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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拒絕就不懂保護
善良不代表沒底線;輕視自己的需求去滿足他人的需求,是缺乏自尊心的表現
「你的工作都做完了,幫幫我吧!」同事說。
「我列了一個單子,你出差幫我買回來吧!」親戚說。
「你掙那麼多錢,借我幾萬塊吧!」朋友說。
「你別那麼嬌氣,忍一忍順產吧!」老公說。
「你工作這麼忙,孩子誰看啊,辭職吧!」婆婆說。
我們嘴上說著「好好好」,哪怕心裡一直吶喊著「我不要!」為什麼我們無法面不改色的拒絕別人無理的要求,也很難面對別人對自己的拒絕呢?
學會對別人說「不」,也接受別人對自己說「不」,這在社交生活中成為了一種越來越重要的能力。
電視劇《命中注定我愛你》裡的陳欣怡,同事們都把她當做「便利貼」,連比她晚入公司的同事都可以隨便支使她,她不止一次向我抱怨,卻始終沒有勇氣拒絕。
最終,她也只是找了個理由辭職,寄希望於下一家公司的同事能更尊重她一些。
自小,我們就被教育要「以和為貴」「恭敬謙讓」,這並沒有任何錯誤,但在教孩子「讓」的同時,我們更應該告訴孩子,「不讓」也很重要。
這,正是很多孩子,甚至很多成年人最缺乏的一項教育:界限教育
「界限感」被破壞,孩子很難感受到幸福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我們和父母的關係,是「蜜裡調油」,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破壞了「界限感」,雖然一定程度上增強了親子關係的親密性,但卻存在著諸多弊端,
或者導致孩子懦弱,什麼事都聽父母的;
或者導致孩子叛逆,父母說什麼都不聽。
作家張德芬曾經說:
「小時候我的母親完全侵犯我的界限,我在母親面前是毫無尊嚴可言的。雖然長大以後,個性比較強、比較厲害,但是每次有人侵犯我的時候,我不會維護自己的權益,只會忍氣吞聲或是激烈反抗。我之所以會那麼暴烈的回應,就是因為我壓抑了多年來對母親的憤怒,只要碰到相同的不尊重的情況,我就會暴怒,把幾十年來的這筆帳通通算在對方頭上。」
每個孩子,都有喜歡說「不」的階段。
孩子進入了心理學上所說的「第一反抗期」,而這個時期,也通常是父母對孩子界限的「第一次侵犯」。
第一反抗期:2—3歲的兒童,隨著其動作和認知能力的顯著發展,他的探索欲望和自我主張越來越強烈,獨立性和自主性也相應發展起來,幼兒初步認識到作為個體的「我」以及「我」的力量,但他們的欲望和要求常常遭到父母的禁止和限制。欲望、自我主張遭到阻止的幼兒則用反抗和拒絕行為來表明自己同別人的意志之間的衝突。這個時期稱第一反抗期。
這個階段的孩子,由於自由活動能力大大增強,各方面知識不斷增多,探索欲望和自我主張也越來越強烈,哪怕最聽話溫順的孩子,也會開始喜歡「唱反調」。幫他穿衣,他說「我自己會穿」;讓他吃飯喝水,他偏說「我不要」。孩子所有這些「叛逆」的行為,都是他們急著向父母展示「我長大了,我能行。」
這個階段,相對於尊重孩子,放手讓孩子大膽嘗試,我們通常會不自覺的以孩子「還小」為理由,無視孩子獨立的願望,由此也就破壞了孩子的「界限感」。
孩子進入「第二反抗期」,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青春期」和「叛逆期」。
第二反抗期:一般指12-15歲這一年齡段的孩子的心理特徵。這段時期的孩子處於生理和心理發展急劇變化時期,他們對父母的管教深為反感,甚至在行為上發生反抗。有的學者亦稱之為「心理斷乳期」。國外有的心理學家則把它稱作「為從父母的束縛中解放出來而戰鬥的」的時期,或叫「心理煩惱期」。由此可見,這一時期孩子的心理問題比較多、比較複雜,很有必要引起家長和教師的重視。
我們上一輩家長,通常在孩子青春期時如臨大敵,怕孩子「早戀」,怕孩子「厭學」,而本質上,是怕孩子脫離家長的掌控。
所以,國外心理學家對於青春期還有一個叫法,叫「為從父母的束縛中解放出來而戰鬥」的時期。在孩子這個階段,父母通常以防止孩子「變壞」為理由,壓迫孩子獨立的願望,因此又一次侵犯了孩子的「界限感」。
除了這兩個階段,家長對孩子「界限」的侵犯,在孩子成長每一個階段都有發生。
例如:
包辦孩子的生活;
將孩子喜歡的玩具私自送人;
偷看孩子的日記;
干涉孩子正常交友,甚至在孩子成人後,還要催婚、催二胎等
父母不尊重孩子的「界限感」,很容易就會導致孩子潛意識裡認為自己的「心理需求」不重要,導致孩子自我價值感低,甚至形成討好型人格,認為只有「順從和討好」,才會讓別人喜歡自己。
所有教育的基礎,都應該是尊重,其中最重要的一項「尊重」,是尊重孩子是獨立的生命和個體,只屬於他自己,不屬於父母、家庭或配偶。
只有以這個前提進行的教育,孩子才能真正擁有「自我意識」,將「我」的感受放在第一位。
很多家長與孩子之間產生的矛盾,其根本原因都是因為家長沒有完全尊重孩子的「自我意識」,一味地將父母的想法強加給孩子。
中央音樂學院的副院長周海宏說:動物很少有叛逆期,人類的叛逆期其實應該叫獨立期,是家長壓制孩子的獨立欲望,導致了孩子的叛逆。孩子叛逆,家長應該高興才是,這代表著孩子的獨立期到了。
如果孩子從來不說「不」,從不挑戰父母的「權威」,一味順從和聽話,這才是父母真正該擔心的時候。
允許孩子說「不」,不代表父母每次都要讓步。人的一生,經常會面臨拒絕。
被朋友拒絕一起玩,被喜歡的異性拒絕,被心儀的學校和專業被拒絕,被面試的公司拒絕等等,從小教孩子學會接受拒絕,才不會使孩子受到一點打擊就萬念俱灰。
曾經看過一篇報導,一名父親為了拒絕6歲的孩子多要零花錢的要求,模仿金融集團的口吻寫了一封信。
信的大意是:
我們遺憾地告訴您,我們不能為您提供20美元的貸款請求。因為在審查您的帳戶後,我們發現您的資金不足,而且還有不做家務的歷史記錄。此外,在從聖誕節開始,您有80美元任性地花在娛樂上,所以我們目前不能給你繼續提供貸款了。感謝您選擇爸爸儲蓄貸款。
這樣的拒絕,是不是非常詼諧有趣呢?
拒絕孩子時,強硬的否定通常會激發孩子的叛逆心理,比較好的做法是保持同理心,對孩子的選擇表示理解。
例如:
媽媽知道寶貝非常想買這個玩具,我也覺得這個玩具很好玩,可是我們不能看見喜歡的玩具都買回家吧,你的小房間也裝不下啊,這樣吧,我們下次出門時,如果你還是非常想買,媽媽就買給你,或者家裡的玩具和這個玩具,你選一個,選這個的話,我們就把家裡的玩具送給其他小朋友吧。
當孩子感受到父母的尊重,同時感覺自己擁有選擇的權利時,孩子就不會因為被拒絕而更加和父母「反著干」。
和國外不同,我們生活的社會,還是「人情社會」,因此,教會孩子婉轉、禮貌的表達拒絕,也是很重要的一課。
我一直很喜歡英文中的一種說法,叫「I would love to,but……」,意思是:我很願意,但是因為種種原因,我無法答應你。這種委婉的拒絕方法,幾乎適用於所有場合。
「我真的很想幫你,但是我自己還有些工作沒有完成。」
「我真的很想辭職帶孩子,但是經濟壓力會很大,我不想老公太辛苦。」
禮貌的拒絕,原則是不要讓對方感覺到難堪和不尊重,並且自己並不需要覺得歉疚。
父母和孩子之間也是一樣。父母懂得尊重孩子,委婉地拒絕孩子的要求,潛移默化的,孩子自然也能懂得禮貌地說「不」。
想讓孩子的人生「不憋屈」,從教他捍衛「界限感」開始。
告訴孩子:
善良不代表沒底線;輕視自己的需求去滿足他人的需求,是缺乏自尊心的表現。
每個人都有拒絕的權利,就像其他人有提出要求的權利一樣。如果他人的要求或干涉,已經讓你感覺侵犯了界限,別猶豫,說「不」吧!
作者:豆豆的小後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