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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質量問題,一直以來都是讓眾多車主頭疼的事情。對於由數萬個零件組合起來的複雜機械來說,不出故障幾乎是不可能的,但是當汽車出現故障時,車主們應該如何面對、處理、維權等,又是一個大問題!
於是,為了更好地解決汽車質量問題的糾紛,汽車三包法出現了。但在實際操作中,車主卻依然被4S店以各種各樣的理由拒絕履行三包服務,這又是為何?
以近日剛剛落幕的福建首屆問題車展上的一位東風風光330車主為例:
據李先生描述,在今年2月份,他的車正在高速上行駛時,發動機突然如「老式爆米花機」一般爆發了一聲巨響、車頭冒出濃煙滾滾,瞬時嚇壞了當時車裡面的5個人,以為是炸彈馬上要爆炸了。
而且在問題車展現場,李先生也把被拆下來的發動機帶到了現場,可以看到發動機缸體有部分破裂。李先生反映,經過維修人員檢測,破裂是因為發動機內連杆斷裂造成的。
那麼,既然是車輛發動機本身質量存在問題,4S店應該可以理賠的,結果李先生的維權路卻沒那麼簡單。
據李先生介紹,由於其車輛還在三包範圍內,所以他自行更換了發動機,當他到4S店提出索賠時,4S店卻以李先生未在本店做保養以及自行更換發動機為由不接受索賠!這是什麼道理?
汽車三包政策,是零售商業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包修、包換、包退"的簡稱。指商品進入消費領域後,賣方對買方所購物品負責而採取的在一定限期內的一種信用保證辦法。對不是因用戶使用、保管不當,而屬於產品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故障提供該項服務。
按照規定,李先生原裝的發動機確實是在三包範圍內損壞的,理應享受更換或退賠服務。
而且據2016年1月1日,新版《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裡面提及的,消費者在車輛維修方面擁有自主選擇權,在質保期內不按廠商及4S店要求到4S店進行維修保養的車輛也不會失去質保機會。
那麼,明明發動機是在三包範圍內發生問題,可是為何4S店還能如此明目張胆地推脫責任、拒絕理賠?
原因在於汽車三包政策和廠家規定的保養政策是有歧義的,汽車廠家通常會註明不在指定的經銷商處保養和維修而導致車輛出現故障,廠家有權予以脫保處理。
此外,儘管按照汽車三包政策,只要車輛故障不是因為在其他地方保養或維修不當造成的,就要按照規定承擔質保責任。然而,在故障原因的界定上也很麻煩,並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還需要車主提供維修方的工商執照、維修行業經營許可、結算發票、配件採購使用證明還有配件合格證、資歷證明、能力證明、廠家授權證明、出場竣工證明……如此多的提供證明,你確定不是在逗維權車主麼?正因如此,很多4S店就在這方面鑽了空子,導致很多在外保養的車主不能享受三包。
鑑於李先生的這個情況,建議李先生可以適當取證,並向有關政府部分反映,採用法律手段維權。同時,也希望4S店能儘快給一個說法,不要貪圖一時的投機取巧,不要讓信任品牌的消費者寒心!也希望其他消費者在遇上類似問題時,可以先打4S店售後服務電話進行溝通,再行處理,避免錯過最佳的維權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