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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先生,今年四十歲了,男人到了這個年紀,已經是屬於上有老下有小,身心壓力都很大的年齡階段,每天高度緊張的工作,已經讓張先生心力交瘁了,再加上現在父母的年齡都大了,身體也一天不如一天,眼看父母身邊,需要有一個人去照顧,但是,張先生卻沒有一個合適的人選。
其實他腦子裡最先想到的,是自己的前妻,但是想讓前妻去照顧自己的父母,是不可能的,畢竟他已經跟前妻離婚五年了,離婚後,三十五歲的張先生,又娶了一位二十五歲的年輕小妻子,二十多歲的小姑娘,也許還不夠成熟,他們可能會為了這些物質條件,而選擇一個自己並不愛的人去結婚,張先生自己也明白這個道理,但是他事業有成了,自然想娶一個年輕美貌的,圖的就是這份新鮮和刺激感。
剛開始兩人日子過得還算湊合,慢慢的發生了隔閡,吵架的次數越來越多,但基本上都是他的小妻子挑起的事端,每次都是因為張先生工作太忙,沒有時間陪她,總而言之,張先生每天費力的去討好他,反而得不到她的歡心,張先生越來越覺得累了,不想再去討好他了。
他現在不明白跟這個女人結婚是為了什麼,這麼大的年齡,還要每天花心思去討好一個小女人,這個小女人還不買帳。最近張先生頻頻的想起,自己的前妻的種種好處,如果現在自己的前妻還在自己身邊的話,一定會主動提出來去照顧自己年老的父母。
之所以和前妻離婚,原因無非就是他嫌棄自己的前妻,到了三十幾歲,容顏漸漸衰老,身材也有一點發福,這些聽起來甚是可笑的理由,張先生每次看到前妻在家裡做家務,就特別嫌棄他,成天就知道像個老媽子一樣的做家務,他覺得跟前妻在一起,越來越顯得寡淡無味,特別無趣,甚至對自己的婚姻感到很失望。
所以張先生慢慢的忘記了,他對前妻的一些承諾,那些要跟前妻天長地久的承諾,後來他開始跟前妻冷戰,甚至開始跟他吵架,再到後來就更過分了,直接徹夜不歸。慢慢的,張先生想要結束這段婚姻了,因為他想再找一個,能令他心動的女人結婚,因為他不想自己的一輩子,就這麼了無生趣的過下去。
最後他跟前妻攤牌了,而前妻也早就看出來了張先生的這份心思,並且早已對張先生心灰意冷了,於是就默默的收拾了自己的東西,搬回了娘家,前妻唯一的要求就是,要帶走他們唯一的兒子,張先生也答應了,只要能跟前妻離婚,他什麼都會答應的。
當張先生與前妻離婚,再和這個小妻子結婚的時候,他覺得自己應該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了,人到中年,居然還能夠體現一把結婚的新鮮與刺激,他覺得他離婚這次離對了,但是沒有想到,這個小妻子根本就是一個不會做家務,麻煩事還還特別多的一個小女人,他也就只是擁有了一副好看的皮囊而已,沒有任何實用的價值。
甚至當張先生生病的時候,這個小女人都不知道關心一下,只知道一味的撒嬌,鬧情緒,現在張先生的心慢慢的涼了,他越來越後悔,自己和那個所謂的糟糠之妻離了婚,其實前妻才是自己一生應該珍視的那個人,可如今,後悔晚矣。
END
今日話題:拋棄前妻的男人可以原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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