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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電總局又放大招了
最近廣電總局在官網上發布
關於微博、微信等網絡社交平台傳播視聽節目的管理的通知
一、利用微博、微信等開展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的網絡平台,應當取得《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
二、利用微博、微信等傳播的相關電影、電視劇應當具有《電影片公映許可證》或《電視劇發行許可證》;
三、微博、微信上傳播的各類內容應當符合網際網路視聽節目管理的相關規定,不得轉發網民自製時政類節目。
其中,最受公眾關注的是通知提到的第三點中的內容。通知稱,利用微博、微信等各類網絡社交平台傳播的網絡劇、網絡電影、新聞節目、紀錄片、專題片、綜藝節目等視聽節目,節目內容應當符合網際網路視聽節目管理的相關規定。微博、微信等網絡社交平台不得轉發網民上傳的自製時政類視聽新聞節目。
2016年2月底,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發布第5號令,從3月10日起施行《網絡出版服務管理規定》。
《規定》第十條指出: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和外資經營的單位不得從事網絡出版服務。同時,網絡出版服務單位與境內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外資經營企業或境外組織及個人進行網絡出版服務業務的項目合作,應當事前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審批。
這一份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辦公廳下發的《關於進一步規範電視劇相關廣告播出管理的通知》對電視劇及相關廣告播出不規範的行為進行再次的管理和規範,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各級單位要把好關,履行好播出以及重播審核原則;
2、明確標明發證機關、發證許可號、電視劇製作許可證號,展示不得少於3秒;
3、不得以「完整版」「非刪減版」「被刪片段」等進行炒作;
4、電視劇中間不得插入任何廣告或者相關欄目,也不得出現任何節目、欄目的預告,不得擅自改變劇集長度,片頭片尾不得以任何形式插入廣告。
2016年年初,大批網絡劇被下架,據企業說不完全統計,名單包括《心理罪》《暗黑者1》《靈魂擺渡2》《盜墓筆記》《太子妃升職記》《上癮》《無心法師》《探靈檔案》等,其中不少都有不俗的口碑,下架理由是這類網劇涉及血腥暴力、色情粗俗、封建迷信等。
2016年3月,廣電總局的一份《電視劇內容製作通則》被曝出,該通則詳細規定了不能在電視劇中出現的具體內容:
電視劇製作機構應積極製作通則中倡導的內容,不得製作通則中禁止的內容。通則第五條規定明確規定了電視劇中不能出現的具體內容,如「宣揚靈魂附體、輪迴轉世、巫術作法等封建迷信思想」、「暴露偵查手段、偵破細節,可誘導罪犯掌握反偵查手段」、「表現離奇、怪誕的犯罪案件」等內容。
在渲染淫穢色情和庸俗低級趣味方面,通則也作出明確規定,「表現和展示非正常的性關係、性行為」等內容不得出現在電視劇中,如同性戀等。
另外,「展示和宣揚不健康的婚戀觀和婚戀狀態」等內容也不能在電視劇中出現,如婚外戀、一夜情等。
通則也規定了以下危害社會公德,對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響的內容不得出現在電視劇中,如「表現未成年人早戀、抽菸酗酒、打架鬥毆等不良行為」及「人物造型過分誇張怪異,對未成年人有不良影響」等。
這是一份電視劇指導性文件,對電視劇的拍攝題材進行了詳細的規定,其中特別指出了禁止拍攝的內容,比如「同性戀」「未成年人早戀」「婚外情」「巫術」「輪迴轉世」等等。
今年5月底,廣電總局頒布了(第6號令)《專網及定向傳播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對視聽新媒體產業作出了進一步規範。同時,總局相關會議就進一步開展好網際網路電視業務提出了要求。
一是確立媒體定位,牢固樹立和堅持「辦媒體」的總體定位,加強對機構、內容、技術等各方面管理,確保可管可控、規範發展。
二是完善管理機制,進一步明確網際網路電視等新媒體業務的職責分工。
三是創新發展模式,不斷強化創新思維,打造獨特的內容產品和傳播特色;從受眾需求出發,研究建立網際網路電視業務有效模式。
四是創造市場價值,著眼於形成媒體特色,推進多媒體融合全媒體發展、增強媒體整體實力。
相關文件:《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完善規範電視劇拍攝製作備案公示管理工作的通知》
發布機關: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發布日期:2016年5月12日
要點速覽:電視劇製作、公示階段、劇名變更、劇目梗概
5月12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發布了《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完善規範電視劇拍攝製作備案公示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顯示,電視劇拍攝製作備案公示階段不再受理劇名變更申請;同時,申報電視劇拍攝製作備案公示劇目的1500-2000字劇情梗概,須對思想內涵作出概括說明。
7月初,總局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快廣播電視媒體與新興媒體融合發展的意見》,對媒體融合發展之路進行了深入而詳細的探索。
《意見》著重指出,媒體融合的總體目標是:力爭兩年內廣播電視媒體與新興媒體融合發展在局部區域取得突破性進展,形成幾種基本模式。在「十三五」後期,融合發展取得全局性進展,建成多個形態多樣、手段先進、具有競爭力的新型主流媒體,打造出數家擁有較強實力的新型媒體集團,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競爭有序、特色鮮明、形態多樣並具有可持續發展能力的中國廣播電視媒體融合新格局。
2016年7月15日,包括北方傳媒、凱迪網絡等企業均發布相關公告稱:公司近日接到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辦公廳下發的「新廣電辦發〔2016 〕46 號」文《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辦公廳關於加強網絡視聽節目持證機關參與「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網絡視聽持證企業掛牌新三板做了詳細要求。
《通知》提到:《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持證機構參與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應向所在地省新聞出版廣電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省級新聞出版廣電管理部門審核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審批後,方可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已經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應按本通知要求重新履行申報審批手續,在獲得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批准之前,不得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進行股份交易。
隨著行業資源整合的加速以及全國股轉系統吸引力的增強,各類新媒體公司紛紛搶灘新三板。而與此同時,面對新媒介、新業態的「野蠻生長」,相關職能部門也快速出手,填補監管空白。受此政策影響,已在新三板掛牌的北方新媒自7月18日起暫停轉讓,在重新履行申報審批手續並獲得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批准後,方可恢復轉讓。
9月9日,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在網站刊文,下發《關於加強網絡視聽節目直播服務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再次向直播行業祭出一記「重拳」。
通知要點:
開展網絡視聽節目直播服務應具有相應資質。沒有資質的機構及個人,包括開設網際網路直播間以個人網絡演藝形式開展直播業務但不持有《許可證》的機構,均不得通過網際網路開展上述所列活動、事件的視音頻直播服務,也不得利用網絡直播平台(直播間)開辦新聞、綜藝、體育、訪談、評論等各類視聽節目,不得開辦視聽節目直播頻道。
未經批准,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在網際網路上使用「電視台」、「廣播電台」、「電台」、「TV」等廣播電視專有名稱開展業務。
直播節目應堅持健康的格調品味,不得含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所禁止的內容,並自覺抵制內容低俗、過度娛樂化、宣揚拜金主義和崇尚奢華等問題。
目前主流直播平台裡面,大家所熟知的花椒,鬥魚,熊貓TV都還沒有《視聽證》。須知道,這三個平台占據了直播綜藝的半壁江山。另外,網易旗下的直播平台網易CC和網易bobo,以及企圖用直播促電商的電商平台等目前也沒有《視聽證》。
另一個受到影響的「重災區」是原有業務是以社交、購物等為主、新增直播業務實現導流的公司,其中試水直播的電商公司首當其衝。蘑菇街、聚美優品,甚至淘寶等電商平台紛紛開通了直播平台,但很明顯,這些電商巨頭都沒有《視聽證》。
根據艾瑞諮詢的數據顯示,2015年中國在線直播平台數量接近200家,其中網絡直播的市場規模約為90億,網絡直播平台用戶數量已經達到2億,大型直播平台每日尖峰時段同時在線人數接近400萬。
直播服務的運營成本越來越高,商業模式同質化越來越嚴重,加上從此前文化部、公安部再到廣電總局出台的各種嚴厲監管、審查政策,直播行業正在加速「洗牌」。可以肯定的是,直播平台即將告別此前的野蠻廝殺競爭,在市場與政策激流中存活下來的直播平台,也一定會比原來更加專業化和規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