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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Apr 11, 2026

結婚前,女友想在我的房本上加名字,給不給加?

2018/10/02 來源:力哥說理財

先祝大家國慶節快樂~


本來今天不準備推文,但昨天看了剛出爐的《奇葩說》第五季第四期,這期的辯題是:結婚前,我讓男友在他的房本上加我的名字,有錯嗎?


這個問題實在和理財關係太太太太太大,忍不住跑上來吐槽兩句。


記得我是在力嫂強烈推薦下看的《奇葩說》第一季,乍一看,的確給人耳目一新的感覺,那些辯手一個個極富個性,語言天賦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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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後幾季,我就沒怎麼關注,因為我發現,《奇葩說》終究是一檔商業利益導向的娛樂節目,首要考慮的是賺錢,對網綜來說,就是點擊量。


為了點擊量,就會在辯題設置上,把人逼到絕境,選擇現實就要放棄理想;選擇金錢就要放棄愛情,沒有中間地帶。


但真實世界不是非此即彼,非黑即白的。


大部分人是既要金錢,也要愛情,可以每天活得很苟且,但內心深處還有詩和遠方,平衡才是真理。


9月開更的第五季,我又好奇看了兩期,因為導師陣營里加入了網紅經濟學教授薛兆豐。


「馬曉康」三人雖然都是絕頂聰明的人精,但都沒受過系統的經濟學思維訓練,這也是為啥力嫂覺得《奇葩說》很好看,我卻覺得營養不夠。其實很多辯題用經濟學思維解剖,簡單明了,一目了然。


幸好,薛教授沒讓我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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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多小時的節目,前面那些東拉西扯的戲精表演看不看隨意,各種搞笑煽情,沒啥營養,但1小時1分20秒開始的薛教授反方結辯一定要看。


薛教授的觀點,我以前也多次提到過:


結婚,就是開公司,開的是合夥制的家庭無限責任公司;領證,就是簽合同,簽的是一張交割時間為終生的家庭期貨合同。


合夥開公司,入股各方就都要拿出自己的資源,包括資金、土地、專利技術、人力資源、政府關係等,資源整合,優勢互補,從而讓企業越辦越紅火。


換到結婚的場景也一樣,兩個陌生男女,原本誰也不欠誰,現在要組建起比和父母的關係更親密的夫妻關係,一輩子共同生活,就要拿出各自的資源包。


包括身體、生育能力、容貌、家庭背景、家務勞動技能、當下收入水平、未來收入增長潛力,甚至連理財能力也算。


比如說女方身體健康,男方有殘疾,在身體這個資源上,女方占優勢,未來女方對男方的付出,就會更多。如果這是一個公平的可長久維繫的雙贏合作,男方就需要在其他資源上占據優勢地位,從而彌補這項資源短板。


在現實世界中,能彌補其他各種短板的,最吃香的一種資源,是金錢。


比如男方沒生育能力,女方很想要孩子,但男方很有錢,女方可能也願意和他結婚。


由於生理構造和社會分工不同,男女雙方投入的資源包不太一樣,這些資源發揮作用的時間節點也不一樣。有些資源必須早一點投入,有些則會晚一點。


傳統上,女性資源包發揮作用的時間,往往會早一點。


一是容貌。


傳統意識形態對婚姻中兩性般配的要求是「郎才女貌」,也就是男的要有才(能撈金),女的要漂亮。然而容顏這種資源,在20多歲就達到了巔峰,過了30,就會快速貶值。這就是為什麼從18歲到88歲的男性,夢中情人都是20多歲、漂亮的、身材好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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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模特是小錢的新婚妻子


如果一個漂亮姑娘在20多歲就死心塌地跟著一個窮小子,她就是在拿自己最優質的資源豪賭。如果看走眼了,到她40歲再想推倒重來,就會輸得家都不認識。


二是生育。


生育能力是夫妻都要具備的資源,但生育負擔卻完全落在女性頭上,今後育兒負擔也大多由女性扛下,女性不得不把更多時間精力用於照顧家庭,自然會制約其事業成就和收入水平。


所以在婚姻關係最初的10年,女性往往已經把自己最有價值的資源都貢獻出來了。


但男性資源包發揮作用的時間,相對會晚一點。


既然女性要承擔那麼繁重的生育和照顧家庭的責任,社會意識形態就會要求男性承擔更多養家餬口的責任。


雖然今天女權主義盛行,力哥寫文章總怕一不小心說話不注意,被貼上歧視女性的直男癌標籤,但摸著良心說,從原始社會一路走到今天,男女啥時候真平等過了?


妻子賺不動,無論婆家還是娘家,都不會覺得有啥大不了的。


但丈夫賺不動,會被視為沒本事,沒出息,老婆容易有一肚子怨氣,正所謂「沒事開個同學會,拆散一對是一對」。


做丈夫的,往往自己也會存在道德上的自卑感甚至負罪感,覺得自己對不住妻子,跟自己受苦了。


反過來,妻子女強人,日進斗金不差錢,丈夫全職在家帶孩子,反而可能被人家指指點點,說這男的吃軟飯。


但對絕大多數普通人來說,事業的發展和收入的增長是一條先慢後快的上升曲線。男人20多歲時,技能、閱歷和人脈點數都嚴重欠費,往往只是基層員工,收入曲線上升很慢,30多歲才會迎來快速上升通道,40歲後,才能達到事業和收入的高峰。


這種合夥雙方付出和收穫的時間差,就會產生一個問題。


因為女性投入資源包的時間早,意味著在播種期付出了更多。男性投入資源包的時間晚,意味著在收穫期能得到更多,導致負責收割的人就容易敲負責播種的人的竹槓。


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男人有錢就變壞,中年油膩男拋棄糟糠之妻,另尋小三,開啟人生第二春。


有道是,「中年男人三大喜,升官發財死老婆」。


這是古往今來被無數次驗證的一個經濟學現象,我稱之為「陳世美效應」


所以作為反方導師,薛兆豐認為,結婚前,女方想在男方房本上加名字,相當於在簽訂終生制的家庭期貨合同時,為了儘可能降低「陳世美效應」的發生概率,或者說提高「陳世美效應」的發生成本,讓男方增加一些抵押品和保障措施,如果真到了婚姻走到盡頭的那一天,自己的投資也不至於滿盤皆輸,這是合情合理,也完全符合經濟學邏輯的要求。


當然,《奇葩說》強制導師也必須做出非黑即白的站隊,所以薛教授的理論推演雖然無懈可擊,但實際情況沒那麼簡單。


最大的問題在於,男方的房子,到底是誰出錢買的?


如果是男方自己買的,婚前加上女方名字,我覺得無可厚非。


你都要和那個你指天發誓說「我會愛你一輩子」的女人結婚了,要是連在你們共同居住的愛的小巢上,加上對方名字都不肯,換位思考下,我是女的,也會對你的愛情宣言打個問號。


但狗日的房價太貴了,今天有幾個20多歲的年輕小伙,能靠自己打工掙的錢全款買房?


一套房子掏空「六個錢包」的梗,不用解釋了吧。


你賺的錢給女朋友花,沒問題,你買的房子寫老婆名字,也沒問題。


但你爸媽把養老金拿出來給你買的房子,也要在婚前加上女方名字,你良心何安?


女方婚前擔心未來婚姻生變,想給自己多加一道護身符,男方父母也怕啊,他們老了,更經不起折騰,他們難道不需要保護嗎?


所以我認為,你的房子沒動父母的錢,不管婚前還是婚後,全款還是貸款,加女方名字都OK。


但如果動了父母的錢,就要徵求父母的意見。如果他們不同意,就要尊重他們的意見。


在法律層面,早在2008年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就已亮明觀點。


男方婚前全款買的房子,沒寫女方名字,以後離婚時,房子完全歸男方,和女方半毛錢關係沒有。


男方婚前貸款買的房子,沒寫女方名字,以後離婚時,首付份額屬於男方,貸款份額,只有領證後到離婚前那段時間,已償還的貸款本金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要和女方分,還沒還的貸款部分,也還算男方的。


最關鍵的是下面這條——


男方婚後全款買的房子,沒寫女方名字,只要能證明買房錢是自己父母出的(拉一下買房時的銀行資金流水就知道了),以後離婚時,房子也還是歸男方。


如果是婚後男女雙方父母一起出資的,那離婚時,就按買房時的出資比例來劃分。


在這裡,夫妻財產共有的基本原則,需要讓位給買房的實際出資人。這條法律的指向很明顯,就是要保護個人財產,尤其是保護父母(老人)的利益。


當年這條司法解釋出台時,輿論炸了,說為家庭勞心勞力一輩子的「黃臉婆」成了最大的受害者。


很多專家還拿發達國家的案例反對新法。


比如在日本,妻子婚後辭職做全職太太的情況非常普遍,離婚時,妻子反而能分到70%的房產份額,甚至還能要求分丈夫一半的退休金,這種乍一看很不公平的法律,卻能有效提高日本男人的離婚成本,約束日本男人的出軌衝動,維護日本社會家庭穩定。


還有美國、德國、英國等許多西方國家都設置了高額的贍養費制度,約束丈夫,保護妻子。


但人家國情不一樣,人家沒有「六個錢包」一說,沒有全民炒房一說,小夫妻結婚不用考慮那麼多父母的利益。


有時想來,生活在天朝,吵來吵去都是為了房子,真是悲哀……


那結婚前,如果男方死活不肯加名字,女方還有什麼辦法能加厚自己的婚姻護城河呢?


辦法一,簽訂婚前協議。


這是指男女雙方為結婚而簽訂的,在婚後生效的具有法定效應的書面協議,需要雙方簽字畫押,如果能去公證處公證下,就更放心了。


婚前協議可以規定得很細緻,除了約定婚後夫妻的財產如何分配管理,還能約定如果將來離婚,財產如何分配的敏感問題。比如可以約定如果婚後5年內離婚,男方要拿出家庭資產的60%給女方,作為離婚補償,婚後5-10年離婚的,要給70%,以此類推。如果女方是甩手掌柜,怕男方會轉移隱匿財產,也可以直接說一個數,比如5年內離婚,要給我100萬贍養費,婚姻存續時間每多一年,要再增加20萬贍養費。


雖然中國人的文化觀念,現在還不太能接受這套「還沒結婚就想著離婚怎麼分財產」的思路,覺得好晦氣,但這卻是最標準的受益終生的理財思維——未雨綢繆,防患未然,這就像我們買保險一樣,心裡向著最好的方向打算,但也要做好可能出現最壞情況的準備。


如果情感上無法接受這個辦法,那還有辦法二,買保險。


具體來說,是婚後男方作為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女方作為受益人,買一份長期繳費的儲蓄型壽險。


這有兩個好處,一是常規的壽險作用,作為家庭經濟支柱的男方如果今後不幸罹患重病或英年早逝,女方能得到一大筆保險金,可以自己以後養老,也有能力一個人把孩子拉扯大。


二是抵禦「陳世美效應」。如果男方每年都要拿出收入的10%給女方買保險,婚姻關係持續越久,女方手裡的保險金就越多,真到人老珠黃的時候,男人把你一腳踢掉,至少還有一大筆保險金可以養老。


要注意的是,被保險人寫的是丈夫名字,但受益人千萬不能寫「法定受益人」,否則你的公婆和你都是第一順位繼承人,會和你搶保險金的,但也不能寫「妻子」,必須得寫你自己的名字,否則離婚後,你的前夫又和別的女兒結婚,那受益人就變成扶正後的小三了……


和買保險作用相似的還有買信託,那個其實更安全,理財收益也更高,但大陸現在還很難操作。


辦法三,積極學習理財,婚後家庭財政大權一把抓。


這其實是最管用的辦法。


我上面說了,男女雙方給出的資源包中,也包括了理財能力。大部分家庭,往往是一方管錢,另一方傻白甜。


只要是你當掌柜,老公工資卡在你手裡,家裡各種金融資產也在你掌控中,你買的股票、基金、P2P、黃金、保險的帳號密碼等相關信息他都不知道,萬一真離婚了,就算那套房子沒你份,家裡的金融資產你可以拿大頭啊。


但這也有個風險,萬一你不幸提前掛了,家人不知道你的財產都在哪裡,也是挺麻煩的。


辦法四,門當戶對最管用。


其實最穩健的婚房結構,是男女雙方各出一部分首付,婚後小夫妻共同還貸,這樣產證上就能名正言順寫兩個人名字,因為兩家的經濟實力比較接近,婚後也不容易因為父母的因素,影響小夫妻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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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推薦薛兆豐教授寫的《經濟學通識》,通俗易懂。國慶長假,正好可以讀一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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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一看,用經濟學思維來看待和解釋生活中遇到的各種問題,顯得太過理性,太過冰冷,少了人情味,尤其是婚姻愛情這種神聖的東西,被你說成是一種

商業行為,情感上好難接受。


但真正掌握了經濟學思維,很多困擾你許久的問題,就會迎刃而解,你的人生,不會因為擁有了這種理性思維能力而變得更糟,反而會變得更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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