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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Apr 11, 2026

尷尬的汽車三包:一年能有幾個成功退換車的?

2016/12/20 來源:汽車投訴網

無法忍受新車首月內起步無動力的東風日產騏達車主劉女士,希望廠家能夠遵守 「三包」規定,承擔並實施退、換車,但這一問題遠非想像的那樣簡單。

2013年10月,被稱為「汽車三包」的《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正式實施,意在保護汽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記得在這之前,各大車企都紛紛站出來宣布自家提前實施三包,希望樹立消費信心並提振銷量。然而,消費者心裏面無疑是美滋滋的。這可能比警察還有用的規定終於落實並實施。

時至今日,「汽車三包」實施已三年多,準備跨進第四個年頭,但在遭遇車輛的質量問題時,車主如果想按照規定要求退換車,卻並非易事。

新買一月的車,突然無動力

想要退貨,「新三包」不適用

2016年8月10日,河北省唐山市的車主劉先生買了2016款東風日產騏達,首月內出現起步無動力,換擋車抖動嚴重故障,無法正常行駛,向4S店反映一周後無果,目前嚴重影響行車!強烈要求廠家退換車!「如果是在高速超車時突然出現這種故障,後果可想而知。這樣存在安全隱患的車也能出廠?廠家是如何檢驗的車輛,這樣的車也能銷售?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如果不能退換車,強烈要求廠家更換變速箱及其相關部件,並給於賠償!」車主反饋給網站往往是最直接的。按照車主的述求網站把投訴轉交給廠家相關人員,可是截止至今日,2個月,網站沒有收到廠家的任何回復。

而隨後網站工作人員撥打了車主的電話了解最新情況,車主稱4S店已給他更換變速箱,更換完之後車輛無力以及抖動的現象就沒有出現過,車主也不清楚是不是按三包更換的,總之就是免費換了。車主無奈表示能換已經很不錯了。該4S店明確告知退換車絕無可能,只能維修,並打比喻稱「賣出的車就像潑出的水,要回收不太現實」。

原本以為,新「三包法」可以為自己的維權提供有力支持。可是,在客服經理的解讀下,車主才發現,他退車的可能性為零。

汽車「三包法」明確規定,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只有變速箱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才可以退貨。目前,4S店雖然承認車子的「變速箱存在質量問題」,但還沒有更換2次,所以不予退車。

如今,如果細化到發動機上一根電線出問題,就只能修不能退

消協工作人員告訴小編,以往只要確定是發動機或者變速箱問題,就能退車換車,但新「三包法」出台後,同樣是變速箱的問題,如果「細化到是變速箱上一根電線的問題」,就只能修不能退了。規定「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2次修理」可退車。

一些4S店琢磨出「預處理」環節,就是不給退換車

新「三包法」出台後,緊跟著出現了「預處理」新型說法,這個被4S店稱為「公司正常維修流程」的詞彙,是根據消費者的種種反饋得知這是汽車售後廠家琢磨出來的「對策」,本身車子進場,只要進行檢查和處理,哪怕只是刮掉一些線頭上的蠟,都屬於「維修」範圍;車主報故障,車子進場,就應該「有單可循」,這種既沒有維修單,又不知到底修了什麼部件的「預處理」,對於消費者來說,是「欺人太甚」。這種「預處理」還存在另一種隱患,消費者不可能都是汽車維修方面的專家。同樣是「汽車給油卻沒有動力」,4S店可以說是線路接觸不良,可以說是鑰匙失靈,更可以解釋為電腦控制系統死機。只要不出單,沒有留下明確的維修記錄,到底是什麼問題,4S店說了算。總之,只要不換五大總成,同樣問題同部位修理的記錄可能永遠都不會出現。

事實上,退換車難之又難

最關鍵的是,車輛折舊的損失誰來承擔

早在新法頒布前,汽車的經銷商們就對該法有了研究和新的考量。番禺某4S店經理告訴小編:「如果退車,車主將承擔不小的損失,不划算,並且涉及到的問題十分複雜。首先要考慮的就是車輛折舊的問題。新車一旦因質量問題被退,即使換上全新的零部件,該車也已經由新車淪為被退的「二手車」,車輛的價值與新車已經不能同日而語。如果作為二手車賣掉,金額也不差上下,而且手續相對簡單。」

此外,買一輛車不僅僅是開走那麼簡單,還涉及到交納各種稅,交保險、上強險,上牌,等各種繁雜的手續。而這一部分的費用在購置車輛所占比例也是不小的。若是退車,這一部分的費用如何處理,也是「三包」政策所沒有規定到的。

如果是一輛上了牌的新車,過戶問題那手續就更多,若是要退車,,購買車輛所繳納的車輛購置稅、消費稅、車船稅等能否被原樣退回到消費者手中,也是一個需要政策解決的問題。另外,進口車輛產生的進口關稅,又該由誰來承擔?這種種問題都是經銷商們需要面對的,4S店經理坦言,基本不會考慮給客戶退車。

在維修次數上「動手腳」,修車時拖時間

消費者無法退換車,就只能接受維修

除此以外,4S店經理還透露,「汽車三包」規定零件修過2次以上仍解決不了才予以退車,有些4S店會在維修次數上動手腳,比如超過兩次的維修,就不給在修車記錄上顯示出來,只給車主一張「非正式維修單」,這樣就不會觸到「三包」政策的底線。

「汽車三包政策」還規定,在銷售者開出購車發票起60天內或3000公里內,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或燃油泄漏,可以退換車。4S店只要在維修時儘量拖延時間,使其超出60天期限,那麼消費者就無法退換車了,只能接受維修。

所謂一物治一物,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說的就是4S店,由於汽車質量問題而出現的退換車的相關損失以及過程中的諸多細節都沒有相關的約束性條款,並沒有讓汽車廠商和經銷商來承擔,而是轉嫁給了消費者,這就導致不少汽車企業鑽了「汽車三包」的空子,使這一有利於消費者的法規存在巨大的執行難度,如果執行層面流於形式,汽車三包的意義將大打折扣,這顯然與「汽車三包」的宗旨背道而馳,並不能保障消費者的權益,然而會讓消費者認為「三包」究竟有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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