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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不言(娱有理主笔)
真没想到,在这么吉祥的日子里,居然是一对“怨偶”上了热搜。
今天上午,林丹的妻子谢杏芳在微博发了一条这样的内容:宁拆十座庙,不毁一门婚。见到小三上去给两个耳光,我谢谢你。
很多正义而单纯的媒体自动将之解读为:谢杏芳手撕小三。
结果还是语文阅读能力满分的网友给出了这样的答案:我怎么感觉她这语气撕的是在她微博骂她不离婚的人啊:你们能别在逼逼非逼我离婚吗?有本事下次遇到小三你们自己上去撕啊!
这条评论热评第一。说明大家都看出来了:她可没在撕小三的,她撕的是多管闲事的网友。
其实大家早就该看出来了,事发之后的“风雨同舟”,到前几天的吻别,谢杏芳怎么会在这个时候才想起来撕小三呢?而且正宫如果真的去撕小三,在现在属于“政治不正确”:有种管好自己的老公!有种让你家男人拴紧裤腰带,要不然,没有这个小三,也会有其他小三!
从某种角度来说,女性的思维的确在进步,至少知道“出轨”这个锅,要先从男人身上找原因。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非要劝原配跟出轨的老公离婚,不离就是没骨气。——这样就是女性独立、女性有骨气、女性在进步吗?
我也不赞同纵容老公惯性出轨的原配,但我更讨厌这样的口气:
女孩就应该自爱!
女人就应该自爱!
老太婆就应该自爱!
是的,自爱没有错!但是,为什么男性不需要从小被灌输这些?但遇到女性,就要从小被教导一个标准,在这个标准里,才是“自爱”?还不是觉得女性软弱、笨、没主见、容易堕落,才让很多人理所当然地对身边的女性说出这样的话。
到了林丹和谢杏芳这里,网友觉得自己有资格讽刺出轨渣男,有资格讽刺谢杏芳的秀恩爱,但真的有资格劝人家离婚吗?
你对他们的生活是有多了解,才能脸大到觉得劝谢杏芳离婚是为了她好?才能觉得谢杏芳不离婚就是不自爱,就是没骨气?
试问,如果你听说身边有女性朋友遇到这件事,你会大马金刀杀过去,苦劝女方离婚,说不离婚就看不起你吗?
如果你能做到,我敬你是条真汉子。但我不觉得你是真朋友,你只是自以为是的人生导师,非要让别人按你的标准来生活。
如果人家没请你帮忙,你管好自己的老公、你手撕自己的小三就可以了,好吗?
即使林丹和谢杏芳是公众人物,你口头发泄一下鄙视完全合理,但要逼着谢杏芳离婚以满足你的标准,这个……我觉得你需要吃药了!
前段时间,卓伟在回答网友关于陈思成和佟丽娅有没有离婚时,透露“据我了解,没有离婚,重归于好”。网友一下子就疯了,开始狂喷佟丽娅:
觉得佟丽娅这种怂恿越轨的女性比陈思诚还渣!!!
人至贱则无敌,我只能说,佟丽娅你无敌了!
大家别心疼佟丽娅了!
这语言已经透露了你的居心:你并不是在关心佟丽娅,你关心的只是佟丽娅是否做了你想要她做的事。所以,以后就别打着“为你好”的名义劝别人离婚了!
女性思想的进步,真的不是给女性指出一条你认为“进步”的路,而是发自内心地相信并尊重,大部分女性有能力、有资格选择一条合适自己的路。
而且,出轨的男人真的是“一次不忠,百次不用”吗?我之前也写过一篇文章《从成龙、文章到陈赫、林丹,出轨的男人还能不能要了?》,(可点击阅读),是否要原谅对方,取决于这段婚姻对于自己现在的意义,重要且值得的话,可以尝试重新修复它。——而这些细微的情感博弈,外人根本无法了解,也无可置喙。
想起之前很流行的那句关于婚姻的段子:所谓的婚姻,就是有时候很爱他,有时候想一枪崩了他,大多时候是在买枪的路上遇上了他爱吃的菜,买了菜却忘记了买枪,回家过几天想想,还得买枪……
所以,婚姻其实是某种衡量的结果,你享用了他的好,必然也得承担他的不好。没有谁的婚姻是只有“好”,没有“不好”的;也不是所有婚姻判断“好”与“不好”的标准都是一致的。
那些没为他买过菜的人,并没有资格买枪“毙”了他。
最后,祝看文的读者,今天,有人给你买菜,有人给你买花……买枪的事,咱们改天再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