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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在進步,人們對於婚姻的看法也發生了改變,在2015年,中國依法辦理離婚手續的就達到384.1萬對,這也就是說平均每天就有2萬人離婚,1萬個家庭破裂,這也對我們國家的《婚煙法》產生了很大的挑戰,如果婚煙結束財產卻得不到公正的分割,特別是房產的分配問題,恐怕會產生更多的社會問題。
今天,我們就針對網友親身經歷的一些事件,再結合我國《婚煙法》中的相關規定,來給大家講解一下婚姻中的房產到底是如何定義和如何分配的。
答:不會,我國《婚煙法解釋三》第七條明確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 Image 俗解:你爸媽給你買的房子,只要沒寫配偶的名字,這個房子就是你個人的,別人搶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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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黃栗樹:「你好,我家的房子是老公婚前購買的,當時是他付的首付,婚後我們兩個人一起還房貸,請問離婚時房子屬於共同財產嗎?」
答:你好,我國《婚煙法解釋三》第十條明確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一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判斷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 Image 俗解:你買的房是你的,但是對方既然出錢了,就得相應賠償點。(賠償部分包含還貸部分和增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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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逆流的魚:「我們的房子是婚前我全款買的,但是房本是結婚之後才拿到手的,這個房子屬於共同財產嗎?」
答;你好,這裡首先要強調房屋所有權。所謂房屋所有權,主要是看何時、何人支付的購房款,因為支付房款是取得房屋所有權的實質要素,領房本只是取得房屋所有權的形式要素。這兩個有截然不同的意義。
在通常定義的有房才會結婚的前提下,如果房產證上只有一人的名字,那麼這個房子只屬於一方,另外一方只有居住的權利。
👁 Image 俗解:如果房子是男方全款買的,婚後找小三要求離婚,那麼房子也是屬於男方的,就算女方幫忙還了房貸,男方只需退還房貸部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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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是不是挺可怕的一件事。
四、「婚前我名下的房產,結婚後沒有做財產協議,請問如果離婚,房子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我國《婚煙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婚前取得財產為個人財產,婚後取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
👁 Image 俗解:婚前買的房子,房產證上寫的誰名字,房子就歸誰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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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婚姻之前要雙方都要理性看待婚姻,對於財產最好做出婚前協議,但是,還是希望大家能和和睦睦,一起好好生活。
(途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