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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Apr 12, 2026

汽車「全險」也不全購買保險「定製」最划算

2016/07/05 來源:鼎金財經網

「投保車險時辦理的是全險,出險後為什麼卻這也不賠那也不賠?」進入夏季,隨著氣溫升高和降水的增多,汽車難免都有了點問題。不少車主發現,原先在汽車4S店購買的雖是全險,卻在車子出現事故後變得「漏洞百出」,很多情況都無法得到賠償,由此產生了不少理賠糾紛。

汽車「全險」為何不能得到全賠?近日,記者在了解後得知,「全險」屬於消費者與汽車銷售商主觀的一種俗稱,「全險」實際並不存在,而多數消費者卻未明白「全險」中的理賠死角,以致沒有主觀規避風險,致使產生額外損失。汽車到底哪些情況「全險」不能賠?又該如何規避?車險又該如何購買?

1 「全險」不等於全保

「全險」不等於全保,可對於很多車主來說並不知道這個道理。近日,太原車主景女士給本報諮詢熱線打來電話詢問,稱她從4S店購買新車時,對方表示由於屬於貸款購車,所以必須購買全險,可全險是什麼?購買的價格是否合理?她卻並不知曉。然而待記者幫忙代為諮詢中國人保車險後,卻得到了"全險"屬於錯誤的說法,全險並不存在」的答覆。

那汽車「全險」到底包括什麼?為何本屬錯誤的說法卻又在人們心中根深蒂固?為此,記者致電詢問了太原北京現代4S店的保險專員周霞進行詢問,「這只是對購買的險種比較多、保障比較全面的車險的俗稱,車主第一次購車時所接受的新信息比較多,為方便客戶理解,行業中才都這麼叫。」太原北京現代4S店的保險專員周霞說,車險的全險一般是指交通強制險、車輛損失險、不計免賠險、第三者責任險、車上人員責任險、全車盜搶險、劃痕險、玻璃單獨破損險這幾種,而作為主險第三者責任保險、車輛損失險、全車盜搶險、車上人員責任險這四類保險,往往購買後可以確實有效的預防大多數損失,所以俗稱稱為「全險」。

該保險專員告訴記者,由於保險細則較多,大多數車主也只是隨眾式的購買,很少會細摳免責部分,加之4S店屬於代理銷售,很多問題都需要車主詢問保險公司進行了解,所以有些車主不了解「全險不全保」也不難理解。

2 自燃險和涉水險不予賠付超八成車主不知

進入夏季,汽車自燃和涉水問題開始增多,很多車主都是在愛車發生事故後才知曉,自燃和涉水作為車險條款中的免責條款之一,車險公司通常是不予賠付的。

今年4月初,呂梁市一位王先生就曾致電本報,稱自己不到兩年的別克品牌愛車無故自燃,並且事後出現了保險公司與4S店均不賠償的情況。「4S店說線路引起的火災屬於自燃範疇,不屬於汽車質量問題不給賠償。而我買的是"全險",找到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卻又以沒買自燃險為由不給理賠。」王先生曾告訴記者,購買保險之初,就一直主觀的認為「全險」即全部保障,竟不知會出現這種糾紛。

汽車自燃到底該誰賠?一位不願具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所謂「全險」並不包括自燃損失險,所以保險公司自然不會賠償。而按照常規和一般想法,新車一般是不用買此險,因為在保修期內,自燃應由廠家負責。可近年來,汽車廠家賠不賠都成了「看心情」,不滿一年的新車也常有「自燃」發生,現在汽車自燃發生後,大多數廠家都選擇逃避責任,所以有擔憂的車主不能將這類問題寄希望於汽車廠家的「責任擔當」,需要根據車款查詢是否存在類似自燃情況,另行購買。

為此,記者隨機問詢了三十位在山西省內不同城市的私家車主,其中竟有超過六成的人誤認為汽車「全險」即是「全陪」,超八成的人不知有自燃險這一險種,認為新車自燃應由廠家負責。

3 想買的買不著買了也不一定賠

「不是不買,是在你有需要的時候,反而就買不著了。」今年6月,剛剛續過保險的劉先生有些疑惑的告訴記者,今年暴雨偏多,由於家住農村,路上經常行經水窪處,所以想單獨購買一個涉水險,然而卻在購買時被業務員告知,涉水險需要在購買車損險後才能購買。

對此,永安保險公司太原地區經理告訴記者,涉水險的全稱是發動機涉水損失險,是專門針對車輛發動機購買的一種附加險,而附加險的購買條件是必須購買過車損險才可以購買,而劉先生此種情況並非特殊情況,而具有普遍性。

該業內人士告訴記者,自燃險也屬於車損險的附加險,同樣不能單獨購買。這兩者不同是,有些保險公司仍未推出涉水險,而大多數保險公司都推出了自燃險。

根據記者的查詢了解,車主即使買了自燃險和涉水險,也存有免賠範圍,汽車發生自燃後也未必就能賠付。「在汽車自燃的案例中,除去因電路老化而產生的自燃外,汽車在高溫暴曬後,車內的一些易燃易爆物品,如打火機、香水等發生自燃而引起汽車自燃的這類情況,自燃險明確說明是不予理賠的。」中國人保財險的業務顧問曹澤凱告訴記者,像打火機、車載香水這類易燃危險物品產生的爆炸和火災,不在保險責任範圍內。此外,私自改裝線路或者加裝導航引起短路發生的自燃也可能得不到理賠。

4 購買車險「定製」最划算

今年車險改革後,汽車出險次數將大幅度影響次年的保費金額,致使在發生輕微的交通事故後,車主索求理賠並不划算。

舉個例子,假如保單基準保費為6000元,原保單已發生1次賠款,若今年再發生第2次賠款,則下一年折扣係數由1.0上升至1.25,保費由6000×1.0=6000元上升至6000×1.25=7500元;若第二次發生事故不索賠,則下一年可節省保費1500元。如此,如果發生剮蹭或者輕微碰撞後的維修費用低於1500元,車主私了後,自行修理則會更為划算。

報保險不如自己修便宜,那現在再購買商業車險、車損險是否沒有意義?「雖然出險一次就沒有折扣,但這也不是說你買了保險就沒用,而是要更合理的使用。車險主要是預防重大的交通事故,在需要支付高於保費的維修費用,或發生了有人員傷亡的雙車事故時,一定要堅決地使用保險來減少自身損失。」山西保監局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現在的車損險與之前相比,保障範疇大大增加,而且還全面啟動了代位求償機制,可以更全面地提供車輛及車主風險保障。

那如何購買保險更划算?「對於車感較好,經驗豐富的老駕駛員來說,汽車磕碰機率小,車損、盜搶險就可省下了。另外,車上人員責任險可用個人意外險來替代,既"交強險+第三者險"這種簡單組合即可滿足需求。」北京現代4S店保險專員周霞稱,對於開車主要用於上下班,且住所與單位均有正規停車場的客戶,可以不投整年的盜搶險和玻璃險,但在遇到自駕旅行時,還是建議做盜搶險和玻璃險的短期投保,以防範旅行時發生意外。

見習記者 焦建超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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