷自然都是老公承擔。一開始到還好,可是他的工資從來不肯全部交給我保管,他說開銷全部他來,另外只給我3千。而且這3千也包括了我給孩子準備東西的錢,這根本就不夠的。
可是我問他多拿錢,他雖然沒有明說,可是卻還是嫌棄我用錢多,說我現在自己不上班了,還學不會省錢。婆婆更加是對我冷嘲熱諷,說我天天在家白吃白喝還要嫌老公給的錢少。
我見他們對我這樣的態度,心裡真不是滋味,我也是為了生孩子才沒有上班,可是到頭來他們一點也不理解,還對我這種態度。我又不是沒有上班的能力,我那時候就下定決心,等生下孩子過了產假立馬去找工作。
婆婆知道我要去找工作了,又有話說了,說孩子還這么小,我怎麼不把重心放在孩子身上。我笑著沒有說話,反正我做什麼都不對,那就拿實力說話吧,我看到時候我月薪比老公還高,看婆婆還有什麼話說。
我孕期其實也沒閒著,利用平時在家的時間看了許多書,也考到了一兩個證書,所以出來找工作也比較幸運吧。我找了個保險公司,雖然是做銷售的,可是也挺有挑戰性的,高薪相對於其他工作更有希望。
我用了兩年的時間做到了銷售主管,月薪兩萬的時候,老公卻對我說要我上交工資,說要共產共銷。我拿出5千來,說這錢家裡開銷加上孩子的費用,我的那份完全夠了,其他的錢我自己掙的,憑什麼拿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