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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發於《經濟觀察報·書評》2016年5月30日第33-34版
凡是有人類群居的地方,就必須被統治。
英國哲學家托馬斯·霍布斯說,人人都有「自我保全」的需要,倘若沒有統治,每個人出於恐懼和自保,就有動力去摧毀或征服別人,結果就會導致「人與人的戰爭狀態」。他的推論是,與任何可能的統治相比,這種狀態幾乎都更糟糕。「這種人人互相為戰的戰爭狀態,還會產生一種結果,那便是不可能有任何事情是不公道的。是和非以及公正與不公正的觀念在這兒都不可能存在。沒有共同權力的地方就沒有法律,而沒有法律的地方就無所謂不公正。」這樣,「人們不斷處於暴力死亡的恐懼和危險中,人的生活孤獨、貧困、卑污、殘忍而短壽」。所以,國家或利維坦的誕生就成為必要。
統治固然是人類生活的必需品,但經驗告訴我們,統治又會帶來數不清的問題。統治要消除人與人之間的暴力,但統治本身難道不是更大的暴力嗎?統治應該保護每個人免遭他人的不法侵害,但統治能保護他們免遭統治者、官吏與軍警的非法侵害嗎?統治是為了控制爭端和衝突,但對統治權的爭奪難道不是容易引發更大的爭端與衝突嗎?統治固然是必需的,但統治真的能給人類帶來福祉嗎?
西班牙暢銷書作家費爾南多·薩瓦特爾教授說:「秩序是必不可少的,儘管得問一問我們需要什麼樣的秩序;領袖是必不可少的,儘管得看一看我們需要什麼樣的領袖;政府是必不可少的,儘管得想一想我們需要什麼樣的政府。」那麼,人類究竟需要何種統治呢?實際上,人類對此的思考由來已久。到了21世紀的今天,很多人更會追問:人類的統治經歷了怎樣的歷史?統治秩序又是如何進化到今天這般的?人類統治秩序的未來又會怎樣?
得益於國內出版界與學術界的努力,三部與此有關的中文譯著近幾年陸續面世。它們分別是:《統治史》(三卷)、《社會權力的來源》(四卷)和《政治秩序的起源》(兩卷,下卷書名為《政治秩序與政治衰敗》)。難能可貴的是,這三部作品都出自一流學者之手。《統治史》是牛津大學政治學講座教授塞繆爾·芬納(Samuel E. Finer)的遺著。英國《經濟學人》雜誌評論道:「如果政治科學領域存在諾貝爾獎的話,芬納一定會因為這部超乎尋常的三卷本《統治史》而獲此殊榮。」《社會權力的來源》的四卷篇幅更是驚人,其寫作過程亦長達30年,作者麥可·曼(Michael Mann)是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社會學教授。至於兩卷《政治秩序》的作者弗朗西斯·福山(Francis Fukuyama)是知名度最大的一位,他早在1992年就憑藉學術暢銷書《歷史的終結及最後一人》,一舉躋身全球級公共知識分子之列。
那麼,這三部作品對我們理解人類統治秩序的演進邏輯有何啟發?
芬納:好政治與壞政治的分野
儘管塞繆爾·芬納字面上反對歐洲中心論,但他無疑是把「歐洲現代國家」作為人類統治秩序的典範。不僅如此,根據人類目前已經抵達的現代政治文明的「目的地」,芬納還把不同社會過去的種種統治實踐進行了類型區分——有的被他稱為「發明」,有的則被他稱為「死胡同」。「發明」,意味著是傳承至今的統治實踐;「死胡同」,則意味著此路不通,是那些已經被拋棄的統治實踐。這種視角,無疑具有達爾文式的優勝劣汰的自然選擇論傾向。
那麼,今天人類的政治文明已經抵達何處呢?芬納把歐洲現代國家作為「當今整個世界的模型」。這一統治模型包含六個要素:(1)民族主義和民族國家,這使其有別於傳統王朝和宗教共同體;(2)人民主權,而非君權神授或貴族統治;(3)世俗原則,即統治的非宗教性;(4)社會目的性與理性化原則;(5)經濟獨立與工業化原則,而非傳統農業經濟;(6)公民權的概念,囊括了基本自由權、政治權利和社會權利等內涵。這種歐洲現代國家,也就是芬納所說的工業化基礎上的自由民主政體。
這一現代政治文明的「目的地」,歐洲或整個人類並非輕易抵達,而是經歷了數千年的摸索與試錯過程。人類是如何抵達此地的呢?大致可以說,猶太王國發明了有限君主制,中國發明了融合科舉制的官僚體系與常備軍制度,古希臘發明了民主制與公民權,古羅馬發明了權力制衡、混合政體與法治,歐洲的中世紀發明了代議制,英格蘭發明了君主立憲制(由此衍生出一般的憲政體制)和完善議會政治,法國發明了民族主義與民族國家,美國發明了成文憲法、具有憲法性質的權利法案、司法審查與聯邦制度——這大概就是人類政治生活中最為簡明的「發明」清單。
當然,《統治史》的論述要比這張清單複雜得多。芬納幾乎試圖討論有史以來至19世紀被人類嘗試過的所有重要政體與統治模式:這些統治模式如何興起?如何運轉?又如何得以傳承或消逝於無形?在芬納看來,儘管此前人類道路各異,但到19世紀為止,歐洲現代國家無疑展示出了巨大的優勢——這種統治模式不僅更符合理性化原則,而且在經濟上和軍事上遙遙領先於世界。
芬納的分析框架確認了四種政體原型,分別是:宮廷式政體(專制統治)、廣場式政體(大眾統治)、貴族式政體(精英統治)和教會式政體(神權統治)。從古至今,人類的政體要麼是四者之一,要麼是四者的組合——也就是說,宮廷、廣場、貴族和教會這四種力量的較量與組合,構成了不同統治模式的關鍵特徵。從大趨勢上說,人類政治大致是從宮廷政治到廣場政治的演進——當然必須承認,貴族政體、教會政體以及代表不同政體原型組合的「混合政體」都曾出現在不同的歷史時空中,而這裡所謂的廣場政治並非單純的「廣場式政體」原型。按照芬納的觀點,歐洲現代國家的立憲自由民主政體,實際上是一種融合貴族與教士或者有組織的工人階級與資產階級力量的「多元」廣場式政體。考慮到19世紀之後,教會或宗教團體在歐洲政治地位的滑落,這種統治模式實際上是一種「貴族/廣場式政體」。正如很多政治學者所認同的,現代民主是人民主權與精英治理的結合。
歷史地看,宮廷政體存續最久。但純粹的宮廷政體或專制統治,無論在哪裡興起、統治多長時間,其結果總是災難性的。宮廷政體似乎都有著相似的邏輯,而且最終無法逃脫「壞政治」的魔咒。芬納說,並非所有宮廷政治都很壞,但相當多的宮廷政治都是「病態的」。很多人都知道,古代中國的皇帝有著極高的非正常死亡率,但這並非中國宮廷政治的專利。據芬納記載,拜占庭帝國395-1453年間共107位皇帝,僅有34位正常死亡,9位死於戰爭或事故,其餘64位要麼被迫退位,要麼被毒死、悶死、縊死、刺死、砍死等方式死於非命。最高統治者非正常死亡的背後,是宮廷政體的無規則性與殘酷性。
不讀《統治史》,很多讀者可能以為宦官亂政是中國宮廷政治的獨有現象。但實際上,拜占庭帝國也曾重用宦官。宦官的緣起,大概是統治者為了防止宮中女性免受誘惑或侵犯,以及保證統治者血統的純正。然而,宦官一旦出現,統治者對宦官的依賴可能要超過對朝廷重臣,因為在統治者看來,朝廷重臣更有可能成為強有力的潛在競爭者。宦官不僅沒有家庭與後代,而且是非正常的男人,所以重用宦官的風險相對較小。芬納說,在拜占庭帝國,「皇帝已經習慣於把每一個才能出眾、職位顯赫的人當做覬覦皇位的野心家」。
宮廷政體的另一個悲劇還在於因王位而展開的殊死搏鬥。所以,宮廷政體的高層政治隨時都可能處於某種「戰爭狀態」。在古代中國,「玄武門之變」這樣皇族兄弟相殺的劇情時有上演。奧斯曼帝國曾經的做法則更加令人驚悚。起初,奧斯曼帝國的帝位繼承方式是開放式的,因而王子們常常會捲入內戰。1172年奧斯曼帝國老皇帝駕崩後,四子互相殘殺,內戰長達11年。後來,穆罕默德二世制定了臭名昭著的「殺害兄弟法」,該法公開宣稱「為了國家的福祉,被上天選作蘇丹的王子可以合法地將其兄弟處死」。此後,穆拉德三世絞死了5位兄弟,穆罕默德三世則處決了19位兄弟和2個兒子,堪稱人類高層政治最慘烈的一幕。
在分析不同的統治模式之後,芬納說,《統治史》不希望給人這種印象——「以為統治史的發展是按照一種線型演進的模式進行的」,實際上人類統治秩序的演進之中充滿了「死胡同」、「斷裂」和「倒退」。但在提到歐洲時,他仍然不無驕傲地說,「世界上最早的偉大政體出現在某個極其野蠻的地方」,觀念和制度以其特有的方式生長,直到後來才「成為所謂的現代歐洲國家」。這樣,原本貧瘠的歐洲,由於「經濟富庶」和「軍事強大」,足以征服整個世界,由此就成了「當今整個世界的模型」,使得其他地方要麼「出於景慕而仿效」、要麼「為了復仇而複製」。這樣,人類從此就邁入了一個政治文明的新時代。
福山:現代政治文明的「標準菜單」
與芬納相比,弗朗西斯·福山展現的是另一種理論路徑。《政治秩序的起源》開篇就認為,構成現代政治文明的是三種制度,即國家、法治與問責制政府(後來又稱為民主問責制)。「成功的現代自由民主制,把這三種制度結合在穩定的平衡中。」這一點,「本身就是現代政治的奇蹟」。
為什麼這種平衡如此重要?福山接著說:「國家功能是集中和行使權力,要求公民遵從法律,保護自己免遭他國的威脅。另一方面,法治和問責制政府又在限制國家權力,首先是國家依據公開和透明的規則來行使權力,再確保國家從屬於民眾願望。」
基於這項跨越從前人類時代到21世紀初的研究,福山說,人類儘管嘗試過多種多樣的政治秩序和統治模式,但隨著時間的推移,「一個立足於國家、法律和問責制三者平衡基礎上的政治制度,對所有社會而言,無論在實踐上還是在道德上都是必需之物」。這樣,福山實際上給所有國家開列了一份政治現代化的「標準菜單」。
首先是有效國家。基於馬克斯·韋伯的概念,福山認為:「國家是確定地域範圍內一個等級制的、中央化的組織,它壟斷了合法的暴力。」此外,現代國家不是圍繞君主的私人或家族關係展開的,而是「非個人化的」,或者說超越了世襲制傳統,並能克服使很多社會陷於腐敗的恩惠—庇護主義。簡單的說,有效國家應該包含三個元素:第一,國家能合法地壟斷暴力,亦有能力控制暴力衝突;第二,擁有一套韋伯意義上的官僚制;第三,實際運行規則實現對世襲制和庇護主義的超越,整個系統能基於非個人化的一般規則來運轉。
其次是法治。法治不同於法制,前者是法律的統治,而後者是用法律來統治,或者說是把法律作為統治的手段。在福山看來,法治是「一系列的行為規則,這些規則反映了一個社會內部的廣泛共識,能夠約束一個社會中甚至最有權力的行為者——無論是國王、總統或總理」。由於對法治的破壞更有可能來自統治者,所以法律不僅要約束普通人,更要約束統治者。福山指出:「如果統治者能夠改變法律以適應自己所需,法治就不會存在。」簡而言之,法治的含義包括:有效地約束統治者,擁有獨立的司法體系,以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再次是民主問責制。在福山看來,「問責制意味著政府對整個社會的利益作出回應,而非僅僅顧及政府自身的利益」。到了現代社會,「問責制通常都被視為程序的問責制,也就是通過周期性的自由和公正的多黨制選舉,使得公民能夠選擇和約束他們的統治者。」這樣,問責制就等同於民主問責制或民主制。一個社會落實民主問責制的過程,也就是實現民主化的過程。
儘管是一位日裔學者,福山無法否認歐美社會對現代政治文明的貢獻。他總結道:「現代政治制度由強大的國家、法治、問責制組成。擁有全部三條的西方社會,發展了充滿活力的資本主義經濟,因而在世界上占主導地位。」實際上,這仍然是一種以歐洲現代國家為典範的統治秩序,只是福山的框架比芬納的更為簡潔。
《政治秩序》兩卷作品也提供了與這一「標準菜單」迥異的大量偏離案例。在19或20世紀之前,符合這一「標準菜單」的國家才是特例,偏離則是常態。比如,中國就是經常提及的案例。在福山看來,中國是人類早期「現代國家」的首創者,中國在秦漢之際就擁有韋伯式官僚制的中央集權化國家。但這一早熟「現代國家」的最大弊端是,幾乎沒有什麼制度性力量(包括法治)能夠束縛它。實際上,它是一個不受約束的利維坦。在法治與問責制缺位之下,能否實現高質量的長治久安始終是一個挑戰。即便到了21世紀的今天,福山仍然認為,中國的優勢在於擁有一個有效國家,而缺憾則在於法治和民主問責制的不足。
再比如,1999年以後恢復定期選舉的非洲大國奈及利亞難以實現善治,主要原因是「既缺乏強大有效的現代國家,又缺乏提供產權、公民安全和交易透明度的法治」。從獨立至今,奈及利亞人均GDP年均複合增長率僅1%,與東亞國家相比簡直就是「龜速」。
藉助對撒哈拉以南非洲、拉丁美洲跟東亞國家發展績效的比較,福山認為,前面兩個地區的績效更低,主要是因為這兩個地區缺少古老的國家制度傳統,它們如今就更難達成優良的治理績效。
在他的作品中,丹麥被視為理想的善治之地。如果一個發展中國家最終想「抵達丹麥」,那麼有效國家、法治和民主問責制就一個都不能少。如果一定要做學究式的反思,福山的兩卷《政治秩序》作品也遭到了不少同行的批評或質疑(包括筆者曾專門撰文,刊於《開放時代》)。但是,就人類究竟需要何種統治而言,福山已經提供了一個新穎、簡潔的思考框架。在學術研究變得越來越瑣碎的今天,福山又重新把人們帶回了宏大理論的視野與境界。
回顧歷史,偏離這份標準菜單的政治秩序或統治模式紛紛遭遇挫敗,但歷史並未真正終結。站在福山的視角看,結合了有效國家、法治和民主問責制的現代統治秩序,是所有國家發展的必由之路。但是,很多發展中國家要效仿或習得這一現代統治秩序並不容易,這將是一個艱難的試錯和學習過程。此外,西方社會的自由民主政體儘管融合了有效國家、法治和民主問責制這三個要素,但它們自身亦非高枕無憂,因為任何一種政治制度都面臨著政治衰朽的風險,無一例外。
曼:統治秩序與無法終結的歷史
麥可·曼關注的主題是「社會權力」,他試圖論述人類有史以來社會權力關係的結構及其演進。研究社會權力,當然繞不開統治和統治秩序的問題,但他關注的問題更為廣闊。
曼認為,社會權力有四種重要來源:意識形態(Ideological)權力、經濟(Economic)權力、軍事(Military)權力與政治(Political)權力。在曼看來,「爭奪意識形態、經濟、軍事和政治權力組織的鬥爭」,是「社會發展的核心戲劇」。在此基礎上,他試圖把人類的整個歷史進程都納入一個特有的IEMP分析框架(IEMP即四種權力的首字母)。正是這四種權力的不同角色和彼此互動,決定了人類社會的權力結構。馬克思認為,經濟因素是具有決定性的終極力量,但曼認為,沒有哪一種權力具有單獨的終極性決定作用。
以歐洲中世紀的封建主義模式為例,曼就將其視為一個融合了意識形態權力、軍事/政治權力和經濟權力的多重互動網絡,其主要特徵是「任何一個集團都不能壟斷權力;相反地,所有的權力參與者都有自主的領域。」這使得中世紀的歐洲更具有了某種「躁動不安」的性質,但這未必是一件壞事,反而給中世紀歐洲提供了政治進化的關鍵動力。
《社會權力的來源》頭兩卷作品的一個重要議題,是歐洲現代國家的興起,而國家正是統治秩序的核心。在這一主題下,曼的前半程討論了封建制度的統治、資本主義萌芽與成長、英格蘭王室收入的穩步提升、《大憲章》與英國新秩序的曙光、歐洲技術革命、火炮使用和歐洲國王的軍事革命、宗教支配性的衰落、有機國家的出現、絕對主義與立憲主義的分野、歐洲國際體系的形塑等預示著歐洲現代國家呼之欲出的前奏,後半程則聚焦於四大專題:國家規模的擴展、國家職能範圍的擴大、行政體系與官僚制的發展以及政治上代議制的興起。
基於IEMP分析框架,曼闡明了歐洲現代國家是如何一步步從多重網絡的權力關係之中脫穎而出,最終進化到後來的模樣的。從進化的視角看,歐洲現代國家的興起,無疑是人類統治秩序史上最具創新性和革命性的一步,並在隨後兩三百年間改變了歐洲和整個人類的文明形態。
曼指出,歐洲現代國家的塑造包括了建立壟斷暴力的常備軍、大規模官僚制的建設、全國性稅收系統的強化、對教會等其他權威的超越和實現權威的縱向一體化、國家功能與範圍的擴展以及代議制和議會政治的興起等過程。所有這些,都意味著人類的「利維坦」演進到了一個新的階段。
借鑑佩里·安德森的視角,曼注意到歐洲現代國家的演化路徑還存在著絕對主義和立憲主義的分野。他說,15-18世紀的歐洲有兩種明顯不同的政體。「一種政體是以英國和荷蘭為代表的『立憲』君主制共和國,另一種政體是『絕對君主制』,例如奧地利、法國、普魯士、俄國、西班牙、瑞典以及兩西西里王國。」他認為,兩者唯一的差別在於是否存在專制權力,絕對主義的一大特徵是「君主是人間唯一的法律來源」。
實際上,很多學者都贊同,絕對主義和立憲主義的分野,構成了早期歐洲現代國家演進兩條完全不同的道路。令人困惑的是,曼儘管認識到兩者的巨大差異——比如,他也認為,正是立憲主義而非絕對主義政體才促成了資本主義的興起,但他仍然認為,「這兩種政體的相似點遠大於它們的差異」。這種視角估計會引起不少同行的質疑。
討論現代國家時,曼的一個傑出貢獻是區分了兩種不同的國家權力:一種是專制性權力(despotic power),一種是基礎性權力(infrastructural power)。前者是指國家無須與社會協商,就可以獨斷行使、強加於社會的國家能力,其基礎是強制力;後者是指國家基於社會同意,獲得社會認可後行使的國家能力,其基礎是國家與社會的良性互動。毫無疑問,與歷史上很多強大的專制帝國不同,歐洲現代國家更多依賴的是基礎性權力,而非專斷性權力。這一觀點的啟示是,對發展中國家而言,現代國家構建的關鍵是要塑造有效的基礎性權力,而非專斷性權力。
當他的歷史敘述進入19世紀後,曼對統治秩序的關注逐漸減少。最新出版的《社會權力的來源》三、四卷譯著用大量篇幅討論資本主義、階級政治、民族國家與現代帝國等問題。這樣看來,除了論述歐洲現代國家的興起,曼全書對現代政體或統治秩序問題著墨不多。這對這樣一部以「社會權力的來源」為題的巨著,似乎有悖常理。畢竟,歐美現代政治模式的崛起,代表了人類歷史上一種極為不同的權力結構。這也正是西方不同於世界的地方。倘若與現代之前的中華帝國相比,基於壟斷暴力、大規模官僚制和統一稅收系統之上的國家甚至算不上什麼新事物。歐美政治模式的卓越特徵是,既塑造了強有力的國家,又約束了這個強有力的國家。這才是人類統治秩序的新現象。所以,曼對這一問題的忽視有些出人意料。這種有意或無意的忽視,容易讓讀者低估歐洲現代國家興起這一人類政治史上的革命性轉換。
那麼,曼如何看待今日歐美的統治秩序呢?作為一名立場鮮明的左翼社會學家,曼是歐美現有政治秩序的批判者。總體上,曼受馬克思學術範式的影響很大,階級分析亦是他的主要理論視角。在《社會權力的來源》三、四卷中,曼更是時時流露出對西方民主政體、對資本主義、對階級差距和貧富鴻溝、對美式帝國主義體系、對新自由主義模式的反思與批評,他甚至還不時發出動員階級政治的呼籲。
儘管他認可美國政體是自由民主模式,但他認為美國的民主程度還遠遠不夠,原因在於美國經濟不平等的加劇和資本力量對政治的過度干預。討論政治捐款時,曼評論道:「公司購買選票是美國的一項傳統。」民主制度強調平等的公民權,但人們的實際政治影響力高低往往要受財富多寡的影響。很多人認為,這幾乎無可避免。但曼卻對此提出了最為激烈的批評:「美國今天與其說是一人一票,不如說是一美元一票。」
曼絲毫也沒有掩飾他對新自由主義經濟政策與模式的厭惡。20世紀80年代以後盛行於世界的新自由主義,大致上信奉「市場原教旨主義」,認可自由市場本身的有效性。曼這樣批評:新自由主義眼中的市場並不是自然或自律的(這是左翼思想家卡爾·波蘭尼的觀點),新自由主義其實也是一種無法實現的意識形態烏托邦,資本力量的主導和經濟不平等最終可能削弱西方社會的民主自由,等等。在曼看來,新自由主義導致了經濟大衰退、貧富懸殊、環境災難等一系列嚴重問題。總之,「新自由主義既沒有什麼效率也不怎麼人道」。所以,曼斷言「新自由主義應該被摒棄」。
在本文討論的三位學者中,曼無疑是對今日歐美統治秩序最不滿的一位。如果說知識分子的主要角色之一是批判的話,那麼曼成功地扮演了這一角色。但問題是,人類未來的出路在哪裡?今日主流統治秩序之外是否還有更好的選擇?或者,這種統治秩序本身是否還有巨大的改革空間?儘管對現狀不滿,但曼似乎並沒有提供什麼新鮮的答案。他主張自下而上的社會挑戰對改善今日歐美社會的意義,但這似乎也不是什麼新路。曼承認,人類權力結構的未來是開放性的,歷史並沒有終結,人類也不一定會取得持續進步,而人們總有「作出好選擇或壞選擇的能力」。
統治秩序的展望:從歷史看未來
三部皇皇巨著,500餘萬字篇幅,關乎人類命運的議題,無數經典理論的論爭以及橫跨古今的歷史解析,很容易讓讀者在這樣的智識盛宴中沉醉於斯,迷失自我。但掩卷而思,我們仍然可以追問:三部巨著到底帶來了怎樣的啟示?
研讀三部作品,首要的印象是,人類的政治史其實是一部統治秩序或統治模式的競爭史。一種統治秩序或統治模式的誕生,身處其中的人們似乎並沒有多少主動的選擇權,而是諸種約束條件的產物。初始的地理條件、經濟結構的特質、時代的技術水平、與鄰近政治體的關係、偶然的擾動因素等等,都會成為形塑統治秩序的關鍵因素。但是,這種統治秩序一旦產生,就處在與其他統治秩序的競爭之中。
比如,古代波斯帝國對古希臘城邦的進攻,不僅是兩個古代文明社會的競爭,也是兩種統治秩序的競爭。波希戰爭的結局,很可能決定著這兩種統治秩序的命運。雅典和其他古希臘城邦從波斯帝國的進攻中倖存下來,才維繫了其當時特有的廣場式政體。但是,雅典城邦後來卻無力抵擋亞歷山大大帝領導的宮廷式政體的進攻,最終灰飛煙滅。當然,這裡的成敗不是統治秩序這一因素所能決定的,一個社會的地理與人口規模就是一個先決條件。在當時的技術條件下,民主亦無法成為一種適合大型國家的政體,而帝國或宮廷式政體卻有可能統治廣闊的地理疆域。
不同統治秩序的競爭或許類似於達爾文式的自然選擇過程。長期來看,各種形式不同但生命力較低的統治秩序陸續遭到淘汰,而那些真正具有強大生命力的統治秩序得以倖存——其中的強者甚至會支配整個地區或整個世界。就人類文明的不同階段而言,人類早期的統治秩序競爭主要發生在鄰近地區,而且不同統治秩序之下的技術水平與能量等級相差無幾。此種條件下,統治秩序的競爭具有更大的偶然性。統治區域的規模(比如更多的人口意味著更多的軍隊)或個別統治者的領導力傑出與否,都有可能成為決定統治秩序競爭結果的關鍵。
但是,公元1500年之後,人類統治秩序的競爭格局發生了根本的改變。一方面,競爭從鄰近地區逐漸走向了全球範圍,這給所有統治秩序都帶來了前所未有的壓力。過去,只要戰勝鄰近地區的政治體就能自保。現在則不然,政治對手可能來自數千公里之外的大洋彼岸。另一方面,率先在英國發生的工業革命,徹底了改變了人類在經濟、軍事上的技術水平和能量等級。在先進地區,人類控制的技術水平和能量等級呈幾何級增長。這使得哪怕規模很小但技術領先的統治秩序,可以較容易地打敗、征服或摧毀規模數十倍之大的傳統統治秩序。這在人類歷史上是前所未有的。當晚清這個老大帝國在19世紀上半葉遭遇不過清朝一省地域與人口規模的英國時,這種悲劇就上演了。實際上,芬納、福山和曼不約而同地認為,迄今為止的競爭表明,歐洲現代國家作為一種統治秩序,已經在人類文明史上獲得了決定性的勝利,已成為「當今整個世界的模式」。
中國作為一個主要的政治體,自古以來就處在這種統治秩序的競爭格局之中。歐洲現代國家的興起、西方工業革命的率先完成以及全球化的推進,一度使得中國的局面變得異常艱難。三部作品都討論到中國,但多數情況下,中國是作為某種歷史遺蹟出現的。中國曾經偉大,而後沒落,如今則重新崛起。福山認為,早期中國是韋伯式「現代國家」的首創者,芬納也肯定了古代中國是科舉制、官僚制和常備軍制度的「發明者」,但後來很長時間中國再也沒有成為先進統治秩序的引領者,而是逐步淪為一個固步自封、僵化停滯的龐大文明。
在三部作品中,中國的出場很多時候都是作為與歐洲比較的負面樣板。讀到這樣的文字,中國人並不會感到高興,但這也提醒我們須正視歷史。實際上,任何形式的鴕鳥政策都無濟於事。1978年以後,中國試圖超越舊我,實現在全球格局中的重新崛起,同時我們在統治秩序上也呈現出某些可喜的新跡象。如今,我們到底是在逐步模仿人類過去業已獲得成功的統治秩序,還是在從頭首創一種全新的統治秩序?強調首創性,固然可以在某種程度上增加自信,但事情的真相是否真的如此?
考察中國問題,要有全球視野。自1996年起,世界銀行開始用全球治理指數來評估世界各國在公共治理上的水準與績效。根據最新的全球治理指數,與其他同等收入水平的國家相比,中國在「政府效能」指標上顯著領先,這意味著中國大體上擁有一個「有效國家」;但中國在「法治」指標上處於很低水平,在「公民表達與問責」指標上的排名則更低,這意味著法治與民主建設方面仍然存在較大差距。世界銀行對中國治理模式的評價,與福山的觀點非常接近。
這也促使我們不得不再次思考中國統治秩序的問題。在歐洲現代國家這一統治模式支配世界之後,中國應該努力模仿並在模仿中尋求超越,還是應該另起爐灶、開創一種世界上未曾出現過的新統治秩序?這需要我們繼續去思考,但更需要我們用實踐去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