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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與你默默對視,喜歡在心的曠野里,與你纏綿相依。時光荏苒,無關風月,只是,願意在你的注視下,輕執墨痕,為你寫一段文字。一縷清風,一朵小花,一個微笑,一句輕聲的問候,就夠了。
有次和好友閒聊,提到一個有意思的話題,她說那些曾經的'壞女人'最後大多嫁給本分的老實男人了。我想了想也確實是這樣,『壞女人』玩累了,就想找個老實的男人過安穩的日子,但是她們婚後真的都會幸福嗎?我用隱性採訪的方式獲得了這5個女人的心裡話,各自的生活各自體味吧!
一:飄飄,女,32歲,結婚2年,目前離異
要是說我是壞女人,相信認識我的人肯定不會反對,我30歲之前在南方做不光彩的工作,至於做什麼,你們可能也能猜的出來。如果問我,為什麼要幹這個。我只能說,家裡太窮了,而我又學歷太低只有小學的文化。工廠打工只能幹基礎的計件工,掙得少而且特別辛苦,後來實在扛不住了,就偷跑了出來。走投無路是遇見了一個姐姐帶我入了行,就這樣稀里糊塗的從22歲干到29歲,把一生中最好的青春年華都獻了出去。
後來,家裡人知道了我做這種事兒,我媽坐了長達16個小時的火車找到我,把我硬生生的帶回了老家。回家後,我媽就逼著我找個男人嫁了,其實,照我這樣的長相,找個帥哥是不成問題的,可是在我們這種小城市長的帥的都太窮。最後,我很無奈的選擇了一個還算有錢但相貌平平的男人,他是做木材生意,為了娶我,他拿出了10萬的彩禮,念在他是個不大不小的土豪,認識了沒多久我就嫁給了他,想著這樣能過上安穩且衣食無憂的日子也不錯。
可惜好景不長,婚後不久我便發現他竟然背著我和另一個女人有曖昧,追問過幾次始終說是普通朋友,後來直接被我捉姦在床,當時我毫不猶豫的提出了離婚。
縱使我有過不光彩的歷史,但我既然選擇了平凡的婚姻,就是想認認真真的走下去,我也不能容許我的婚姻有第三者的加入,我不能做到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二:雲朵,28歲,結婚4年
我是因為打架下手太重了,把對方打給進了醫院,而我也被判了2年。在監獄艱難的熬過了2年的時光,出獄後,我才知道這輩子算是完了,因為有案底凡是正規的企業,都不會錄用我。我的父母離異各自有家庭,我也無處可去,成了個無家可歸的遊子,整天東遊西晃遊手好閒的,後來曾經的一個好姐妹兒的介紹,在一個理髮店學習理髮。在這期間,我遇見了我生命中的他,他家在這附近開了一家小超市超市,但當時他在當兵,我們認識的那段時間正是他回家探親的時候。他來店裡理板寸,我給他洗頭時,他一直偷瞄我,還說我很可愛,長得也好看想加個微信。說實話,我還挺看不上他的,覺得油嘴滑舌的,但是出於禮貌,就隨手給了他我的聯繫方式。沒想到,後來,我倆越聊越投機漸漸感情加深了,等到他退役的時候,我們就順理成章的結婚了……
現在我們一起接手了這家超市,日子祥和而幸福,我也很知足。
三:小北,28歲,結婚2年
怎麼說呢?說我是個『壞女人』是因為我的欺騙,騙婚!我老家在一個特別貧窮落後的地方,很小的時候我就被告知,我就是一個賺錢的工具,要靠我給哥哥賺取彩禮錢,也許生在這樣一個家庭真的是沒辦法選擇。於是我17歲就嫁人了,半年後提出離婚,離婚的理由是夫妻感情不和,這第一次離婚彩禮退還了一半,但我家靠我賺了1.5萬元。20歲,我又嫁人了,其實,婚前我就知道對方身體有毛病,可我還是嫁了,因為我媽說他們家有錢,彩禮給了7萬元。這一次婚姻維持了一年半,我又離了,彩禮一分未退,因為我告訴他,如果想要退彩禮,我就把他身體的隱疾公布與眾,讓他一輩子都娶不來老婆,他怕了就選擇破財消災、忍氣吞聲……
等到第三次時,我真的不想再結婚離婚了,畢竟說出去名聲也不好,這次我選擇了一個臨縣在老家務農的。他問我,為什麼要嫁給他?我騙他說,你是個老實人我想安穩的和你過一輩子。其實,他不知道的是,他是唯一一個沒有嫌棄我有過兩次婚史的女人,就沖這一點,我就不再猶豫成了她的女人,現在的我已經懷胎7個月,是個幸福的准媽媽。如果有一天,再次見到我的兩任前夫,我想告訴他們,我是個壞女人,是我玩弄了他們對我的感情,真誠的說一聲「對不起」!
四:貓貓,女,26歲,結婚2年
曾經我就是一個「小太妹」,和男孩子一起抽菸喝酒打架紋身,你們能想到的壞女孩做的事情,我全部都嘗試了。而且,我的第一次17歲就已經在一次酒後交給了一個男孩子,具體是誰我竟然都不知道了,反正我也不太在乎這種事情。一直到我23歲,我發現我竟然懷孕了可是我並不清楚孩子的爸爸是誰,所以去了醫院準備做掉的時候,一個婦產科的醫生告訴我,我的子宮有些異常這個孩子如果打掉,以後很可能就再也無法受孕了,也就是說這輩子就當不成媽媽了。這個結果後給我了不小的打擊,就算以前怎麼胡鬧但以後也不想失去做媽媽的權利,但又無法一個人撫養孩子,不過很快我就想到了解決的辦法。
以前在酒吧認識了一個老師,他一直說特別喜歡我,想和我做朋友,當時覺得我倆不是一路人,就一直沒太在意。現在,我如果主動約他,告訴他,願意成為他的女友,不知道他還會不會開?結果他聽到我說做他女朋友他高興極了,當晚就滾了床單。半月後,我告訴他,我懷上了他的孩子,他更是欣喜若狂,迫不及待和我和我領證,舉行婚禮。
現在,女兒都兩歲了,他對我一直很好,我倆很幸福所以我也改了婚前的那些惡習,找了一份穩定的工作。生活的很平靜但就是不知道有一天,他會不會知道女兒不是他的,他會不會離開我,但願永遠沒有那一天吧!
五:小許,34歲,結婚5年
我曾經是一個小偷,特別喜歡偷衣服,我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偷,也許是覺得很刺激,不偷手痒痒的。被抓了五次,每次都是拘留一段時間就被放了出來,然後我就再次從抄舊業。後來,我因為偷一家時裝專賣店的女裝被抓住,一小群人圍毆我,還被扒光衣服要綁在一棵柳樹上示眾時,是我現在的老公救了我。他是我偷盜這家服裝店的小老闆,他對著那些肆意糟蹋作踐我的人說;你們這樣是違法,她是小偷,可她有人權啊……」後來,幾個旁邊的店鋪老闆說「算了算了,咱們別管了!」說罷,他把我放了下來,然後,讓我去了他的店鋪。他告訴我,他正在參加司法考試未來會是律師,如果我不老實交代,有可能這輩子都要在鐵窗里度過了。
我當即有些膽怯問他到底想怎麼樣?他告訴我,我偷的這件衣服價值5000元,可以送給我,但有個條件要我必須在這個店裡打工還債,一個月1500元。他剛好缺個打下手的,一個人忙不過來,要進貨、盤點倉庫。我問,你不怕我跑了,把你值錢的東西全部一卷而空。他說,你可以試試,我這屋裡都是監控,另外,我敢聘用你,就有拿捏你的辦法。看他自信滿滿的樣子,我不知道他葫蘆里到底賣的什麼藥,反倒是有些怕。
我當3個月的店員後,視乎身上的閃光點被激發了,我竟然不再想去偷了。而是開始用心的學習服裝搭配,更加努力工作,那些過去不勞而獲的念頭被我徹底打消。我幹了4個月,5000元的債務也還清了,但我竟然有點不想離開了,他也沒再說什麼,就這樣沒皮沒臉的待下去,因為我對服裝搭配的用心,客戶越來越多,生意特別紅火。3年後,日久生情,他依舊是老闆,而我則成了老闆娘。
後來當我向別人說起這段經歷的時候,很多人覺得不是真的,現在我想想,的確不像是真的,可是生活就是這樣,永遠充滿著轉機、意外和驚喜。所以,勇敢的活著吧,未來會發生什麼,誰知道呢?
一點資訊情感原創撰寫作者穆銘脫口秀 (微信號:4708924)微信公眾號:穆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