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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銅鼓縣人民法院樊偉富
近年來,「幸福感」成為一個熱門話題。
什麼是幸福?由於每個人對幸福的定義不盡相同,因此得到的結論也大相逕庭。作為一個平凡的法官,有幸福嗎?
在這個五光十色、充滿誘惑的社會裡,法官的生活是清貧的,工作是繁忙的。社會對法院工作的期待與日俱增,社會矛盾日益增多、複雜程度加大,「案多人少」困境並未根本緩解,審判執行工作壓力越來越大;近年來隨著生活成本的上漲,法官面臨的生活壓力大增,買房、買車、結婚生子,相對於並不寬裕的工薪收入來說,確實是個問題;法院工作相對枯燥,社會關係相對封閉,內部的激勵機制還不暢通,工作中的付出和回報不對等等問題都在給法官的幸福感打折。
另一方面,愛攀比、不知足,缺少奉獻精神等等這些主觀原因也在慢慢地偷走了法官的幸福。為完成結案率、調撤率、發改率等一系列工作指標,經常超負荷、高強度工作讓法官身心疲憊;經常接觸社會陰暗面和法盲老賴投機取巧之人,導致法官心理壓力大,工作不適應等等,這一切都說明法官很需要有一個健康快樂的工作與生活環境,更需要法官的幸福感得到提升。
世界上不缺少美,而是缺少發現的眼睛。其實,生活中不缺乏幸福,而是缺乏感受幸福的心。所以,修煉出一雙發現生活之美的慧眼和一顆感受人生幸福的心,「能以物喜,不以己悲」,這樣的人生才會更幸福。
一個法官的幸福是什麼?就是當你辛勤工作時,當事人之間的矛盾糾紛能夠得到解決、損失能夠得到挽回。案件無論調解、判決還是撤訴,我都會很開心。最終有一個結果向當事人交待,對他們是一種解脫,而對我來說又增加了一份成就感。法官的幸福感就來自於民眾對自己工作的肯定,來自於在追逐自己夢想的同時實現自己的社會價值與個人價值。
法官的幸福,就是忠實地履行著職責。談不上為法治建設做什麼大貢獻,至少,也是在完成工作任務的同時,兢兢業業地為老百姓謀著未來的幸福。雖然辛苦,也實現了自己的價值。
總的來說,法官的工作很繁忙,生活很單調,但我覺得,只要尊重每一個當事人,尊重事實和法律,法官的生活意義終將會得到實現。即使收入低些,也還是會過得很踏實,很幸福。
我認為作為一個人民法官,就要用好手中的審判權,審好手中的每一宗案件,用自已的良心,以自已的努力去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讓人民滿意就是法官最大的幸福,這也是一個法官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