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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使用非4S店的油品作為藉口,4S店稱不承擔保修的法定義務,此說法沒有法律效力。在保修期間和範圍內,4S店的義務不能免除。
■《東江時報》記者王曉男
都說買車容易養車難,汽車保養費是養車支出里的一個大項。眾人皆知,4S店的保養價格比街邊店要高。但,我們身邊不乏有一些為了圖省事,仍願去4S店做保養的車主。車主羅小姐就是這麼一位,然而最近她卻遇到一件惱火的事:自己帶了一瓶高檔機油去4S店做保養卻遭拒,理由是「自己帶機油保養,日後發動機出了因機油導致的問題概不負責。」
案例
車主自己帶機油去保養遭拒
去年,車主羅小姐在市區某豪華品牌4S店購買了一輛家用轎車。羅小姐告訴記者,在此之前,她家還有一部車,並且一直用固定品牌的機油。索性,她帶著這個品牌的機油到4S店為新購置車做保養。「這個品牌的機油我一直用,感覺不錯,而且檔次和價格都比4S店給我提供的要高,所以新車也想繼續用。」車主羅小姐說,她帶著機油來保養,4S店工作人員態度惡劣地告訴她不允許自帶件保養。後經協商,工作人員表示,如果客戶堅持自帶機油保養,日後發動機因機油引起損壞等問題不承擔責任。
爭執了1個多小時後,最終4S店用羅小姐提供的機油做了保養,羅小姐也應允了4S店的免責說法。
說法
4S店:無法判別質量好壞易引糾紛
事後,記者走訪了我市多家4S店售後部,發現「客戶自帶件保養4S店脫保」現象並非圈中個案,大部分店都會接受客戶自帶機油保養這種行為,只不過會建議車主在
質保期內用回4S店提供的
品牌進行保養和維修。有少數4S店售後部明確規定不允許客戶自帶件保養。
一位業內人士透露,4S店拒絕客戶自帶件保養主要是因為他們無法判別消費者自帶機油的質量好壞;使用後,對汽車日後操作是否有影響。尤其是在質保期內,大多4S店都不願接受客戶自帶件保養。「我們也是一切為了車主著想,不希望因此引來一些不必要的糾紛。」
車主
有人理解有人認為不合理
對此,不少車主也表示認同,「自己帶機油去4S店保養,因機油引起的發動機問題4S店不負責,可以理解。但如果都是從正規渠道購買的同等品質的機油,應該也沒什麼問題,不會對發動機有什麼傷害的。」車主李先生說。
不過,也有車主認為4S店這種行為不太合理。「質保期過後,就不管了嗎?總說為車主著想,為什麼過了質保期就可以自帶配件?」車主劉先生認為,4S店保養費用本身就比街邊店貴,願意去4S店保養的除了第一次保養的客戶外,有很大一部分是認為4S店有品質保障。但,往往因為4S店依仗這樣的優勢,部分店員態度很不好,導致客戶與4S店糾紛多。然而,不能為了避免糾紛,4S店就拒絕車主自帶機油保養。
▉律師說法
4S店強迫消費屬違法行為
廣東尚典律師事務所律師許自新認為,4S店強迫消費者使用他們自己的產品屬於強迫交易,屬違法行為,可依據《消費者權保護法》、《民法通則》及《合同法》等相關規定處理。其中依據《消費者權保護法》第八條,第二十四條,如果經營者在消費者購買車輛時未對保養作出要求,則4S店不得在售後服務中提出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
其次,若店主以使用非4S店的油品作為藉口,揚言不承擔保修的法定義務,顯然屬於免除義務的店堂告示,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在保修期間和範圍內,4S店的義務不能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