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VOOZH | about |
導語
就如同他說"神和魔鬼我都喜歡"一樣,很多時候人們認不清陳冠希到底是誰。
作為摩登天空系列MOOK第二期《摩登天空·中國有嘻哈?》封面人物,陳冠希在這本書中詳細講述了自己東西方的多元成長經歷、對於當今Hip-Hop音樂和潮流文化的獨到觀點,以及他在多重身份中平衡生活、保持自我的人生態度。此外,本書還收入了陳冠希生活中長期相處的家人和同事,以及音樂、藝術領域裡的合作者從自己的感受出發,對他各個方面中肯的評價。
今天故事君就截取其中的一部分,為你全方位、立體化地還原一個雖然有著多重社會身份,但依然保持著自我本色的陳冠希。
專訪陳冠希
我見到陳冠希時,他正在化妝間裡做拍攝前的準備,不時在手機上換首歌聽。先是《銀河護衛隊2》原聲里的七八十年代老歌,他說剛看完這部電影,覺得這些很像他小時候聽慣的流行歌曲。
兩三首後,他還是聽回了他最愛的Hip-Hop音樂--酷迪小子(KidCudi)、弗蘭克·奧申(FrankOcean)、德雷克(Drake)等。
在整個大中華區,陳冠希大概是知名度最高的Hip-Hop藝人。自2004年從陽光偶像轉型的專輯《請偷去這張專輯》(PleaseStealThisAlbum)起,到2006年徹底走上自我路線的《讓我再次介紹自己》,再到2008年赴美後穩定出產的說唱作品,他的Hip-Hop形象早已根深蒂固。
轉眼13年過去,他已經出了好幾張Hip-Hop專輯,國語和粵語的說唱作品都有一大把。這個9歲才從加拿大搬去香港、用自創的中文拼音系統寫歌詞的Rapper,無論談資歷還是產量,在中文世界裡都算得上數一數二。
我們見面前兩天,他在西安草莓的主舞台上做了一個小時的表演,台下聚集了整個音樂節最大的人群,很多女孩兒臉上畫著EDC,跟著他11年前的老歌高喊"我叫陳冠希,跟我念一遍"。至少在西安,他從來不曾被眾人遺忘。
陳冠希為這場演出投入了大量精力。他精心選擇了曲目,因為新專輯已經錄了三年多,他想了解觀眾對新歌的反應,但又要兼顧新歌和老歌的搭配,很怕像他看過的有些藝人一樣,"只唱了一首新歌,整個氣氛都掉下來。"
他的新歌就快要出了。2017年,陳冠希將在摩登天空旗下推出全新國語專輯,仍然是Hip-Hop,這次加上了更多的概念性。他計劃把新專輯伴隨的巡演做成音樂劇,以孫悟空的身份,展示他的音樂和心路。
據他說,第一次知道孫悟空是從日本動畫《龍珠》開始的,當時他剛到香港,每周租錄像帶,因為聽不懂日語配音也看不懂中文字幕,他只能通過畫面猜測劇情。後來看了周星馳的電影,才知道孫悟空原來是中國的故事。
從時間上來算,當時陳冠希剛接觸Hip-Hop不久。1988年左右,他七八歲的時候,聽到大三歲的二姐在聽一首滿是髒話的歌,問這是什麼,答案是"這是Rap,這是Hip-Hop"。他當時覺得這蠻有意思,但也沒有立刻沉迷其中--Hip-Hop音樂需要的聽眾,比當時的陳冠希還要更成熟一些。
我們的談話就從這裡開始。
摩登天空(以下簡稱M):你第一次真正喜歡上Hip-Hop音樂,是在什麼時候?
陳冠希(以下簡稱C):我剛開始聽到Hip-Hop音樂的時候,就覺得蠻有趣的,因為歌詞比較成熟,說做愛啊什麼的,也說髒話,我就不太懂他們在說什麼。真正了解Hip-Hop文化是十二三歲的時候,然後到現在都非常喜歡。
M:你那時候在香港,都通過什麼渠道去接觸這些?
C:那時候要了解這些,首先要經常買雜誌,然後找朋友幫忙錄下BET(BlackEntertainmentTelevision,黑人娛樂電視台)的節目,裡面經常能聽到那些Hip-Hop藝人的歌。買唱片的話,就要去尖沙咀一些小門面的CD店,那裡賣這種音樂。那時候我一有機會就會飛到洛杉磯和紐約去,在那裡找Hip-Hop文化,一直找。我還記得我當時模仿圖派克(Tupac),就在紐約找他的那套衣服,到處都找不到,當時真的很難過。
M:這樣去研究一個流行文化,會不會覺得辛苦?
C:說起來,我覺得那個時候生活比較有趣一些,因為你要了解什麼東西的話,總是要靠自己去努力。現在這些都太容易了。以前沒有網絡,所以要了解這些東西,就一定要靠收雜誌,靠自己努力去找、去研究這些東西。我也跟很多朋友說,我們七八十年代生的這些人,經歷了信息從無到有的過程,那個過程很重要的。90年代以後,你想要什麼,網絡上都能查得到,生活跟以前太不一樣了,全是機器,全是科技。我認為以前那種精神很重要,要保持。我還記得小時候翻phonebook(電話簿)訂比薩,當時覺得很有成就感,真的自己就把比薩訂來了。現在太容易了,所以大家好像也都變懶惰了。現在我看到很多年輕人,下一代的人,我說不清楚他們在想什麼,因為他們說自己懂的東西,我不知道他們怎麼會懂。就像我現在做一個牌子,設計師24歲,他跟我說,80年代、90年代的東西他已經全都懂了,他都在網絡上看過。我就覺得,你又沒有碰過,又沒有真正經歷過,你怎麼就懂了?網絡上你能看到的只是一張照片,人們可以在下面亂寫,寫什麼都可以,這樣寫來寫去,最後就會被人寫到書里,這樣的東西你相信嗎?
M:那時候你活得像Gangster(黑幫)嗎?我以前看別人寫過,你13歲到19歲的時候最想當黑幫,如果你一直在加拿大、沒有去香港,可能已經死掉了。
C:有可能是的。在美國就一直都有討論,說你們搞Hip-Hop的人要負責任嗎?你唱的那些歌,很多小孩子都會聽到,然後會跟著你的歌詞去生活。我就是這樣的小孩。而我正好是碰到香港,那裡沒有這種文化,只有黑社會,黑社會跟美國的流氓完全不一樣。我當時很想追求Hip-Hop唱的那種生活,是真的很想追求,但追求不到。雖然我會去紐約,但去了就待兩個星期,我也做不出什麼來。所以,我可能是要謝謝香港,因為是香港那麼安全的一個地方,保護了我年輕的日子。
M:你那個時候最喜歡哪個說唱歌手?
C:就是Tupac,直到現在也是。我最開始是聽他的組合DigitalUnderground(地下數位),然
後知道有他這麼個人,再之後聽了他的那首《到處走走》(IGetAround),就開始真的覺得,我喜歡這個人。後來他開始拍電影,我看了他的電影以後,真是覺得愛上了這個人。我覺得他真正代表了他自己,想說什麼就說什麼,按照自己的節奏去為人處世。所以你當然會看到他有時候罵人,有時候做一些很瘋的事情,但如果你了解他的故事,也努力去了解他這個人,你就會懂他為什麼要那樣做。每一個人都是那樣,你一直逼他的話,他一定會反抗,你明白我的意思嗎?所以Tupac是我的偶像,一直都是,到現在也是。
M:你覺得90年代的Hip-Hop最了不起嗎?
C:真要說的話,那1977年到80年代的Hip-Hop音樂當然非常厲害,因為是從無到有,
一上來就能做成這樣,真的蠻帥。但是90年代的方式是不一樣的,他們改變了,真正讓每一個人都可以懂、可以接受,我覺得這樣的音樂比較好聽。
而且90年代的人做事情的態度也不一樣。當然每個人做一件事,都會有為了錢的動機,不過那時候的人除了錢之外,也是真的有話想要說出來,有東西想要改變。所以你看,從90年代到現在,因為Hip-Hop大部分都是黑人,結果現在美國的流行文化都是黑人文化,全是從Hip-Hop里出來的,跳舞、穿衣服、粗口、音樂等。
一直到現在,我都非常非常喜歡Hip-Hop,不過說真的,我覺得現在的Hip-Hop跟之前已經完全不一樣了,放了很多流行的元素在裡面,變成了流行音樂。所以現在那些年輕的Hip-Hop歌手,我不太懂,也不太了解,也覺得沒有之前那麼明白,歌詞啊、音樂啊都是。現在的Hip-Hop音樂,好像是唱給一些特別年輕的人的,是吧。不過,Hip-Hop對我的影響還是蠻深刻的,我每天的生活里,都帶著一些Hip-Hop的精神。不對,不只是一些,是很多Hip-Hop的精神。
Hip-Hop的影響一直蔓延到中國,因為它的影響太大了,一些啤酒、可樂的廠商都會把Hip-Hop的東西放進去宣傳。這些我會覺得有點奇怪,好像是在強姦Hip-Hop文化。因為我覺得很多的製作人啊,或者公司老闆啊,根本都不知道這個文化是什麼,只是發現說,大家喜歡把這種東西放進去,然後他們就找那些人做,可是他們懂不懂呢?我不知道,但是就我觀察,只是感到外表是像了,有點像那個文化的感覺,不過你再看深一點,你會知道這個只是外表,真正裡面的東西是很小的。
M:所以現在的嘻哈可能更偏生活方式和消費,你覺得這是一件好事嗎?
C:我覺得是好事,這說明,現在代表這種文化的人是當代的聰明人,他們有想法和方向,做什麼都能賺錢。如果說做Hip-Hop就要尊重那個文化,就算有大公司、有很多人想聽,後面效果會怎麼樣呢?
不過我覺得現在中國Hip-Hop還帶著那個精神,他們說的話蠻真的,只是沒有中堅,只有還在地下、快要上來了的人。如果有中堅能簽大公司,就能用他們的形象去音樂節、去賣東西。所以我現在希望可以有一個平衡,在兩者中間有一個位置,是比較傳統、比較正的Hip-Hop,我覺得會比較好。我在中國的時間沒有很長,離開一兩年回來,之前明明電視上沒有Hip-Hop,現在每一個廣告都有,這我覺得有點奇怪吧。
M:你有看去年那部拍N.W.A的電影《衝出康普頓》(StraightOuttaCompton)嗎?
C:看了,不好看。主要是不真實。我小時候其實特別喜歡N.W.A,但我看到那個電影的時候,真是覺得,如果他們的故事真的是這樣,那我就是被騙了,在小時候被他們騙了。其中有幾場戲,真的是讓人不知道怎麼說,非常難看。比如有一段,是他們寫那首《去他的警察》(FuckThePolice),其實當時是他們在錄歌,想不到寫什麼,就在街上吃三明治、喝水,然後就有警察來罵他們,他們很生氣就寫了那首歌。
這真的不對,他們當時在街上肯定不是在吃什麼三明治,也不可能是在喝水,他們一定在喝別的什麼東西,你懂我的意思嗎?當然我沒辦法百分之百確定,因為我不在現場,但我聽過他們的歌啊,我知道他們的歌詞啊,不可能是像電影裡拍的那樣。所以我一看那個電影,就覺得怎麼會是這樣。
還有一點,就是Tupac在裡面出場的時候,被他們拍得一副很弱的樣子。他不弱的,他應該是最瘋、最強大的一個。所以,普通大眾可能會蠻喜歡那部電影,但對一直跟著Hip-Hop的人來說,應該覺得有點無聊吧。
M:你以前說過你小時候喜歡《街區男孩》(BoyzNTheHood)那部電影,你覺得那個真實嗎?
C:那個是以前的真實生活。我沒有活在那個環境裡,很開心,不過我知道那些電影是真的,雖然不是每一刻都一模一樣,但很多人都過過、見過那種生活。而且除了說黑人在美國,那部電影其實是講一種精神,可以放在每一個人的生命裡面。我覺得那部電影非常好看,也非常重要,教會了我義氣。
M:你那時候去紐約、洛杉磯,有看過Tupac的演出嗎?
C:沒看過他的現場,一次都沒有,只看過錄影帶。我看過另外一個人的演出,NotoriousBIG(惡人大先生)。
M:他們剛死的那時候,你是什麼感覺?
C:就像在看電影一樣啊,根本想不到,怎麼會這樣?那時候他們西海岸和東海岸在吵架,已經吵了一年半,對我來說就像是在看電影,覺得這些不會是真的。結果他就真的死了,被人殺死了。我當時就覺得,這些人都是玩真的,那他們說的所有那些東西,大概也都是真的吧。如果不是的話,他們就不會有那個後果。
我當時覺得很難過,超級難過,因為還在等待他的下一張專輯。我自己覺得,Tupac最好的作品其實還沒有做出來,他還沒有拿出來最厲害的東西。在他死前那一年,他說他現在已經夠紅了,可以用他的影響力去做一些事情,或者不再只是唱歌,可以讓台下喜歡他的人更聰明一些。我一直在等那一刻,結果他死了,再也等不到了。
對我來說,Tupac以後的每一個Rapper都只是藝人,每一個搞Rap的歌手都是藝人,不是真的想為了這個文化或者是為了讓大家更好而Rap。
M:你第一次想要做自己的Hip-Hop音樂,是在什麼時候?
C:我當歌手以後了,錄完第二張專輯又是第三張專輯,就覺得為什麼會這樣,我和我當時的唱片公司說,Hip-Hop是未來,歌里要有Rap,至少讓我放一點,但他們說不行,整張專輯都不行。
比較幸運的是,我第一首歌是跟張國榮一起錄,他就給我一點機會,去放一點Hip-Hop在裡面。然後,差不多同一時間段,Sammy(鄭秀文)就和LMF合作了,然後好像有什麼東西就開始了。所以Hip-Hop這件事,當然不只是我一個人,還有MCHotdog,很多很多人都來玩,都來做這種文化。
M:你開始做Hip-Hop以後,現場表演都還挺激烈的,比如像2004年的"夠膽死"和2005年的"逆格鬥"演唱會,香港報紙還寫你"教壞細路",以前這都是說LMF他們的話。
C:是啊,關於逆格鬥,我不知道大家怎麼覺得的,我自己覺得,應該是香港最有趣的一個表演吧,最有文化,最有外國的元素,最新。不是同樣都有燈光,然後有炮,"嗡"的一聲,然後每一場演唱會都是一樣的,只是藍燈或者粉紅燈閃來閃去,有什麼分別?
所以我覺得,我在逆格鬥那個時候蠻好看的。其他的時候,我不知道自己好不好看,只是那個時候我覺得真的很經典。我現在找不到那個錄影帶了。
M:網上還能找得到。你當時怎麼會想到做那樣一個演出?
C:因為那個時候,我的唱片公司好像已經放棄了我,不過香港人還喜歡我,還給我機會。所以整個show(演出)都沒有我的唱片公司參與,都是你有多少錢,我要多一點,再多一點,然後就自己去弄,把整個show弄出來。
所以當然滿意度非常高啊,整個show都是我們的想法,沒有大公司出來說,是不是應該這樣呢?流行的歌手是不是應該這樣呢?衣服應該穿那樣的?後面的樂手應該這樣?跳舞的人應該那樣?都沒有,全部都是我跟我的團隊想出來的。所以我覺得,那個show應該影響了很多人吧,很多開始喜歡Hip-Hop的人印象應該蠻深刻的。
M:我印象里,那個show看起來非常憤怒,你當時在憤怒什麼?
C:其實就是,我是一個國外的華人,被困在了香港的娛樂圈。我做了一首歌叫《馬戲團》,說的就是這個,我被困住了,一直跳一直跳,我想出來,你懂我意思嗎?所以那個專輯加上那個show,好像是我--那個真正的我--終於出來了,然後我想怎麼跳、跳去哪裡都可以,我想吃什麼就可以吃什麼。
所以我記得,在那個時候,我跟每一個人說我要改變香港的娛樂文化,每一個人都說你一個人改變不了,需要好幾個人才能改變,我就說,就算我一個人不能改變,我起碼可以做一個開始,希望20年後有人是我的歌迷,然後他有機會去真正地做一個事情,去改變這個事情,我已經很滿意了。
我沒有覺得說,我一個人就有那麼偉大,可以改變整個香港的文化,或者華人音樂的文化。我希望有一天,有一個新的歌手是受到了我的影響,然後在某一天,他可以真的給我一個新的想法、新的看法。
M:你現在對香港的感情和以前有變化嗎?
C:這個問題很難,我大部分的同事都在香港,很多我愛的人都在香港,不過我現在跟香港不熟了,好像一個很久沒見的朋友。我以前是香港人,但現在我家在洛杉磯,我是洛杉磯人了。在香港可以做的,我全都做過了,所以我要去下一站,你懂我意思嗎?好像每一個東西、每一個人、每一個挑戰、每一個角落我都去過了,那還留在這裡幹嗎呢?我想看一些新的東西啊,希望能比較有趣吧。天天坐在同一個地方,同一群人,同一個事,同一個想法,我會覺得有點悶。
我現在不看香港娛樂圈了,完全不看。我錄《三角度》只是為了我的歌迷,我不管電台會不會放,也不管賣不賣,只是我在香港還培養了一些歌迷。
以後香港應該不會看到我的演唱會了,如果他們想看,可以去深圳,可以去澳門,我在香港沒什麼想做的事情了,除了去看看我的家人,我的"愛人",還有我公司的人。而且慢慢地,我公司的人都去了上海、台灣、洛杉磯,所以我和香港的聯繫也就越來越少了。
M:在香港娛樂業的那些年,你最有成就感是什麼時候?
C:沒有這樣的時候。或者就是開始做自己的公司的時候。就像你把一隻一直想去哪兒就去哪兒的猴子,突然放進籠子裡。我在香港娛樂圈時,它給我規定了明天9點要做什麼,晚上要跟誰誰誰吃飯,後天你要去做什麼什麼,如果我說我不想,沒有人管我想不想。所以什麼意思?不是明星嗎?
我拍完第二部電影的時候,在那個記者會,有一個記者問我,知道你的合約已經賣掉了嗎?你有新的公司了。我就說,你笨蛋啊,怎麼會有這種事?然後就有一個人跟我講,我們昨天賣了你的合約,給另外一家公司。我就覺得,我不能再做娛樂圈了,如果是這樣的話,
那我要離開了。
開完那個記者會,我就去那個公司,就開罵,賣合同有兩千萬,其中我有多少?他說你一塊錢都沒有,我說什麼意思啊?他說你是我們的,我們想幹嗎就幹嗎,我就說fuckyou,明白我的意思嗎?不能這樣啊,在我的生命里,一定不能這樣。然後我去了東京,然後在東京我想找自己,你懂我的意思嗎?因為我已經做了兩年,不知道再發生什麼事情,那我到東京的時候,因為我很喜歡衣服嘛,就潮流文化,然後就碰到一些我的偶像,他說你不是明星嗎?為什麼你那麼多時間在日本,我就說我現在在逃跑,不知道該怎麼做。
他說,我們支持你,你回香港,你做自己的衣服,然後你可以開始做你自己的文化,你自己想做的事情。
然後我就覺得他們很對,在娛樂圈、音樂、電影這些裡面,我不能控制我自己。我需要把那個力量放在我自己能控制的事情上,那我就開始做club,然後開始做我自己的衣服,才
有機會做我自己想做的音樂專輯,自己的show。所以他們好幾個月找不著我,我回到香
港以後,就跟新的老闆有一個新的合作方式。
到了後面,我的新公司就給我一個唱片公司,所以如果要說真正最開心的一刻,應該是要謝謝前一個公司賣掉我的合約,如果他們沒有賣掉合約的話,我一直會困在那個籠子裡吧。
我可能就不會有今天這麼開心。
M:你跟坎耶·維斯特(KanyeWest)的合作是怎麼回事?
C:那是因為他之前喜歡我們的衣服,也喜歡藤原浩,知道我是他的徒弟,然後大約是在2004年,在紐約,他就要請我吃飯。我們吃完飯,他就叫我跟他去看電影,結果到了電影院的時候,已經散場了,沒的看了,他就說那你來我家,我們chill(放鬆)一下。
結果很好笑,我到了他家以後,他就一直放音樂給我聽,問我喜歡嗎?我當然說我喜歡了,因為那個時候其實他是我偶像,能跟他這樣溝通,就已經很開心了。他就一直給我聽歌,我說你這個家蠻帥的,什麼時候買的?他說這不是我的家。我就說,那我們為什麼會在這裡?他說你到處去看一看,猜猜這個家是誰的。我就四處轉,心裡猜這個地方是誰的,結果看到主人的藏書室,全部都是山達基教派的書,我就知道了,這是湯姆·克魯斯的家!他就說,你猜對了。我就覺得這事兒真的太瘋了。
就在那天,他說他要送兩首歌給我,問我今天聽的這些歌,我喜歡哪一首。我就說了喜歡哪兩首,他就說,這兩首都給你了,你去錄歌吧。
後來我們就帶坎耶去了香港,做演出。他應該是第一次在亞洲表演。
M:他有個雜集(mixtape)里有你的即興(freestyle)。
C:好像有吧,那時候他手下有個歌手,叫魯佩·菲亞斯科(LupeFiasco),他叫我幫忙錄一段,玩玩而已。後來他們有收錄,我很開心。
M:你以後在內地演出的話,還會表演你的粵語Rap作品嗎,比如《三角度》裡的歌?
C:應該不會,除非有機會搞一些4PK、三角度的表演。如果就粵語的話,我覺得觀眾反應會不好,因為他們不知道我們在說什麼。當然,我的diehard(死忠)歌迷會知道,他們可能看過一千遍歌詞了,但如果來一個普通樂迷,就想看表演,那可能對他就不太公平了,所以我會儘量唱國語的歌,儘量唱好我的歌詞。
M:你用國語和粵語Rap,哪種更有感覺?
C:從國語說起,我這次的新專輯,我很緊張,因為沒有MCHotdog幫忙。之前幾年,我每一首國語歌詞都是他幫我寫的,有什麼事我都會問他,比如請他幫我做backing(伴奏)。結果這一次就沒有了,所以蠻緊張,不過這也是一個大挑戰。
做這張專輯,我第一次去錄歌,是跟一個叫山姆·史密斯(SamSmith)的人,他幫很多我喜歡的歌手做過歌。我去他的工作室(studio)錄了兩首歌,一首叫《別走》(Don'tGo),一首叫《你》,不知道為什麼,出來感覺非常好。我本來以為每一首歌需要一天,結果我們一天就錄好了兩首,我也不敢相信,怎麼會這樣?所以我覺得用國語很好玩啊。
現在我的國語可能比廣東話好了,因為不常說廣東話。所以用國語去Rap蠻有趣的。希望發完專輯以後,聽眾能聽懂我在說什麼。
M:說到MCHotdog,你之前和他合作的mixtape里全是任天堂主題的歌,你是任天堂粉絲嗎?
C:是啊,最喜歡塞爾達系列。但新出的switch(NintendoSwitch,任天堂遊戲機)我只玩了5分鐘,沒時間玩,只能隨身到處帶著,找不到機會玩。
M:回到你的新專輯,好像跟不少美國大牌有合作?
C:我一直都希望可以找外國音樂人幫忙。這次有很多,其中一位叫詹姆斯·方特勒羅伊(JamesFauntleroy),他給賈斯汀·汀布萊克(JustinTimberlake)、蕾哈娜(Rihanna)、碧昂斯(Beyonce)等人都寫過歌,拿過格萊美,他這次給我寫了三首歌。
還有一個很有趣的製作人,我5年前開始籌備這張專輯時,向全世界音樂人徵集過一次音樂,結果征來了有5,000首歌。那時候我剛離開亞洲,沒多少事做,天天跑步、吃飯、聽音樂。聽完那幾千首歌以後,我選了一首歌。當時我不知道那個作者是誰,只是覺得歌好聽,就買下來了,花了3,000美元。那個製作人叫DJ蛇王(DJSnake),現在他一首歌賣35萬美元,所以我多幸運啊,那個時候可以拿到他的歌,換成現在都買不起了,我整張專輯才35萬美元。
M:你在西安草莓音樂節表演了新歌,覺得觀眾反應怎麼樣?
C:觀眾很熱情啊,想不到那麼多人來看我,我很開心。我們團隊裡的人也很滿意,對我來說是很大的鼓勵,現在很期待發整張專輯。
M:我看到你演出時還放了全息投影。
C:是的,之前我們去國內的音樂節,就覺得檯燈有點淡,好像沒什麼特別的。因為我每年去很多國外的音樂節,研究他們的檯燈和表演,有些歌手我根本不喜歡,但知道他們的現場演出做得好看的話,我也會去學習。
M:你覺得,西安草莓音樂節的觀眾作為Hip-Hop現場的觀眾,算是合作嗎?
C:這個我不能說他們的反應對或者不對,只能說,如果跟外國的一些觀眾比較的話,國內沒有國外那麼嗨,不太喜歡動,更喜歡用手機拍。當然我去音樂節也會拍,但不會一直拍,只拍某一個很精彩的時刻。
我希望在未來的音樂節或者演出里,觀眾可以真正地享受到我跟他一對一的感覺,希望他們可以比較專心一點或者說放鬆一點。不過這個不只是中國市場,韓國、日本這些亞洲國家的觀眾一般都沒有外國人那麼瘋狂。這種文化希望能慢慢培養。
M:那天也唱了不少老歌,比如《跑》(Running)、《我從未告訴過你》(INeverToldYou)等,尤其是後者,已經是你開始做Hip-Hop以前的歌了。那是你比較早認可自己的歌嗎?
C:那首歌我們改了一點,節奏變慢了。現在我的國語好了一點,雖然沒有非常好,但還是希望用我現在的國語去表演這首歌。不過我唱那首歌,真的只是為了歌迷,因為那段時間過去了,我已經完全是另外一個人了,沒有那種感覺了。我需要給歌迷他們要的東西,就弄了一個新版本。我自己滿意,希望他們也滿意吧。
M:你的新專輯還會有其他演出嗎?
C:會,準備做成概念性的,像音樂劇一樣。這張新專輯其實是一部電影,是一個藝術品,希望可以用另外一個角度表演給大家看。此外還會有藝術展,配我的歌和一些藝術作品。
M:你對新專輯的市場反應有預期嗎?
C:沒有,我自己已經很滿意了,希望歌迷喜歡就好。我已經做了很多生意,讓我的生活很舒服了,所以我跟很多藝人應該不一樣吧,這對我來說不只是工作。我可以10年不發專輯,然後我就突然有感覺,又發了。不是一個唱片公司說你今年要錄21首歌,然後我就好了,我不是那樣的。我覺得在我的專輯上,我已經非常非常滿意了,想不到我可以寫國語歌詞,想不到我可以念出來,然後想不到可以在草莓音樂節做最大的一個歌手。
M:說起來,你覺得自己是個叛逆的人嗎?
C:我覺得我不是,你把誰放在某種情況里,他都有可能會瘋,這和叛逆沒關係。我十幾歲的時候應該是叛逆的,不喜歡上學,這樣的學生會被人說叛逆。但是,書不能教我什麼,我是靠著真正地去生活,才學到了我現在學到的東西。
M:你很多歌里談到過耶穌和上帝,你覺得宗教對你來說意味著什麼?
C:我小時候,我媽每個星期天都帶我去教堂。我相信有神,也相信有魔鬼,兩個都相信,也都喜歡。我也不知道我更喜歡哪一個。所以你現在不太會看到我吃了飯或者唱完歌以後感謝上帝,因為現在這個世界都不知道好壞是什麼。他們說好的人,明明不是什麼好人,而每個人都說很壞的人,卻明顯是好人。所以我沒法分清,只能跟著節奏走吧。
M:我聽說2008年那段時間之後,你花了很多時間看《聖經》?
C:是。我想重新看一下,用比較成熟的看法去看那本書,結果看完以後更亂了。當然那本書也有幫到我,它讓我明白了,最重要的是相信自己。
M:對了,你現在還打籃球嗎?
C:很少,因為我不能輸,一輸我就會瘋,瘋起來就會做後悔的事。如果要打籃球的話,必須跟一群好朋友,打輸了就笑笑過去。絕對不能跟陌生人打球,一定會出事。
責編:笑笑
好書薦讀
○
2017嘻哈音樂文化權威掃盲指南!
封面故事34頁圖文帶你全方位直擊陳冠希本色自我!
近距離尬聊紅花會、TizzyT、滿舒克……
帶你結識2017年異軍突起的嘻哈文化明星!
隨書附二維碼,邊看邊聽超酷Hip-Hop曲目!
閱讀原文即可購買
人人都有故事
有 | 故 | 事 | 的 | 人
投稿郵箱:istory2016@163.com
合作郵箱:story@ife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