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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已發起投訴,投訴具體內容為:我的車子新車即出現跑偏,但不嚴重,6000公里時出現明顯跑偏,隨即去無錫中升星輝4S店檢修,經檢測,工作人員告知車輛確實存在問題,要做四輪定位,更換偏心定位螺絲,費用總計3千多元,要由車主承擔。4S店明確承認出現跑偏是車輛出廠質量問題,很多同款車型都存在該問題,但因為廠家沒有正式發文召回,所以他們不能保修,並且說該故障廠家規定3000公里以內是可以保修的,我不知道這3000公里是憑什麼定出來的。奔馳除了易耗件,整車保修3年10萬公里,我的車子才一年多6500公里,沒有出過任何事故,沒有更換輪胎,不存在個人操作不當引起故障的可能,偏心定位螺絲顯然不屬於易耗件,為什麼不能保修?廠家規定跑偏問題3000公里保修也沒有通知過車主,這種單方面制定的霸王條款是嚴重違背法律法規的。我希望廠家召回問題車輛,免費維修,避免因該故障引發安全事故。廠家接投訴後與我聯繫,稱可以減免部分維修費用,車主承擔800元進行維修,我表示不能接受。如果是車主原因引發的故障,我不需要廠家任何優惠,全部維修費用我承擔,但車輛質量問題引起的故障廠家有責任免費維修,廠家既然承認跑偏是車輛出廠質量問題,為何還要車主承擔費用,這是極不合理的,車主作為弱勢群體就該被迫接受這樣不公平的處理嗎?希望得到貴平台幫助,得到公平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