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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盛宴女性缺席:產值30萬億美元多登記在男性名下
在這場據認為是歷史上最大規模的居住性房產財富積累過程中,許多中國女性被排除在外。2013年的房地產價值已經超過30萬億美元。據央行數據顯示,即便面臨嚴苛的購房限制,中國也已經成為全世界最大的居住性房產市場,城鎮居民擁有房屋產權的比例約為85%(《龍洲經訊》認為只有五分之三的城鎮居民擁有房產)。迄今為止,房產是北京和上海等城市最大的財富來源。對普通居民而言,只有湊錢才能買得起天價的住房。也就是說,購買房產的資金來源於夫妻、未婚情侶、父母、叔伯阿姨、祖輩和其他親戚朋友。然而,在男權意識根深蒂固的社會中,飆升的房價意味著家庭成員湊起來的錢最終都流向了男性。
大量證據表明,中國的居民房產大多由男性所有。2012年在北京、上海、廣州和深圳針對數千位購房者進行的調查顯示,80%的婚房房產證上寫有男性的名字,而房產證上寫有女性姓名的只占30%。我自己的研究也表明,如果把很多房產由男性單獨所有這一點考慮進去,則男女財產差異更大。截至本書寫作時,我尚未找到夫妻共同擁有房產對比夫妻一方單獨擁有房產的綜合數據,但2010年的第三次婦女社會地位調查數據表明,51.7%的已婚男性擁有單獨房產,而已婚女性單獨擁有房產的比例僅為13.2%。
2010年的定量調查專門針對中國的性別差異,涉及18歲及以上人口共105000人,並由國家統計局和全國婦聯完成(針對女性的綜合性調查分別在1990年和2000年各進行過一次)。 讓我們看看這些主要由男性擁有的房產的巨大價值吧。2010年,滙豐銀行分析師張之明(音譯)、迪利普?沙哈尼(Dilip Shahani)和陳凱斯(音譯)估計,中國居住性房產市場的總價值超過109萬億元人民幣。2010年以後,國家統計局不再發布房價漲幅平均數。不過張之明在2013年時說過,中國居住性房產市場仍舊是全國國內生產總值的3.3倍左右。因此,截至2013年年底,中國的房產價值已經超過187萬億元人民幣。
正是由於居住性房產主要集中在男性手中,女權律師將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對於《婚姻法》的司法解釋視為女性財產權利的嚴重倒退。新中國成立之後,首批頒布的法律就包括1950年的《婚姻法》,該《婚姻法》賦予女性諸多權利,其中就有財產權利。儘管在20世紀60年代和70年代早期,土地集體所有制的施行使財產權利變得無關緊要,但1980年修訂的《婚姻法》要求,在處理爭議性離婚案件時,要特別考慮女方的各項權益。北京源眾性別發展中心的負責人兼律師李瑩、婦女權益律師郭建梅均認為,2001年修訂的《婚姻法》對於房產證只登記有一方姓名的情形,並未加以任何說明,而是強調「夫妻共同擁有的財產由夫妻雙方在平等基礎上加以處置」。
然而,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對於《婚姻法》的司法解釋專門規定,離婚雙方如果無法對財產分割達成一致意見,則任意一方有權保留登記在己方名下的財產。支持者認為最新的司法解釋「不偏袒任何一方」。這種想法可能不無道理,但其後果卻被一些學者稱作「性別偏袒」。「這是為男人制定的『法律』。」李瑩律師寫道,最高人民法院的最新司法解釋「違反《婚姻法》中夫妻財產共有的基本原則」。如我們所見,這是因為多數財產都登記在男性的名下。理論上,如果女性在離婚時能夠證明自己對房屋的首付或還貸有出資行為,那麼她有權就其出資部分獲得同比收益。但很少有女性保留書面證據,證明自己對房屋的首付或還貸支付過多少金額。根據《婚姻法》最新解釋,她們離婚時若想爭取這部分財產權利,就必須要在法庭上證明自己對房產份額的所有權。
儘管協助女性的非政府組織已經遊說多年,但政府在頒布法律約束家庭暴力方面一直舉步不前。就這方面而言,中國一直落後於婦女面臨嚴重暴力行為的其他發展中國家,如印度和孟加拉,後者已經在2010年通過了反家庭暴力法。官方數據顯示,中國有四分之一的女性曾遭受過家庭暴力(儘管有活動人士認為,真實數字遠高於此)。然而,女性卻很難得到保護,使自己免遭伴侶的暴力侵害。「法官幾乎從不做出『家庭暴力』的判決,因為現行法律要麼不具體,要麼不明晰。」北京一家名為「反家暴網絡」的非政府組織首席活動家馮媛說,「結果呢,法庭無一例外都把家庭暴力按『家庭矛盾』處理。」
據民政部統計,在北京和上海這樣的大城市,離婚率已經超過33%,而全國的離婚率已經連續七年上升。媒體報導說,不忠是離婚的首要因素,家庭暴力位列其次。
很多男性——也有部分女性——認為,丈夫在婚前以自己的名義購買的房產,妻子是沒有所有權的。25歲的朱欣是上海居民,其父是一位房地產開發商,他稱之為「有錢人」。我大多以一對一的方式進行訪談,目的是讓受訪男女在完全匿名的狀態下談及財產與感情關係。但是朱欣堅持帶上同樣25歲的妻子嚴美。2012年我和他們夫妻在一家台式餐廳共進晚餐,那時他們剛結婚幾周。
朱欣從口袋裡拿出一份長達數頁的文件。這是一份由他起草、有其妻子簽名的婚前協議。朱欣說,結婚前三四天,他才把協議交給她看。嚴美接過話頭說,她在結婚登記的前一天才看見這份文件。
這份婚前協議寫道:「所有婚前財產均屬於出資購買的一方。」同時,朱欣還規定,除非妻子用自己的錢支付過費用,否則無論資金來自朱欣還是朱欣的父母,她對婚後購買的財產都不得提出異議。「假定我們買了一套200萬的房子,我父母出100萬,我出了50萬,我妻子也出了50萬,」朱欣說,「那麼我父母有50%的所有權,我和我妻子各有25%的所有權。」不過,跟朱欣不同,嚴美沒有任何財產,所以她不可能對這筆假想中的購買行為有任何出資。嚴美和她的父母說服朱欣去掉了其中的一條,即他可以保留個人收入的40%,於是嚴美嫁給了他。她才25歲,而且對這份婚前協議感覺很不舒服,為什麼還是那麼急不可待地嫁給了他?嚴美對這個問題避而不談,不過她的丈夫說:「她這個年紀的女人一般都結婚了,再說還有父母的壓力。」「剩女」這個幽靈再次遊蕩至此。
不幸的婚姻也比單身好?再探中國女權的未來
當被問及對中國女權的未來是否樂觀時,李麥子回答:「我是個理想主義者,但並不急於看到實質變化。」
上海一位26歲的大學畢業生十分直白地告訴我,她拒絕結婚,因為「中國的婚姻就是人間地獄」。她和上海一些有相同想法的女性關係親近,她們相互鼓勵,共同抵擋來自家庭和社會的結婚壓力。
本書寫作時的數據顯示,相較於東亞和東南亞地區的女性,很少有中國女性集體排斥婚姻。近期一些研究,如社會學家楊李唯君(Wei-Jun Jean Yeung)和胡姝於2013年撰寫的論文《在變革年代成年:中國人的成年過程》指出,根據2005年-2008年中國綜合社會調查,30%至40%的中國人認為「不幸的婚姻也比單身好」。中國2010年人口普查的結果反映出,中國女性的平均結婚年齡只有24.9歲,比2000年的23.4歲略有增長。
不過,統計數據總比現實社會的快速變化慢上一拍。那些接受過我採訪的城市單身知識女性,她們的想法也許會在大城市越來越流行。人口學家王豐和蔡永對上海市的婚姻趨勢進行分析後,發現當地人們正逐漸擺脫必須結婚的傳統思維,而這種轉變可能是長期的。王豐和蔡永在其論文《新上海(再)現晚婚現象》中,進行了如下預測:
如果1996年至2005年的婚姻模式持續不變,上海市的高學歷女性幾乎有7%到45歲仍會維持單身。隨著中國高等教育,尤其女性教育的快速擴張,如果不婚潮流得以持續,中國將很快面臨在許多發達國家已經出現的婚姻革命。
有的女性刻意抵制婚姻,也有女性只管享受單身生活,設法忽略無處不在的結婚壓力。32歲的藍芳是上海一家財務公司的客戶經理。本科畢業之後,藍芳在北京一所名校讀了英語專業的碩士,然後來到上海。目前,她在上海月薪2萬元,遠高於當地平均工資標準。藍芳說:「我在南京長大,看到過很多夫妻鬧得不可開交,很多人好像過得並不幸福。再說,男人搞婚外情的太多。」她想過,如果有一天遇到真正讓她感到幸福的人,她也許會嫁給他,但她捨不得放棄目前自由自在的生活。她的日程包括跟朋友外出晚餐,或者再看場電影、聽場音樂會;每周去幾次健身房;看小說;星期六「只為好玩」學習法語。
唯一讓藍芳對單身身份感到遺憾的,是上海市政府於2012年收緊對單身居民的購房限制條件,即沒有上海戶口的居民只有婚後才能購買房產。藍芳的戶口在北京,因此她在上海無法購房。不過,她覺得等自己到了40歲的時候,上海市政府也許會放寬購房限制。「我想買一套房,到自己老了,有個棲身之所。人口在逐漸減少,再過幾年,(假設購房限制條件有所鬆動的話)我也許就能買房了。」同時,藍芳每個月只取出收入的十分之一——兩千元,與另外兩個朋友在公司附近合租一套公寓。我問她是否會為了滿足購房條件,或為安全感而嫁人,她覺得十分好笑。「當然不會!我在上海的日子過得這麼富足,幹嗎要去改變呢?」她反問道。一如許多30歲以上的單身女性,藍芳一直承受著來自家庭和同事的壓力和媒體的侮辱,但她也學會了一笑了之:「這就是性別歧視,我不會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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