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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年代前期,在一片美化、歌頌太平軍的時尚中,有的論文竟說:「太平天國婦女的解放是人類史上最先進的婦女解放運動」。為了論證這一觀點;不惜採取非學術的辦法,給古人扣政治帽子。將清代記述太平軍對待婦女之暴虐者,稱為「站在滿清反動統治立場的地主階級分子」,或乾脆稱為「反革命分子」。看來,不但是要以此抹煞他們記述的史料,也要使當代學人望而卻步。
男女都參加造反軍,如無得力措施,不但有許多婆婆媽媽的事,兩性關係也是個難題。然而,洪秀全等首領早就想好了一套辦法。在宣傳的基礎上嚴 格實行男女隔離。他所作的《原道救世歌》說:「第一不正淫為首,人變為嬌天最嗔。」《天條詩》說得更詳細具體:「第七天條:不好奸邪淫亂……男有男行,女 有女行,不得混雜。凡男人女人姦淫者名為變怪,最大犯天條。」所謂「淫」、「淫亂」、「姦淫」,是指一般的男女肉體關係,主要是針對夫妻間通常的做愛。所 以,在《禁律》中就規定:「凡夫妻私犯天條者,男女皆斬。」如果夫妻之外,男女愛悅而性交,斬首更是不在話下。當然,主要還是靠男女隔離的辦法,也就是「 男有男行,女有女行」,將男女完全分開,釜底抽薪,最大限度減少「犯天條」的可能。不但夫妻之間不能有「姦淫」一性生活,即使是丈夫探看妻子,兒子探望母 親,也「只宜在門首問答,相隔數武(步)之地,聲音務要響亮」。
如果說,在戰爭中,在軍隊裡,男女分開、夫妻隔離是不得已的辦法,有其合理和必要的成分,那麼占領南京以後,應該結束了吧。實際上,洪秀全 等人也曾許諾老部下,到定都以後就准許夫妻、家人團聚。可是,1853年3月定都南京了,不但軍中仍然男女分開,而且將整個南京變成大軍營,原來南京的男 女居民,也統統實行軍事化;分別編人男營、女營。未幾,女營改稱女館,仍按軍事化編制,集中居住,由洪秀全的親信蒙得恩統管。下面的官員每日三次,向蒙得 恩匯報並聽取命令。少數有技藝的、美貌的女性,分配到錦繡營,去做袍服、被帳、王府的裝飾,自然屬於美差。沒有技藝的,不但要從事運糧、背煤、割麥、割 稻、伐木、砍竹,還要被抽調去築營壘、挖溝壕、參與建造天王府和東王府,又要守卡、巡更,甚至到城外去衝擊清軍。簡單說來,由於城裡女人比男人多,通常只 由青壯男人幹的沉重艱辛的勞作,大多由女人承擔了。有時,不但要做後勤和警備,還要直接參與衝擊城外的清兵。
當然,這些全都是在男人指揮下進行的。廣西山 區農村婦女,本來多數是天足,並不是太平軍「革命」的結果,到南京後,當地原來裹小足的,一律限令放開。這當然是—種生理上的解放。但強迫命令則是心理上 的傷害。尤其值得注意的;這種強迫命令的目的,是為了加重對女人的奴役,讓她們去從事男人才能承受的苦力。如果誰在超負荷的服役中膽敢發牢騷,那就被說是 「變妖」了,監督。的小頭目聽見或有人舉報,就會立即被斬首;像踩死一隻螞蟻那樣平常。在天王府里當差的婦女,也不見得比外邊好多少。平時,就經常要在洪秀全直接監督下從事沉重的勞役。即使下雨或冬日霜雪共寒,也仍然要赤腳鑿地挖塘,不准休息。稍不如意,就被毒打一頓。被認為犯罪,就拉出去殺掉。1864年天京城破、大隊清兵殺向天王府時,部分女兵自焚而死,大部分淪為清軍性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